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尼坐在臥室的鏡子前,對著鏡子仔仔細細地用染發膏將剛剛長出一些白色的發根染成深棕色,然後從隱形眼鏡的盒子裡拿出一副藍色的美瞳為自己帶上,但如果仔細看,還是能隱約瞧到藍色中混雜的一絲淺紫色,淺到如果不捧著伯尼的臉仔細看,或許會認為那是錯覺。
但僅僅將頭發染色戴上美瞳是不夠的,伯尼看著鏡子裡臉龐秀美的自己陷入沉思,即使給他這張臉的女人已經拿著賣他的錢遠走高飛,但伯尼發現自己仍然記得她,甚至懷念她,到了這個時候,他需要用的化妝技術還是伯莎教給他的。
在伯莎尚且年輕貌美,還不曾歇斯底裡的時候,她有時會很像一位母親。她會在每天醒來後坐在化妝鏡前將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伯尼提著自己破爛的兔子玩偶光腳走到伯莎的房間的門口,看到他母親金棕色的卷發沐浴在陽光下如流淌的黃金,伯莎捏著口紅管對準自己線條美麗豐滿的唇瓣塗抹,從鏡子裡看到光著腳丫的伯尼。
她會回頭朝伯尼露出個美麗的微笑,然後招手讓伯尼走過來,將伯尼抱在懷裡指著化妝桌上的瓶瓶罐罐為他介紹,然後驕傲地吹噓自己柳葉般的眉毛,濃密纖長的眼睫和飽滿紅潤的唇瓣迷倒了多少哥譚男人。
伯尼通常都不會打斷伯莎沉浸在自己世界裡對過去人生的懷念,雖然他覺得伯莎塗了睫毛膏的眼睫像粗粗的蒼蠅腿,打了腮紅的臉蛋像電視裡播放的動物世界裡猴子的紅屁股,但伯莎說她很美伯尼就認為她是很美的,然後很美的伯莎會憐愛地捏著他的臉,像為自己化妝那樣用指尖給他的唇瓣塗上一層薄薄的口紅。
伯尼記不得那個口紅是什麼牌子,但他記得那個口紅的香味,甜甜的像巧克力,於是伯尼理所當然地以為所有的口紅都是巧克力做成的,珍惜地一點點舔掉嘴唇上的口紅後,嘴巴裡似乎也有一點點屬於巧克力的甜香味,伯尼就會恍然大悟地想,怪不得那麼多男人都喜歡嘗嘗他母親嘴巴上的口紅。
他握著屬於伯莎的口紅管,天真地問:“這些化妝品有什麼用?”
伯莎嫣然一笑,神秘地說:“會讓許多人都喜歡我。”
之後伯莎離開家約會,伯尼記著她的話,偷偷來到伯莎房間學著伯莎將化妝品擦到自己臉上,他把眉毛塗的黑黢黢,眼睫塗成蒼蠅腿,臉蛋塗成猴屁股,心想,這樣伯莎就會很喜歡喜歡他了吧?
結果晚上伯莎回來看到他,先是尖叫,然後怒氣衝衝地把他提起來打了頓屁股,又關進房間裡麵壁思過,伯尼百思不得其解,最後認為是自己畫的不夠好看。於是在伯莎不在家的時候對著電視上的美妝節目勤學苦練,試圖給伯莎一個驚喜。
但伯莎隻是又揍了他一頓,然後嚴令禁止不許伯尼再動自己的化妝品。
現在想起來,伯尼忍不住笑了聲,他發現小時候的自己確實有些欠揍。
一邊笑,伯尼一邊拿起桌上準備好的化妝工具往臉上塗抹,不過伯莎是為了變得更美,他卻是讓自己變得醜一些,平凡一些,至少站在人堆裡不會一眼就看到他。
化妝是個費時間的活計,半個小時後伯尼才完工,鏡子裡的人是他又不是他,發黃的皮膚,一些淡色的雀斑,蒼白的嘴唇,還有熬夜會有的黑眼圈,帶上黑框眼鏡之後,伯尼簡直像極了布魯德海文大學裡趕死線後累死累活熬夜寫論文的大學生。
