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情上,從故事女主角表示自己的丈夫養鬼,再到發現自己才是那個被養的鬼的翻轉;從前半段讓人心驚膽戰的驚悚,到後半段讓人隻餘一聲歎息的感動,這些都是特彆抓人的地方。
至於故事裡的兩段念白,就更是讓人愛不釋手。直到現在,沐茗對著兩段話仍然記憶深刻:
“生犀不敢燒,燃之有異香,沾衣帶,人,能與鬼通。”
“忘川之畔,與君常相憩。
爛泥之中,與君發相纏。
存心無可表,唯有魂一縷。
燃起靈犀一爐,枯骨生出曼陀羅。”
不得不說,這種帶著一點點中二氣息的文藝範兒,真的很提升逼格的。
也正因為此,在沐茗為了簡化劇情,都快把原來的故事給重寫了一遍的情況下,也仍然一字不少的把這兩段給保留了下來。
沐茗把寫好的新故事《靈犀》——原來的那個名字《鬼上床》沐茗實在是看不過去——的第一段上傳了微博,這才放鬆的後仰在轉椅靠背上。
喵的,這故事的簡化比擴增要難得太多了,又要保證連貫,又要保證清楚,還不能字數太多。讓沐茗把三百字寫到三千字很輕鬆,可讓他把三千字寫成三百字,那可真是費了心了。
其實沐茗也想過不要這麼麻煩,直接把完整的故事寫出來,拿到出版社去也一樣能出版,畢竟沐茗對《靈魂擺渡》的質量很有自信。但是考慮良久,終究還是放棄了這種看起來方便的路線。
沐茗是個新人,對於一個新人來講,一本有一定人氣的小說和一本全新的小說能帶來的待遇是有著天壤之彆的。
最簡單的一點,如果沐茗直接拿著完全版的《靈魂擺渡》上門找那些大型的出版社或是出版公司,最大的可能就是拿到一個千字買斷的合約,很難會給他一個分成合約的。
至於小的出版公司倒是可能會答應沐茗的分成要求,但是小公司的渠道限製卻鎖死了一本書的上限。
有人會說等到出書以後口碑好了,不是自然就有銷量了嗎?
呃,等口碑好起來的時候,得便宜最大的,是那些盜版書商,不是沐茗。
當然了,總會有那種剛剛成立,資金雄厚,渠道完善就缺好的作品的新公司,沐茗的目標其實也就是它們。不過要是讓沐茗去找他們太不現實了,所以沐茗才會打算先在微博上打響名氣,然後等著他們來找自己。
那個時候,主動權就在沐茗身上了。
不過這一切的前提都是《靈魂擺渡》真的能受到歡迎,所以沐茗最近的時間除了去健身房,剩下的時候幾乎都耗在接下來的幾個故事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