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2.新機製(1 / 2)

不宋 妖精吃俺一棒 5632 字 3個月前

對於燕王的決定,陳韡和李直都感到有些憂慮。

陳韡權衡再三,還是勸諫道,「殿下,老臣以為,用嚴刑重典治亂,在短時間內,確實能起到良好的震懾作用,從而快速平定本次亂事,不過卻也極可能埋下隱患,不利於長久啊。」

或許是為了表現自己的價值和忠心,李直也跟著說道,「此番亂事,多有形勢戶參與支持,給予一定懲戒也是理所應當,但過猶不及,不管怎麼說,鄉間治理還是要靠這些人來維持,過於嚴酷難免會讓他們對朝廷離心離德,漸行漸遠,甚至越發背道而馳,那麼廣闊鄉村就會陷入長久動蕩與無序……」

等李直說了一大堆,陳韡又接著道,「老臣了解過殿下所創的田莊製,對底層治理上的確有很大的提升,但前提卻是需要對土地集中經營,可福建千山萬壑,田地分布支離破碎,根本沒有集中經營之可能,這種情況下,還是隻能依靠形勢戶來協助朝廷治理底層鄉間。」

聽了這些話,趙孟啟深鎖眉頭,陷入深思。

這基層治理絕對不容忽視,否則上層建築再精美,也隻不過是沙碉,隨時都會垮塌。

古代華夏的官僚體係通常都以州縣為最低一級,所以縣官成為「親民之官」,也就是所謂的「皇權不下縣」。

但是僅靠有限的幾個縣級官吏,怎麼可能親自管理好轄境內所有百姓呢?

因此必然要有一個更加基層的行政組織,來完成各種稅賦徭役、治安等差事。

在宋代,已經形成了一套較為完整的基層治理體係,根據不同地區和不同群體的實際情況,具體模式會有差彆,大致可歸納為保甲和鄉約。

總體來說,都是由一群不拿或者少拿官俸的鄉裡民眾來擔任各種職務,也就是職役製,以實行「以民治民」政策。

雖然鄉裡行政組織的性質偏向於自治,但履行這些差事也是需要能力及相關資源的,而貧民顯然是不具備這些的。

於是,這基層權力就由居鄉官戶形勢戶、士人、地主、財主、大宗族大家族等「富民」所壟斷。

以富民治理鄉村基層,在對國家助益及維持基層社會秩序的作用上,確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因此兩宋社會內部相對穩定。

但是其中的消極影響也很多,諸如轉嫁賦役、巧取豪奪、欺淩貧弱、違法犯禁等等屢見不鮮,朝廷對地方的掌控越來越無力。

朝廷不是沒有發現這點,但內憂外患不斷,導致財政入不敷出,已經沒有足夠經濟資源來加強基層治理,隻能聽之任之。

並且此時的士大夫,不再像以前那樣把精力和目光關注於治國平天下,而是將修身齊家放在了首位,開始越來越多地經營與自己利益密切的地方事務了。

他們大量的生活在鄉間,把持基層政權成為「土皇帝」,一旦朝廷為了國家利益而要損害他們的私人利益,他們就會陽奉陰違,阻撓反抗。

如果不是趙孟啟折騰,他們還能和朝廷保持著相對平和的相處,拖著整個國家慢慢腐爛下去。

現在因為趙孟啟的不識趣,非要割他們的肉,於是他們采取了更為激烈的方式來對抗。

趙孟啟也不打算慣著他們,可目前來看,純粹以武力手段隻能治標,還是得設法收回基層治理權力才是根本。

思考了良久之後,他看著陳韡李直二人說道,「我認為,原本的鄉裡製度雖然還能勉強維持,可其實已經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了,而此時恰恰是改製的最好良機。」

陳韡感到疑惑,「殿下此話是何意思?朝廷也曾經有過加強控製鄉村的意向,奈何……」

趙孟啟擺擺手道,「無非就是朝廷權威不足,財政困頓,又缺乏有效監控機製罷了,

但如今有足夠的武力震懾,權威已經不是問題,而財政問題我也正在逐步解決,最後也就是需要設計一個新的機製,我有個還不成熟的想法,或許可以在古田縣試行。」

陳韡和李直都來了興趣,「不知殿下有何妙策,臣洗耳恭聽。」

趙孟啟理了理思路,「大致上,就是將鄉約、保甲、社學、社倉四者進行有機結合,具體做法就是在每一裡設置一所社學,由社學老師甚至學生按新訂鄉約對鄉村事務進行管理。」

「以往的鄉約其實主要是道德教化,而且由百姓自由入約退約,缺乏強製性,而新鄉約則要把民間糾紛的化解、女乾佞賊盜的懲治、官差錢糧的收繳、經濟農桑的種植統統融入其中。」

「尤其要對經濟生產進行重視,比如說,每年先由社學在春耕之前張貼告示講明某日省耕,進而在該日派出相關人員分赴農田監督耕作,發現有荒蕪農田、消極怠耕者即施以訓誡,夏日穀熟之時再如法炮製、外出省稼,發現同樣土質的田地上禾苗長勢旺盛者即加以獎賞……」

「朝廷也會分類收集古今農書,詳解各種作物的生長規律,再編為簡明易懂的書冊下發到社學,由社學向鄉民推廣,同時,社學也要將民間出現的優良農作之法收集起來,如此相互促進農業技術的發展。」

「如此一來,通過幫助農民提高收入,社學自然就會慢慢在民間建立威信,有利於履行鄉約上的其他職能,至於稅賦錢糧以及社倉則依然由富民繼續負責,社學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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