伯尼很滿意,他提起自己在紐約路邊撿到的背包——背包的主人叫彼得·帕克,伯尼發現這個背包的時候它就孤單單地躺在小巷的垃圾桶後麵,看起來像被人丟掉的。但伯尼撿起來才發現背包裡還放著寫著彼得·帕克名字的書本和作業,伯尼看不懂作業本裡寫的什麼一大串數據定理之類的東西,不過他很確定對方應該是蜘蛛俠的粉絲,不然書本上不會畫了許多蜘蛛俠的標誌。
這不像是被丟掉的包,反而像主人臨時有事放在這裡,正確做法應該是放回去,不過伯尼正好缺一個放東西的包,所以他直接把這個質量不錯的背包據為己有。
他不僅騙了蜘蛛俠,還把他粉絲的包拿走了。伯尼心裡閃過這個念頭,隻是並不是因為愧疚,畢竟隨隨便便把書包丟在巷子裡的學生東西丟了也是他自己活該,更何況伯尼認為自己比紐約街頭的那些流浪者好多了,他至少還把書包裡的書本紙筆拿出來找了個乾淨的地方放好而不是全部一鍋端。
滿意地看了眼鏡子裡的自己,伯尼出門去了,他訂了張在布魯德海文演出的馬戲團的票,演出時間在下午六點,伯尼打算在這之前先去吃頓飯,來布魯德海文的一個星期他忙著和房東鬥智鬥勇,租的房子還沒有配套廚房用具——雖然有他也不會用——因此他這一周以來都是靠外賣和麵包填飽肚子的,時間久了未免有些受不了。
去馬戲團之前,伯尼去的餐廳是布魯德海文一家老字號的中國飯店,門口的牆麵有些斑駁脫落,掛著兩盞紅紅的燈籠,餐廳裡亮著橙黃橘紅的燈,木質桌麵被擦的乾乾淨淨,櫃台上還趴著一個寫作業的小孩。
伯尼看了眼被老板拿來的菜單,憑著過去和伯莎吃過的中餐的記憶點了兩個菜,等待的途中到了布魯德海文的下班的時間,中餐廳裡人也漸漸多起來,三四個穿著便服的男人說著話坐到佑果旁邊的桌上,說話聲音不大,隱隱以穿一件皮夾克的年輕男人為中心。
伯尼隨意瞥了眼旁邊桌子的人,年輕男人黑發藍瞳相貌英俊,皮夾克裡的t恤包裹著兩塊相當飽滿的胸肌,當然腿也很長,再往下伯尼就沒看了,那太不禮貌。
顯而易見,對方是個相當有人氣的大帥哥,不過伯尼毫不在意地收回視線,等到了自己點的餐。
伯尼點了一盤糖醋肉和一盤炒菜,其中還有老板贈送的一碗米飯,隻是給的用餐工具是一雙竹筷,伯尼生疏地捏著竹筷試圖夾起盤子裡的一塊肉,但肉總是折磨他一樣從筷子的縫隙裡掉出來。
他之前吃中餐總是用叉子和勺子,換成筷子還很不適應。
伯尼脾氣不算很好,他隻是很會對人裝模作樣,因此在肉連著掉了三四次後他沉默地盯著手中的筷子,有種想要掰斷它的衝動。
或許是伯尼盯著筷子看的眼神太過苦大仇深,旁邊另一桌裡有人輕輕笑出聲,伯尼看了眼,是那個藍眼睛的年輕男人。
或許是覺得伯尼太笨了,也或許是不忍心伯尼再糟蹋飯菜,將一身便裝穿出模特走秀效果的男人走到伯尼桌前忍俊不禁地說:“嗨,小朋友,需不需要我教你怎麼使用筷子?”
換做醜一點的,老一點的人問他,伯尼大概會說:“不需要,離我遠點。”但麵前笑眯眯的男人長得太英俊了,年紀應當也很年輕,或許隻有二十出頭,伯尼一看他就猜到他應當有很多女朋友,當然最重要的一點是,對方說話時的眼神並不輕挑。
伯尼隻思考了兩秒就點頭同意了,他推著自己臉上的鏡框,像不善社交的所有書呆子那樣小心翼翼地點點頭,說了聲:“謝謝。”
男人爽朗一笑,手把手教起伯尼握筷子該用的手勢,學習途中伯尼看到男人折起的袖口處露出一截線條強健的手臂,男人掌心還有層厚厚的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