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章 輿論一邊倒(1 / 2)

六繩護主 東方紅不敗 4379 字 6個月前

原本是駱毅“有話要說”,現在竟然誰都有話說,而且唱念做打十八般武藝全都使出來,極具煽動性,駱毅不但沒有說話的機會,而且還感覺自己被氣得、憋得要爆炸。

潘福的辯護大致有三條:

一、潘榮沒有所謂懸賞的行為。

潘福說:“說句不中聽的話,有錢都能使磨推鬼,我們家老爺不需要懸賞,更不需要唆使誰去擄掠男童;

排著隊往我們老爺跟前兒送孩子的大有人在,我們老爺就算沒有相中孩子,也會送他們回程的盤纏;

若這也犯法,我們縣衙門早把老爺抓走了!”

二、交易並不存在。

潘福說:“當我們老爺得知孩子是他們搶來的,雖然孩子一看就有福相,還聰明,可我家老爺都沒動心,並沒有答應買下孩子。”

三、我們也是受害者。

潘福說:“我們本就不需要買身份不明的孩子,我們也不知道對方是人販子,我們更不知道那名男童出自貴縣名士之家。”

潘福一條條說完,旁聽的百姓已經完全站到潘榮一方。

人家說得對啊!

潘家有錢,買孩子需要從人販子手裡買?怕是窮人們自己就牽著孩子跑到潘家門口排隊去了。

甚至有人說:“又不是娶鬼妻,反正女娃不值錢,會把女娃扔進棺匣子一起埋了;

人家那是招贅婿,辦完喪事男娃是要領回家養著的,哪個窮人家不樂意?

他們自己養孩子能有人家養得好?有錢讓孩子吃飽嗎?能供他讀書、栽培他經營鋪麵嗎?

還是說他們能給娃提供豐厚的家產繼承?”

更有人說:“要是我有那麼多家產,也指定不讓族人、親戚們占便宜;

人不都說了嘛,他們潘家父輩、祖輩都看不上那些人,可見那些人不是好東西;

而且看人家絕後了就惦記吃人家絕戶,如果過繼了他們的孩子,自己恐怕早早被他們弄死!

隻一條,病了不給你看病,你能怎麼著?就乾等著死唄!

孩子還是他親爹娘的孩子,那潘家的家產也沒改姓,可他能得到啥?怕是沒等死就被掃地出門了!”

這話已經跑題,但人多嘴雜就是這個意思,什麼事兒說著說著就不知道偏哪兒去了,馬上有人就這個話題進行補充:“說的是呢!

就是不能過繼,彆以為過繼了自己死的時候有人給摔盆、死後有人給上墳,不被彆人直接禍禍死就不錯了!

從外麵買個孩子,咋教咋養自己說了算,好好養幾年照樣孝順,不比族裡那些人帶著私心攛掇讓人放心?

好歹能把自己舒舒服服伺候到咽氣吧?也能心平氣和看著族裡那些雜碎乾瞪眼讓自己心裡舒坦吧?”

就連站班的捕快們也頻頻點頭,捕頭甚至目光投向張知縣,示意對方重視這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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