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六章 尷尬的訟師(一)(2 / 2)

六繩護主 東方紅不敗 4689 字 6個月前

地裡農活不用惦記,家裡現在有佃戶,回頭我再去找趙村長,給他錢,讓他找人幫忙照顧咱家麥田就是了。”

駱毅現在是小富婆,支付點雇工費很輕鬆。

李蔚玨隔三差五拿回來的銀票都在她手裡呢,如今已經攢下五千多兩了。

而三年間李蔚玨從她手裡要回去的零花錢加在一起都沒超過一百兩。

說心裡話,駱毅認為李蔚玨這麼著急出去打官司,是因為在家裡憋久了想出去旅遊。

隻有李蔚玨自己清楚,成名要趁早。

鬼知道他若憑借科舉之路,需要多少年才能有前途和錢途。

而他在穿越前的二十一年人生裡,努力的方向一直是當一名律師,像叔叔那樣。

因為律師很“酷”,律師能真實地幫助一些人,改變一些事,影響很多事情的發展走向。

參與很多事件,影響很多人的人生,然後這些參與和影響,構成自己的人生。

而穿越後的人生裡,他能從事、和他願意從事的,就是律師,因為能儘早、快速、不受欺負地賺錢,還能積攢下人脈。

年輕人的想法總是過於美好,當李蔚玨真正與知縣找的那些訟師混熟了以後,才發現這是一支由烏合之眾組成的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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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車裡。

“知縣大人騙我騙得好苦!”李蔚玨哀嚎:“什麼‘舉人’訟師!分明是幫‘舉而不中’的家夥!”

李蔚玨剛剛從前邊訟師們的馬車回來,一進駱毅的車廂就抓過點心死命地嚼,像要把誰咬死似的。

“怎麼了?什麼舉而不中?”駱毅問。

李蔚玨:“就怪你!當初我說要點錢與他們打打交道,你不給;

你說要是我早些與他們接觸上,知道他們是這種德性,我根本就不出來!”

又抱怨上了!還又是抱怨駱毅!

駱毅氣得要撤走點心盤子,不給他吃!

李蔚玨像護食的小獸一般,用胳膊圈住。

駱毅就搶茶壺茶杯,李蔚玨乾脆半個身子都虛趴在小桌子上護著:“彆!我錯了!”

“我不是衝你發牢騷,”李蔚玨認真解釋:“我就是……我就是衝你發牢騷!

你知道嘛,那幫碎嘴子連秀才都沒考上!一個個歲數不小、口若懸河,我還以為有多大本事呢!”

大勵朝的訟師行業,並非由朝廷設立,而是民間自發,訟師從業者也是一盤散沙,並沒有形成組織機構。

連“訟師”這個名稱,都是這些替人辯訟之人自創的。

之所以會這樣,與社會對儒家思想的理解有關。

孔夫子說:“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

他希望通過道德的修養和倫理的遵守,可以使社會達到和諧狀態,從而減少訴訟的需要,達到“無訟”的理想境界。

孔子主張的中庸之道要求不偏不倚,不偏於對立雙方的任何一方,但廣大腐儒理解為折中主義與調和主義,進而推廣並發揚。

這麼做的結果就是原告與被告“各打五十大板”。

因為被告之人或許於法有虧,但原告不肯善罷甘休,那就是於德有虧,即使不是狡詐惡徒,也算不上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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