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詩黛拉穿越前的那個世界,人們總是常說,“清官難斷家務事”,雖然這句話時常被濫用,作為一些人給自身冷漠找到的借口,但在某些語境上來看,也許是有它的道理存在的。
當時,看著這大眼睛、尖下巴,身量削瘦的女孩兒向自己撲來,明顯一副情緒極端、歇斯底裡的樣子,而她的父親又高喊著瘋子、巫婆一類的詞彙向外扔磚,氣得雙目通紅。這讓阿詩黛拉的ptsd都有點犯了,下意識地懷疑自己是不是又碰上了什麼邪神信仰,懷疑這家人其實是被惡靈邪魔之類的存在影響了,才變得如此駭人。如果是那樣,他們需要的也許不是一位“記錄官”扮演的調解員,而是一位“太陽神官”扮演的驅魔師。
結果利用占卜輔助,一問發現,事情的全貌其實並不複雜,幾句話便能總結。
這女孩兒確實是個“神經病”:她叫弗洛倫斯,從小性格孤僻,小偷小摸不斷,自我又偏執。她偷父母辛苦掙來的錢去買書,偷報刊亭的報紙,偷教會學校的準備的免費稿紙。她既拒絕去夜間學校接受基礎教育,又拒絕幫助母親漿洗衣服、補貼家用。反而不是一天到晚地看書,就是用偷來的鉛筆在偷來的草稿紙上,沒日沒夜地寫著自己的故事。
“你甚至沒上過夜間學校?”阿詩黛拉敏銳地察覺,“那你是從哪裡學會的單詞和句法,足夠支持你寫出自己的故事來的?”
“我自己學的!不行嗎?”小弗洛倫斯豎起眉毛,語氣很差,“教會學校的圖書館,有個老伯把他不用的字典送給了我。你們不信,非說是我偷的,將我臭罵一頓之後,逼我還回去。”
“後來呢?”阿詩黛拉問。
“我氣得爆炸!我將它撕得粉碎,當著我爸的麵丟進了鍋爐裡,看著它被烈火吞噬,變成一抷灰燼,隻留橙紅色的光芒星星點點。”弗洛倫斯說道。
“……”強啊。阿詩黛拉微微一哽。這孩子的性情確實是有些極端,父親被她氣成這樣,也許確實情有可原。當然,不論如何,打人還是不對的。
但她同樣注意到,弗洛倫斯的語句十分通順,用的單詞也很達意,生動的描述確實很難讓人相信,這些話語來自一個連初等學校都沒有上過的女孩。
“看到了吧,她就是這個樣子。”她的父親詹姆斯扶住額頭,神色疲憊,“她去過一周夜間學校,回來痛罵那群人是‘蠢材’、‘廢物’,之後就再也不去了。整天在家裡無所事事,寫出來的東西,這個家裡沒有人能看得懂……原本這樣也就罷了,我的妻子硬是維護她,她還有一個哥哥,日子還能這麼過下去。
“可是,就在前段時間,我的兒子突然失蹤了。東區的那群警察都是母豬養的,找了很久也沒有找到……我們都很悲痛。不久後,我的妻子安妮又得了病,被工廠趕了出來,再也沒法掙錢……”說到這裡,這位父親的眼眶紅得滴血,雙拳緊攥,“家裡壞得揭不開鍋,可就在這個時候,這個自私的無賴竟然宣布自己要去讀什麼文法學校,還敢向我要錢!你說她是不是瘋了?她連夜間學校都沒有讀完!再說,我們這些人,讀什麼文法學校?那群富人家孩子的玩意兒,我們哪裡來的錢!”
“我沒瘋!什麼夜間學校,就算是初等公立學校,我也根本不需要!”弗洛倫斯怒道,“我才不管有沒有用,我才不要去工廠打工,落得和我媽一樣的下場!你掏空了家裡的積蓄,神靈收走了她的靈魂。沒用、沒用!”
“你這個小混蛋、白眼狼!”詹姆斯再也坐不住了,騰地站起,就要抄起手邊的家夥,對女兒一通狂揍。
阿詩黛拉伸出手去,輕輕地製止了他。
“小家夥,”她說道,“把你寫的東西拿來給我看看。”
小弗洛倫斯警惕瞪著她,好像一隻會咬人的小動物。阿詩黛拉的神色未變,而是又一次向她招了招手,示意小弗洛倫斯將自己手稿拿來給她。
她從容的神色,不符合東區的、清冷淡然的氣質,似乎暗示著她的身份並不普通。弗洛倫斯看了一眼她的父親,飛快地從自己床鋪的低下,掏出了一疊亂七八糟的紙張:“…給你。”
阿詩黛拉眉目低垂,認真地看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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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的間隙,她隨口問道:“小家夥,你有什麼夢想麼?”
弗洛倫斯立刻說:“我想成為下一個佛爾思·沃爾。不,不,我要寫出自己的《伯爵歸來》,讓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名字!”
“聽聽、聽聽!”詹姆斯冷笑,“她又在發瘋了!”
“那真是很厲害的夢想啊。”阿詩黛拉笑了一聲。
她知道佛爾思·沃爾,那位寫出了《暴風山莊》的暢銷書作家,在整個魯恩都頗有名氣。《伯爵歸來》更是不得了,那是羅塞爾大帝“改編”《基督山伯爵》,寫出來的“曠世神作”。
“還不錯。”阿詩黛拉從書稿中抬起頭來,對弗洛倫斯的父親說,“我願意出5鎊將這份書稿買斷。並且資助她去文法學校學習。當然,前提是,她能通過文法學校的入學考試。”
阿詩黛拉每說一句,弗洛倫斯的眼眸就亮起來幾分。阿詩黛拉話音剛落,她立刻喊道:“我願意!”
“很好。”阿詩黛拉點了點頭,數出5鎊交給弗洛倫斯的父親,“勞駕,我跟她單獨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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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阿詩黛拉的房間。
“小姐,”弗洛倫斯眼眸放光,幾乎就要飄飄然,“你看中了我的才能,對不對!單詞、文法、故事,它們在我的腦海之中飛旋——這是神靈贈送給我的禮物,我終於得以被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