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泣血上告!忠王濫殺!(1 / 2)

不宋 妖精吃俺一棒 3664 字 3個月前

三月初十。

這日,臨安城蘇醒得要比往常要晚上許多。

雖然遭受著邪惡疾病的威脅,但絕大多數人不得不打著哈欠,開始為生計奔忙起來。

人與人遇見後,眼神一碰,便達成了一種無聲的交流,廢忠王,保平安!

這時代的普通百姓,對皇權有種天然的畏懼,而臨安作為名義上的行都,事實上的京城,那是實實在在的天子腳下,百姓對皇權的威壓就有更直觀的感受。

所以這句顯得十分大逆不道的話,在光天化日之下還是不敢宣之於口的。

這些火種藏在百姓心中,等到某個時機被點燃,變成滔天烈焰,將那忠王焚化成灰。

而這個時機,在有心人操控之下,似乎來得很快!

大理寺,位於臨安城北的招賢坊,與仁和縣衙相鄰。

宋初,凡訴訟案件,由其他部門判決,大理寺僅負責將全國的奏報案件送審刑院複審後上報。

而元豐改製之後,職權大增,開始主管判決訴訟案件、斷刑、審訊等事,也就是大宋最高審判機構。

一般的案子,都由各級地方衙門審理判決了,隻有大案要案,官員犯罪,以及皇帝欽定的案件,才會在這裡審理,所以大理寺門口一般比較清靜。

由於昨晚沒睡好,負責守衛大門的衙役們,一個個都杵著水火棍,小雞啄米一般打著瞌睡。

這時,一名衣衫襤褸的婦人,懷中抱著一個繈褓,身後還有兩個女娃抓著她的衣角緊跟著來到大理寺門前。

婦人抬頭看了看門頭的牌匾,確認沒走錯地方,便往一名衙役走去。

衙役察覺有人靠近,一晃頭睜開眼睛,不由惱怒,“去去去!要飯也不看準地方!趕緊滾……”

“差爺,民婦並非要飯,而是來告狀的。”

這婦人口齒清晰,語氣中還有種大戶人家的氣質。

衙役心中詫異,不由多看了這婦人兩眼,衣服雖然破爛,但是五官清秀,皮膚白皙,顯然不是窮苦人家能擁有的。

但詫異歸詫異,衙役仍舊不耐煩,“告狀?那你也走錯地方了,左走五十步,去仁和縣衙告,這裡不接平常案子!”

可是婦人卻很執拗,“民婦沒走錯,找的就是大理寺,我這案子也不是平常案子,我要告的人其他衙門都不敢接!”

就在這時,一名身穿緋色官服的大理寺官員,狀似無意間走到衙門口,見到這情景,便來到婦人麵前。

“這倒是稀奇了,不知你要告的是何人?”

婦人沒有立即回答,反倒是仔細打量這名官員,露出謹慎之色,“不知道官人何職?”

“大膽刁民!不得放肆!”衙役大喝,抄著水火棍就要教訓這個不懂規矩的婦人。

這一下,把過路百姓的注意力都吸引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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