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做完的事。
拆骨入腹般的啃咬與搓揉。
歲歲不是傻瓜,她自然知道他是什麼意思,但是她現在隻裝作不懂。年輕就這點好,能夠光明正大愚昧無知。
歲歲往後退半步,用他剛才在展廳的態度賭一把,儘量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平靜細柔:“資先生是個體麵人,體麵人從不誣賴旁人。當天的事當天畢,逾期不待。”
資臨微微低下視線。
少女穿平底鞋,一直埋著的腦袋揚起來,嘴唇微抿,粉拳緊握,似乎已做好死不認賬的準備。
她個子不高不矮,剛好是他一伸手就能將她抱滿懷的高度。
她有雙漂亮的眼,靈氣十足,眼波流轉,彎彎甜美。
他餓慣了,幾乎都快忘記饑餓的痛楚,難得碰見能夠下咽的美味,怎能隨便放過。她不該出現在青橋胡同,更不該出現在他麵前。有些念頭一旦釋放,就再難收回。
今天她不在這遇見他,遲早也是要到他跟前來的。
男人的手緩緩使勁,一點點將人往懷裡帶,“朝小姐,我欣賞你牙尖嘴利,但做人得講信用。”
歲歲腳步踉蹌。她毫不懷疑,他存心要將她的胳膊擰下來。選擇斷手還是選擇入懷,自然是後者。
她的額頭碰到他胸口,他這才停下來,滾燙的掌心轉移陣地,如鐵一般落在她腰間。
她說得沒錯,他是體麵人,越是體麵人,就越要學會藏好內心的陰暗不堪。
周圍打探的目光越聚越多,地鐵口人流量大,其中不少D大的學生。從行人的視角看過去,就像是一對鬨彆扭的情侶尚未達成共識。
歲歲難為情,細聲道:“資先生,有話好說,能否改天再約?”
他毫不退讓:“朝小姐自己說的話,當天的事當天畢,逾期不待,何必改天,就今天。”
她咬唇問:“我要是執意拒絕?”
資臨放慢語速,好讓她聽清每一個字:“朝小姐請的那位醫生,是囚犯。”
歲歲咬出牙印。
他拿宋明頌威脅她。
沒有宋明頌,誰來治朝月?其他醫生壓根沒有宋明頌的那顆聰明大腦。
歲歲:“資先生知法犯法,難道要自首?”
嘖,犟。
不知天高地厚。
司機已將車門打開,資臨擁著她往車裡送:“朝小姐天真得可愛。”
嬌嬌軟軟的小姑娘,被人推著向前,委屈又氣憤,小野貓似的,伸手推他,沒有得逞,跌倒在車座上,他坐進去,叮地一聲,車門緊鎖。
完了。
歲歲抬起臉,聲音透出責備的軟糯:“你不能這樣……”她鼻子一紅,長睫沾淚。
資臨雙腿疊攏,落座的姿態,斯文優雅。他轉過頭看她:“我為什麼不能這樣?”
歲歲淚眼汪汪望著他。
她知道,今天的事,躲不過去。
他是個心狠的人,沒從她這收債成功,不會罷手。
歲歲止住無用的抗議,悶頭悶腦問:“我跟你走,你保證不會將宋醫生送回牢裡?”
他自然應下:“嗯。”
歲歲似是下了很大的決心,點頭:“行,那你說話算話,上次沒做完的事,我補給你。”
她想得簡單。銀行放貸尚有利息,要補也得連本帶息,他不做虧本生意。
資臨笑笑不說話,看向窗外,心情愉悅。
車裡氣氛沉默。
小姑娘安靜下來,呼吸聲卻越來越重。
像是偷著哭鼻子。
資臨仔細聽了會,薄唇輕啟:“哭什麼?”
歲歲彎腰埋進膝蓋,聲音含糊不清:“我……我沒哭……”
誰喜歡和變態親近。
她最是怕痛。心理上的折磨尚可接受,反正她素來沒心沒肺,難得有人能傷到她,連夏生除外。可連夏生隻會傷她的心,從不傷她的身。身邊這個不一樣。
他恨不得將她啃得隻剩骨頭。
歲歲在心裡罵了一萬遍,眼淚淌一萬遍,每一滴都是對資臨的詛咒。
她哭得急了,臉都哭花,肩膀上有手搭下來,輕輕拍了拍。
歲歲抬眸,水盈盈的眼巴巴望過去。
渴望用眼淚換點東西。
最好是他的一句“算了。”
她楚楚可憐的模樣闖入視野,水汪汪,亮盈盈,像隻粉白兔子,怯生生無聲撒嬌。
資臨呼吸一緊。
誘人。
現在就想咬。
短暫的對視後,資臨吩咐司機:“抄近路。”
仍然是上次那所海濱彆墅。
狡兔三窟,他該是有許多這樣的彆墅,拿來藏見不得人的癖好。
歲歲坐在車裡,眼淚一泉湧一泉,不肯下車,最後被人將手指一根根掰開,攔腰抱進屋。
進電梯的時候,他想起什麼,說:“沒有中途休息,沒有蛋糕牛奶,你最好不要再提要求。”
歲歲將頭埋在他懷裡,眼淚鼻涕發奮地往他高級定製的西裝上蹭,“我知道。”
浴室的水聲稀裡嘩啦。
她已經被洗個徹底,還好他沒有共浴的興致。現在他單獨入浴。
歲歲一張臉皺巴巴,摸索著從包裡掏出手機。
給家裡打電話,說她不回去吃飯了,睡前無法再和朝月道晚安。她在資臨這,沒人能來救她,易姨也不能。
鐘點工阿姨的電話打不通,歲歲隻好給宋明頌打電話。
微沉清亮的男聲響起:“喂——”
歲歲忍住哭腔。
宋明頌,該死的宋明頌。
“我不回來吃飯。”頓了頓,“你和媽媽說一聲,我要在同學家借宿,讓她早些休息。”
宋明頌蹙眉,“你在哭?”
歲歲:“唱歌唱啞了聲,無需宋醫生操心。”
宋明頌將手機換到左邊,右手拿著的鋼筆繼續在紙上滑動。
“在誰家借宿,明日失蹤,警察詢問,我也好有個交待。”
歲歲嘴唇一顫。
她上上輩子定是欠了宋明頌許多錢,才被他追著氣。王八蛋,沒良心。他才該是那個被變態抱著啃的人。
宋明頌聽出不對勁:“歲歲?”
浴室門打開。
歲歲連忙掐斷:“我要掛了。”
電話戛然而止。
空蕩蕩的房間,宋明頌盯著手機看了一會,最後扔回桌上。鋼筆剛好落下收信人的名字:隋穗。
十歲那年在孤兒院養成的習慣,每天一封信,從未寄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