這次的軍製相當全麵,包括了預備役製,兵役法,軍隊管理條例,退役製等等。
陳景恪特彆重視的文明治軍,屬於兵役法和管理條例辦法範疇。
兵役法還包括輪換製,軍器軍械管理,內部獎懲措施等等。
以前軍隊的管理是很簡單粗暴的,突出一個不把人當人。
軍人的日子能不能過好,全看上級是否做人。
新法規對獎懲做出了詳細規定。
軍官不能再隨意處罰人,更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設置懲罰方法。
雖然有點理想化,執行起來會很困難。
但還是那句話,有法規和沒法規是完全不同的。
而且能改善一點是一點,比什麼都不做要強。
預備役製屬於之前已經製定好的方略,不過這次也做出了微調。
總的框架沒變,隻在部分地方做出了微調。
最大的調整是關於預備役的管理製度方麵。
朱元璋等人原本的意思是,按照省府縣分級管理。
省一級由都指揮使司負責,府一級設置一個新崗位,專門負責此事。
然後縣一級由縣尉來負責此事。
如此一來等級分明,管理方便。
陳景恪卻提出了反對:“沒必要單獨設立府一級機構,直接由都指揮使司管理縣尉。”
政府設立三級行政機關,是因為管的事兒太多。
如果讓省直接管理縣,會非常的不方便,省裡的官員也忙不過來。
可是預備役的任務很簡單,就是組織百姓參加一下軍訓,順便展開一下思想教育。
偶爾巡巡邏,協助維護治安。
就這麼點事兒,還要設置如此複雜的管理機構,太臃腫了。
嚴重浪費國家的人力資源和財力。
“而且軍隊管理要求的是快速便捷,一條命令必須用最短的時間傳達到位。”
“多了府一級機構,反而會導致信息傳遞變得複雜繁瑣,關鍵時刻是很致命的。”
“所以,最好不要設置府一級的機構,大不了多給都指揮使司配備幾名官員。”
這一番話成功說服了朱元璋等人,不再設立府一級的管理機構。
預備役的基本單位是縣級,由縣尉負責,上一級單位是省都指揮使司。
然後陳景恪又提出了第二條建議:“采用雙重管理方式,縣尉接受上一級單位和本地行政主官的共同領導。”
“需要強調一下,是本地行政主官,也就是本縣縣令。”
“上一級的知府,乃至更上級的布政使,都沒有權利指揮。”
朱元璋疑惑了:“你不是說軍隊管理要求簡單便捷嗎,為何還要雙重領導?”
“萬一都指揮使司的命令,和本地衙門的命令相衝突怎麼辦?”
陳景恪意有所指的道:“要的就是這個效果。”
朱元璋是什麼人,馬上就明白了其中的原因,笑道:
“你小子,奸詐。”
很簡單的道理,雙重管理必然會出現‘聽誰的’的爭執。
文官和軍方本身就有矛盾,為了爭奪對縣尉的管理權,這個矛盾會越來越深。
這顯然是有利於國家統治的。
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預備役雖然有軍方屬性,可民的屬性更多。
如果全部交給軍隊管理,那就等於是給了軍隊插手民政的機會。
但預備役畢竟是暴力機關,如果全部交給地方管理,就等於是讓地方官擁掌握了軍隊。
左不行右也不行,那就左右一起走。
雙重管理,這個問題迎刃而解。
朱元璋又問道:“為什麼要強調必須是縣令指揮,知府和布政使沒有指揮權?”
以他的智慧早就看透了其中的緣由,這麼問是為了照顧藍玉等人。
同時也是給陳景恪一個展示自己的機會。
陳景恪自然明白這個道理,回道:
“一個縣的預備役少則幾百人,多則幾千人,歸縣令指揮問題不大。”
“如果知府和布政使也能指揮,也就意味著他們可以調動轄區的數萬預備役,那就太恐怖了。”
如果布政使、知府無權命令縣尉,他們想調動預備役,就必須通過縣令去找縣尉。
還要考慮縣尉會不會同意。
因為縣尉完全可以借口‘請示都司’,搪塞過去。
總之,沒有直接管理權想要調動預備役,過程會變得很複雜。
他們要是敢打預備役的主意,付出的成本會更加巨大,估計剛行動就被人舉報了。
而且這麼做還能有效防止軍政勾結。
縣尉在行政方麵的上級,是本縣的縣令。
在軍方的上一級是都指揮使司,這是個省級機構,地位和布政使相當。
縣令和都司勾結,難度可不小。
一個簡單的雙重領導,就基本解決了這些隱患。
想通了這一切,馮勝、傅有德等人,看向陳景恪的目光充滿了忌憚。
這小子心是真臟啊。
以後對他可要客氣點,免得不小心得罪他,被算計了都不知道了。
陳景恪很坦然,這事兒本身就是陽謀,沒必要瞞著誰。
而且也不用怕這群軍方大佬生氣,大家都是大明的既得利益者。
隻有大明強盛了,大家的利益才能得到保證。
這個道理並不複雜,大明的開國團隊還沒被腐化,是能理解的。
而且,雙重領導也不全是為了防範誰,好處也是有的。
如果預備役完全歸軍方,那地方衙門憑什麼要支持你們工作?
沒有地方的支持,預備役根本就搞不起來。
現在地方衙門有了一定的管理權,為了擴大自己的權力,也必然會支持預備役的組建和運轉。
這也是陽謀。
放在前世,陳景恪根本就玩不來這些東西,就算給他看也看不懂。
這一世僥幸混入皇宮,整日耳濡目染,確實學到了許多東西。
退役法就沒什麼可說的了,主要規定了哪些人需要退役。
首先是年齡,隻有年滿十八歲的可以服役,普通士兵超過五十歲自動退役。
關於參軍年齡,本來朱元璋他們想的是十六歲,被陳景恪給否了。
“十六歲還沒成婚,有些成婚了還沒生孩子呢。”
“無後就把人送上戰場,太不人道了。”
“等到十八歲,差不多都有孩子了,戰死了也有後代繼承香火。”
“主要是大明現在不缺軍人,沒必要送半大少年上戰場。”
最後這句話成功說動了眾人,大明七千多萬人口,確實不缺兵源。
於是,就將參軍年齡放在了十八歲。
其次是受傷殘疾,可以退役。
一些其他的疾病,比如確診慢性傳染病、羊癲瘋之類的,也可以退役。
還有去特彆遠的地方服役,一次性服役超過十年,不管有沒有軍功都賜七等騎尉,並準許退役。
這是吸取了唐朝府兵製崩壞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