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新祿又是一斧,將董老五砍殺!
殺完,看著癱了一地的董家子孫,他沒有再多殺一人,哪怕其中,有董老大的兩個兒子,董老二老四五老皆有子在場。
他說,冤有頭,債有主,他隻為他娘親和姐姐報仇,不傷無辜!
然後,他扔掉了斧頭,帶著滿身血跡,去自投官衙了。
這個縣令,已經不是三年前的那個縣令,但陶新祿連殺四人。其中有一個還是即將到任的通判大人,縣令一時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置這人。
而陶新祿所在的村落,竟有村民聯名上書,請示輕判,因為董家在這一片作威作福,仗著董老大在外當官,霸田霸地,強買強賣,這就是當地一霸,陶新祿是為民除害。
陶新祿的事很快傳了出去,有人害怕,說他是殺人惡魔;有人讚揚,說他是義士;
還有人主動自請為他訴辯,說他之所以殺人,是為母報仇。
當年董家人殺其母,辱其姐,又顛倒黑白辱姐清名,害其姐身背汙名而死,即使僅為一匹夫,此恨又如何能消?
是董家兄弟先行惡毒,又肆意構諂,才釀成今日惡果。
他沒有枉殺無辜,隻誅仇人,所以其行可誅,其情可憫!
最後,縣令覺得自己處理不了,把卷宗封了,呈送上官,由上官定奪!
上官考慮群情,以及那鐵口訴訟師的一張利口,終於為陶新祿求來一線生機。
陶新祿被判流放三千裡,永世不得回京。
不過當年遇上太後壽辰,天下大赦,改為流放一千裡,三十年不得回京!
而董家犯了眾怒,因此事又揪出不少為禍鄉裡的惡行,董家眾人被驅逐出鄉,田產籍沒。
三十年後,陶新祿流刑服完,曆經辛苦回到京城。
身負重仇之時,他時年十六,三年謀劃報仇,他年十九,三十年流放,他已四十九,但兩鬢斑白,身形佝僂,有如行將就木的老者。
家中的老屋,雖已屋倒房榻,好歹還在。
他隨意修整一下,讓這裡成為一個可以容身之所,他離群索居,不與村人接觸,也不多話,每天隻在家中。這一住,又是十年。
直到沐清瑜找到他。
沐清瑜也聽過當年的故事,更知道這人雖然手中曾有四條人命,但那是為報仇而殺,可他卻是個忠厚之人,流放之時,還不時幫助同流放的苦役,再不曾做過一件惡事!
好像報仇之後,萬事皆了,他心中再無牽掛,也再無怨氣!
或許正因為這樣一份心態,他將祖上的製香技術精研透徹,雖然隻是自娛自樂,日子卻過得很平靜!
沐清瑜先接觸過之後,覺得這個老人很好,還在老人那裡拿了兩盒樣品,推薦給了明沁雪,由她決定用是不用,如果用,怎麼請,也是明沁雪的事。
明沁雪一看那樣品,眼睛都直了。
這麼好的師傅,必須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