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賣到他家,錦衣玉食不說,人家為了有繼承人也得好好培養著,誰家能讓孩子過上那等日子?反正我是不能!
也就是我兒子年齡大,生辰也不符合要求,不然我都把兒子賣給他!”
這番話引得吃瓜群眾們的議論聲更大,他們不但同情潘榮,也開始認為莊稼漢也不是太壞的人了——
“這麼說倒也是,孩子賣到潘家不能受屈。”
“還彆說,他說的有點兒道理,知道前年那場雹子吧?
把我三堂哥家的田地全砸完了,顆粒無收,他就是把才出生半年的兒子給賣了,才算保住一家人沒餓死;
不過買孩子那家人好像也不咋富裕,穿得不咋好,你看那姓潘的,就他那身兒,彆看皺皺巴巴,沒七八十兩銀子下不來!”
“其實不管賣給誰家,能讓孩子吃飽穿暖就行。”
“是這個理兒,總比賣給南邊拿孩子擺陣放血煉丹的邪道人好。”
“你這是比的啥,人姓潘那人是要買來當兒子養,好繼承家業的,是一般人可比的嗎?”
莊稼漢從身後那些議論聲中似乎汲取到了力量,他跪得越發筆直,腰杆都挺起來了。
真是的,他不過就是賣掉幾個人而已,又沒殺人又沒放火、更沒打家劫舍,怎麼就十惡不赦了?
憑啥又是挨鞭子又是挨板子的?
他有什麼錯?
就算他不略人賣人,那些人家自己就不賣兒賣女了?
再說了,要是憑勤勞種地就能過上好日子,他犯得著走這條路?他沒當山匪打家劫舍就不錯了!
莊稼漢倒是氣勢愈發壯了起來,可駱毅運起的氣、掐起的腰就一直僵在那裡,生生被莊稼漢打斷不說,還給氣得差點兒岔氣。
“怎麼,人販子略賣你家孩子的錢給你們了?”人群裡,李蔚玨冷聲說道。
真是牆頭草、兩邊倒,不知所謂。
話說的多就有理了?
這些人竟有半數覺得莊稼漢的話有道理,真是沒主見、沒原則。
“肅靜!”張知縣的驚堂木“啪”一聲再次拍下,想要鎮壓下嘈雜聲,維持公堂秩序。
卻見一人在人群中高聲請求:“大人,小民是被告延津縣潘榮的管家潘福,小人懇請大人,允許小人為主子分辯一二。”
駱毅提起的這口氣就徹底吐不出去了,嗆得她直咳嗽,真是要憋出內傷了。
潘福是潘榮的管家,也是他所有下人中最忠誠的一個。
為何忠誠呢,說來也是二人的緣分——潘福曾當過“訟棍”,幫人打官司時進行虛假陳述、捏造事實,被衙門查出,令他的雇主打輸官司,於是雇主將他打得幾近喪命。
當時正好碰上大病初愈的潘榮,正為不能再有子嗣而失意出來散心,於是潘榮把被人打得像死狗一樣的潘福帶回家,不但給養好傷,還留下他為自己做事。
潘福是個知恩圖報的人,他當訟棍無非也是為了賺錢糊口,這次被潘榮救下性命,便死心塌地認潘榮為主了。
現在,潘福要為他的主子辯護,為他主子脫罪:“大人,我家主子並非發起懸賞,也未曾唆使、誘惑他人擄掠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