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格雷洛克山頂下來,林?花了幾個月時間在北美洲東遊西蕩;向北越過五大湖去了魁北克,而後又調頭南下,斜著橫穿美國版圖。到1892年開春的時候,他已經一路晃蕩到西南部的亞利桑那州。
這地方是神奇動物雷鳥的主要棲息地,也正是《神奇動物在哪裡》係列中紐特?斯卡曼德預定放生雷鳥的地方。
執筆人特意來這裡晃蕩,也和紐特那個小老頭有關。當然了,那個小老頭在1892年時尚未出生,現在肯定遇不著他;林?來這個犄角旮旯是為了調查雷鳥的棲息地,同時在當地預先做點“準備工作”。
“未知”事件並不是幾個神明一拍腦殼,想怎麼做就怎麼做的;想讓“未知”事件合乎邏輯地發生,就必須順應原故事的劇情脈絡。在原劇情上找到一個切入點,再把“未知”的因素植入進去。
美洲魔法界和歐洲魔法界不同,能夠與伏地魔直接產生聯係並成為“切入點”的就那麼幾件事。
伊法魔尼校外的蛇杖已經由執筆人親手處理,並且納入鵝毛筆的鎖定目標。不出意料的話,這支斯萊特林曾經使用的魔杖一旦落入伏地魔之手,就會立刻觸發執筆人留下的陷阱,化身為伏地魔的定位儀和催命符。
然後另一個合適的切入點就是紐特?斯卡曼德;他和格林德沃在紐約鬥智鬥勇鬥運氣,搞出默默然大爆發的意外事件,差點曝光了美國魔法國會。最後不得不利用雷鳥的特性給全紐約麻雞消除記憶。
這麼一個能記錄到世界魔法史裡的大事件,北歐神係要是不找機會做點文章才有鬼了。林?找到亞利桑那州來,也是為了在劇情發生前預先做點準備,順路也排查一下北歐神係有沒有提前做手腳。
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歐洲那邊,艾琳?艾德勒負責的情報網絡一時半會兒也沒那麼快建起來。
隻不過,一起意外事件卻讓執筆人頗為苦惱。
主要是美國魔法國會在保密這一塊上做得比歐洲魔法界要嚴苛得多,各種監控措施幾乎密不透風;林?在亞利桑那州晃了沒兩天,就有人給美國魔法國會打小報告,說有個歐洲來的不知是巫師還是麻雞的少年,在神奇動物的棲息地到處打探消息。
怎麼說呢,主要還是林?自己的責任,沒有養成隨時、隨地、隨手、隨便給人施“遺忘咒”的習慣;結果見得人多了,就讓有心人記住了他這張充滿地域特色的亞裔麵孔。
為了避開美國魔法國會的傲羅,林?隻好改頭換麵,以當地麻雞的交通方式輾轉前往另一個雷鳥棲息地。畢竟,他是為阻止無序“未知”事件而來,並不想把自己也變成一個“未知”事件的催化因素。
結果,十九世紀末的亞利桑那州向戈夫伯爵展示了其莽荒、野蠻的真麵目。尤其是在州南部的沙漠和北部林區,一旦離開城鎮等定居點,就等於進入了一片法外之地。
出遠門的人必須抱團,成群結夥一起走,而且幾乎每個人都會隨身攜帶槍支。老弱婦孺用左輪手槍,青壯年男人和女人會背著霰彈槍或連發步槍;武器是他們的生活必需品。
即便如此,各個城市、集鎮裡依然會時不時傳來一些流言,說哪一趟火車又遭遇了劫匪之類的。最可怕的消息還不在於火車劫案,而是發生在郵政馬車或者貨運馬車上;火車被劫,遊客多半還有生還機會,馬車被劫的話,命運可就淒慘得多了。
那些沒有鐵路經過的偏僻城鎮,隻能依靠郵政馬車通消息,貨運也大多依靠畜力;偏偏這些馬車又不像火車那樣有相對強大的安保力量。所以時不時地就會有傳言,說那一輛馬車或者哪一批旅客沒有按照預定時間抵達目的地,消失得無影無蹤。
其實每個聽到傳言的人都心知肚明,這些消失的馬車和旅客很有可能已經變成了殘骸和屍體,被埋在沙漠的某棵仙人掌下;要是動手的匪徒更肆無忌憚一點,連毀滅證據都懶得做,就乾脆把屍體扔給野獸啃食。
土匪、路霸是這片土地上的人必須麵對的生存課題,也是林?最近幾天來不得不費心處理的惱人小麻煩。
到了後來,林?也學乖了,從死掉的匪徒身上摸了一長一短兩支賣相比較好的槍放在身上,裝出一副全副武裝、一看就不好惹的模樣。
至少,那些武力薄弱或者觀察比較細致的匪幫,就不會冒冒失失撞上來送死了。
怎麼說呢,依照在文明社會培養起來的道德觀與行為習慣,戈夫伯爵實在不習慣將那些槍手匪幫的屍體隨便扔在大路上。殺幾個渣滓又沒好處,燒起來又嗆人;能少死幾個,處理的屍體也能少幾具不是?
身上明晃晃帶槍的效果可謂立竿見影,林?的旅程一下子順暢起來。尤其是當他從槍械中找到樂趣,騎著馬接連射落天上飛鳥後,遠處一些鬼鬼祟祟的身影就再也沒出現過;前前後後一些同路旅客也都變得和藹可親起來。
“簡直奇了怪了,雖然我對美國西部的治安不報什麼期望――哪怕再過一百年後也不抱期望;可這一路上遭遇的匪幫也太多了。”林?在馬上直立起來,望著遠處離開的可疑人影,身體隨著馬背起伏而晃晃悠悠,一副隨時會從鞍上掉下來的模樣。
隻不過,與他同行的人可不會被這副模樣給騙了;剛才騎馬飛奔連續射落飛鳥的,就是這個在馬鞍上搖搖晃晃坐不穩的小家夥。
一個稍有些年邁的聲音回答了林?的問題;
“我猜,應該是因為前麵小鎮正在舉辦槍術比賽;據說比賽的最終勝利者可以獲得整整十二萬美元的獎金。這筆錢就像一塊流血的大肥肉,把禿鷲、豺狼從它們的巢穴吸引出來了。”
說話的是一個年近五旬的中年人,原本金燦燦的短發已經夾雜了大半銀白色;或許是常年風餐露宿,他的相貌比實際年齡更蒼老一些,但言談舉止不失優雅。
他坐在一輛大篷馬車的駕駛座上,但駕車的卻不是他,而是他身邊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
大篷車並不是孤零零一輛,而是由三輛車組成的車隊;車裡裝滿了桌椅板凳、箱籠帳篷,看著似乎是個大家族在集體遷移。
中年人自稱馬修斯,原本是州北部某個牧場的工人;前幾年因為牧場主被逼著把土地賣給鐵路公司修路,他們這些工人沒了活計,隻好到處遊蕩,季節性地在各個農場、牧場間流動打短工。
林?也不知道這話是真是假,隻是看車隊這十來號人應該都是習慣了常年遷徙的;不僅不分男女人人配槍,而且有好幾個成年男性麵帶凶相,輪班騎馬在車隊前後左右巡視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