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19世紀的婚姻自由(1 / 2)

1868年7月20日,荷蘭的一起普通民事事件,引發了全部荷蘭人的關注,甚至就連歐洲不少國家都為此側目。

傑伊,27歲,荷蘭本土人,原本海牙大學的一名老師,1865年隨著全家一起遷徙到了墨爾本,目前是一名墨爾本大學的普通教師職工。

梅雷塞伊妮,澳大利亞大陸土著人,25歲,1866年成為了墨爾本太平洋土著語言老師,為人熱情奔放,善良。

跟普通的愛情話本一樣,一名荷蘭王國高貴的白人和一名有著黝黑膚色的澳大利亞大陸女土著戀上了,最終,兩人最終墮入了愛-河,兩人想要登記婚姻,可是卻被告知無法完成,因為當地政府沒有接到通知可以允許兩族裔通婚,同時兩人還被告知,兩人的信仰宗-教不一樣,所以教堂也難以舉辦婚禮。

可是由於雙方種-族的差異,各自家庭的看法,加上歐洲人特有的“高人一等”,使得這兩人的‘愛情很快就被公之於眾’,從墨爾本大學開始成為人們熱論的對象。

這時候的歐洲很少聽說過有白-人同黑-人結婚的,就連身份認同,也有不少國家都存在歧-視,更何況還是結婚。

儘管荷蘭這些年是最早實行荷蘭境內各族享受荷蘭人身份的做法,但是在婚姻上,各族還是選擇性的,進行尋找自己的‘同類’,至少荷蘭白人尋找的對象非除了自己本土荷蘭人之外,也會把第二對象放在了其他歐裔身上。

就算是偶爾出現‘意外’,也會很快的製止。

所以當傑伊和梅雷塞伊妮兩名作為澳大利亞大陸最頂級的大學之一墨爾本大學先進工作者,竟然公然進行了白與黑之間的戀愛,這讓墨爾本大學引起了熱論狂潮的同時,墨爾本市、整個威廉州以及整個澳大利亞大陸都十分震驚。

“我對待愛情是真誠,我想上帝麵前,愛情是不分種族的,一樣偉大”-傑伊

“我跟傑伊是真的的,雖然我們知道會遇到多大的困難,但是我們真的想在一起,我覺得荷蘭政府和威廉四世陛下會讚同我們”——梅雷塞伊妮。

1868年7月22日,傑伊和梅雷塞伊妮公然的站在荷蘭《澳大利亞時報》上宣布,兩人不會畏懼人們可怕的言論攻擊,他們將會堅持在一起的心不會改變。

1868年7月23日,荷蘭墨爾本新教教-會一名墨爾本牧師約見了傑伊,這名牧師要求傑伊恪守對基督-教新教忠誠。

“我不想改變梅雷塞伊妮的信仰,因為每個人都能夠獲得自己的自由,包括她不想改變我的信仰自由一樣。”

傑伊的話,讓不少澳大利亞大陸基督-教徒不滿,甚至不少教會隻認你要求把傑伊提出新教。

1868年7月29日,澳大利亞大陸新教主教尤多德約見荷蘭遠東副首相弗洛斯.亞拉恩.馮.霍爾,要求荷蘭政府在新教事物上繼續支持。

這是施加壓力了,很顯然,這名主教已經意識到,荷蘭政府這麼久以來竟然沒有過多參與兩人越鬨越大的跨膚色‘愛情’,已經讓這位主教意識到了什麼。

所以才會急急忙忙的,尋找遠東的荷蘭政府負責人弗洛斯.亞拉恩.馮.霍爾。

顯然,他背後的人也已經開始發現了荷蘭政府在這個問題上已經鬆動了。

兩人的見麵,不僅在遠東成為所有人關注的焦點,就算是在歐洲也引發了巨大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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