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我屮艸芔茻!!!!!(1 / 2)

“嘿,你們倒是派個正常人來防我啊.”

波波維奇的臉色快速變化,最終一臉陰沉地看向隱隱察覺到大難臨頭的鮑文,“布魯斯,你覺得那個菜鳥為什麼這麼狂妄?”

鮑文接受了無論怎麼回應都會被噴的現實:“我不知道。”

“因為你他媽剛才沒有限製住他!”

開始了

波波維奇數落了鮑文數分鐘。在此期間,鮑文隻是默默承受。

很快,馬刺再次進攻失利,於飛啟動防守反擊後助攻克裡斯·惠特尼命中追身三分,這一球打停了馬刺。

27比25

雙方隻差2分。

於飛引領的追分之勢讓馬刺在第一節建立的領先優勢所剩無幾,波波維奇不敢小覷,果斷換回帕克、鮑文和鄧肯,並且讓鄧肯打中鋒,使馬裡克·羅斯來到他最喜歡的搖擺四號位上。

奇才這邊,柯林斯雖然有這樣那樣的不足,但臨場應變方麵可能還強過現階段的波波維奇。

他敏銳地察覺到波波維奇會換回主力鎮場,並且會把態度散漫的大衛·羅賓遜換下,故而讓萊特納打五號位,並用誇梅·布朗換下波佩耶·瓊斯。

打法上,柯林斯依然隨於飛喜歡,但陣容上的調整卻成功猜準了波波維奇的應對。

馬刺的三名首發回歸後,攻勢確實增強了許多,首先是帕克,過惠特尼像過木樁,萊特納難以提供瓊斯那樣的內線保護,被輕易得分。

29比25

“菜鳥,你讓我被罵得好慘啊。”鮑文語氣不變,說出來的話卻讓人內心發冷,“我不會放過你的。”

聞言,於飛跑到弧頂給惠特尼擋拆,拉開的瞬間,球傳來了。

由於帕克沒有換防,而鮑文的注意力也放在於飛身上,忽然間,兩人對於飛形成包夾。

於飛似乎隻有傳球才能破局,但他在鮑文和帕克包夾的正中間看到一條縫隙,作為一個精於持球的人,他知道這條縫隙對他來說意味著什麼,那是衝破防守的機會。

在一瞬間,於飛側身,將球從背後拍進胯下,右腳向那條縫隙邁出一步,身體向前,左手接住球,幾乎隻是眨眼時間,鮑文和帕克的包夾被於飛撕碎了。

鄧肯不得不協防,而協防的代價就是把萊特納放空。

而於飛卻用傳球動作讓馬裡克·羅斯的注意力放到萊特納身上,使誇梅·布朗有機會擺脫防守,最終接球吃餅扣籃。

29比27

“兩個防一個都防不住,你們認真的嗎?”於飛回防前不忘幫波波維奇壓力一下鮑文和帕克,他相信波波維奇會為此感動的。

事實上,波波維奇已經氣悶了,隊裡最常挨他罵的兩人的包夾居然讓於飛破了,這讓他不知道對誰發火。

可是,這一球連鄧肯的協防都沒能阻止於飛,隻能說對手打得好,責怪隊員反而是沒必要的。

來到進攻端,馬刺果斷拉開讓鄧肯單打萊特納。

於飛認真地看著鄧肯的背打。

左腳為軸,猛然向後一頂,萊特納這個軟蛋根本沒有抵抗之力,被鄧肯輕輕就頂開。試探出對手虛實後,鄧肯果斷收球,轉身的同時用身體碾壓萊特納,最後出手那一下,他是壓著萊特納把球放進籃筐的。

從觀眾的視角來看,鄧肯這一球打得很勉強,因為萊特納緊貼著他,可於飛在場上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沒人幫萊特納協防,讓鄧肯連續這麼打10個回合,結果都不會改變。

進攻端必須找鄧肯,這是於飛的想法。

如果不讓鄧肯在防守端受挫,他在進攻端手撕萊特納和布朗的決心和信心都會變得堅定而不可撼動。

惠特尼繼續帶球過半場,於飛和上個回合一樣,給他做個擋拆然後接球。

馬刺既沒有像上個回合那樣包夾,也沒有做出防擋拆的最優解——換防。

因為於飛今晚還沒有展示出足夠的投籃威脅,而通過換防送給對手錯位來維持對位不符合當下的主流認知。

不換防必然會給呼叫擋拆的一方創造進攻機會。

於飛果斷地向內突破,而鮑文在他領先了大半個身位後貼上,在三分線內,他的手肘沒有一個是安分的。

或許這就是當代遇到外線擋拆不需要換防的原因?

一則持球人沒有小球時代那種掛擋拆有機會直接三分出手的能力和習慣,二則,三分線內允許上手的防守體係讓防守人可以在丟失大半身位的情況下用手去強行延誤對手。

鮑文這種聯盟頂尖防守球員帶來的壓力使得於飛對於掛擋拆急停投籃的能力需求更大了,但那是以後的事,不僅需要訓練時針對這種投籃節奏來訓練,也需要用大量的實戰來找感覺。

奇才目前不可能給他練手的機會。

萬般思緒在瞬間閃過,於飛心一橫,扛著鮑文的乾擾硬是往裡殺,在油漆區位置掛著對手的身體強起,總算造成犯規。

“你可真不好對付。”

鮑文說的每一句話都讓於飛懷疑是不是即將下黑手的威脅。

於飛冷冷地看他一眼,即使他還沒下黑手,但剛才利用手肘頂撞自己的身體依然產生了不好的感覺。

“你倒是比想象中的好對付。”於飛回應道。

場邊的波波維奇已經不為鮑文明明已經貼上於飛還要付出犯規代價的事情生氣了。

他發現於飛雖然年輕,但確實不好對付。

那種身高配上這手可以與控衛媲美的運球,簡直是不可思議。

一般大個子運球技術再好,在遇到高強度防守時都穩不住重心和球,但於飛在被鮑文貼身施壓的情況下不僅穩住了,還造成犯規。

波波維奇相信鮑文已經把於飛當作科比、卡特、麥迪那種級彆的對手來防,但籃球這項運動已經發展了一百多年,在它誕生的時候,防守方是有利的,可職業籃球為了商業需求總是要遷就進攻方,在它誕生一百多年後的今天,進攻方已經是比賽裡強勢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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