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常年走夜路的人,他們會習慣黑夜,以及黑夜之中有的東西。
黑暗對他們來說不是未知,而是大多的已知。因為偶爾,就連他們本身也是夜晚之中被人害怕的存在。
丁陪和曹真,也就是前文所說的壞人大哥和壞人小哥,他們是熟悉鯤鵬市中夜晚的人。
就今天的這條小巷子,他們從輟學當了混混之後就一直在晃蕩,沒有走過上千次也有上百次,可謂是對周圍的每一塊牆壁,每一根電線杆都了如指掌。
搶劫過獨走夜路的人,調戲過走夜路的女子,和其他的混混在街頭喝酒打架,和炸街的飆車青年稱兄道弟......嘛,當然的,也少不了進警察局喝茶。
今天這樣顫顫巍巍的說要給什麼神仙送錢這樣的事情,原本他們也見過。不過那些不是來點子了虛張聲勢的其他家夥,就是一些半夜迷路的迷信老頭。
可偏偏今天,是要說個“但是”的......
女孩子一個人走夜路的,大半都是加班族或者工作得很晚回家的陪酒女,你說這一個文文靜靜,打扮舉止透露出一股書香世家千金的女孩子,怎麼抱著一大捆的冥幣來走夜路呢?
“大哥,這妞不對勁吧?是不是給什麼人騙到這裡來了?”曹真皺起了眉頭。
“丟!真嗨老謀的有可能!騙人帶冥幣大晚上來這種鬼地方,感覺是那種綁紅票的。”丁陪把手機手電筒點亮,晃朝著少女的臉上晃了兩晃,讓她有些睜不開眼睛,“你招子放亮點,看這妞長得還挺好看,穿的東西也不是庫果那些便宜貨色,火點來的。”
曹真一聽,靠過來看了一眼,明顯的有些慌張起來:“大哥,那怎辦?”
“慫什麼,有什麼事情你大哥解決,問著先!”
雖然嘴上這麼說著,丁陪其實心裡頭也沒底。
那些綁票集團丁陪在警察局喝茶的時候,恰巧是遇上了幾個被一網打儘的。
聊上幾句,他就知道那可個個都是人才,無論是做的事情,還是待會兒要去的地方都和他不一樣。畢竟丁陪這種街溜子最多就是小打小鬨,鬨民事的雙方都不占理,最後給街坊報警扭送到局子裡喝個一兩天茶,最多一個星期就出去了,可謂下一站是自由。但乾綁票的可是不一樣的大事業,這些家夥說撕票就撕票,沒準哪個時候開庭審完,就丟監獄裡撿肥皂去了。
丁陪隻是個到處打零工,處於常年失業狀態的偷子,雖然沒什麼本事,但這城市裡頭就是流浪漢和乞討的,也餓不死。
他彆說沒殺過人,殺人的心思,他也不想有——那後果的嚴重性,他自然是知道的。沒有必要打打殺殺,乾嘛要做那些自己和彆人都沒好處的事情。
自然,丁陪也就把那些把撕票寫到計劃書裡的綁票人當成了人才,不過是瘋狂的人才。於是,在他腦中的規則很快多出了一條,那就是不要和這些搞綁票的有太多的糾葛。
可現在是什麼情況?!自己把彆人要綁票的人劫了?
且不說這小姐,自己多倒黴啊!這一分錢拿不著,可能還和彆人結仇。
可要是就這麼放了,也不行。好不容易找到的大魚,就這麼聽到對方可能是被綁票了就放了,自己的麵子往哪兒擱?
於是在思來想去之下,丁陪做出一個決定——他要放棄打劫,把這個女孩子送去警察局。
“你,什麼名?”丁陪拿著手電晃了晃。
“我叫齊,齊曉花......!”齊曉花努力鼓起勇氣,想要給麵前的這兩個人解釋什麼,“這位哥,我沒有被騙!也沒有說謊!這些冥幣是給醫生神的!要是治了病沒有錢,醫生神就要把一條命收走當報酬了!”
“還神神鬼鬼的!這就明顯被騙了!大哥......”曹真開始有些急了。
這會兒夜路雖然說能確定沒有什麼人會來,但是做賊總歸是心虛。再加上這手上全是天地銀行印鈔這詭異的氣氛,讓他產生了一些害怕的感覺。
“彆吵!”丁陪不滿地哼了一聲,隨後又道,“曹仔,把她放開。”
曹真明顯的愣了一下,然後用著驚疑的語氣說著:“大哥!她......”
“我們兩個男人還能讓細胳膊小腿的她跑了不成?放開!”丁陪一把把曹真捏著齊曉花的手掰開。
齊曉花被鬆開了手,對於這丁陪的舉動是又害怕又是有些疑惑。
丁陪問道:“你乾什麼要送錢給那什麼神?”
“我......我父親得了重病,醫院都說救不好......所,所以在家裡的書房裡頭找到了請神的方法......”
齊曉花說的支支吾吾,一邊說著還忍不住看著曹真手裡裝著冥幣的袋子,明顯能看出來她很急。
“請出醫生神之後,祂真的讓我父親好了不少。但是,祂說要補上尾款,就要我單獨一個人帶上家裡頭,藏在櫃子裡頭的冥幣,要我醜正之時,送這些東西來到上麵的地址......”
丁陪捂住了臉,曹真也搖了搖頭。
“聽我說,我沒有.......”
“聽聽聽聽!這什麼話!我們是這麼容易耍的?!”
丁陪吼著,差點就一巴掌打過臉上去,不過好歹是看著對方是個女孩子家,一下子還是忍住沒有動手。
“我沒有騙你們!拜托了!我一定得過去!”齊曉花真的急了,竟然伸手要去搶曹真手上的錢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