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人都以為,經過這一夜的折騰,我媽早就死在了棺材裡。
可誰知道過去一看,就見一個大胖小子,正躺在棺材裡麵呢。
那大胖小子就是我。
那場蛇走蛟,居然讓本該命中注定難產而死的我,活了下來。
爺爺連呼不可思議。
隨後似乎是想到什麼,仔細看了看那口棺材,做出一個所有人都沒想到的決定。
讓我從小必須住在棺材裡,一直住到十八歲成年。
按照爺爺的說法,我這條命是藏起來的,十八歲以前,必須藏著,見不得光,要不然隨便一個孤魂野鬼,都能占了我的身軀。
至於十八歲以後,命格穩了,再去借大富大貴的命格成親,把“藏命”化成“隱命”,當個上門女婿,才能保一輩子平安。
家裡人都極力反對,可終究是拗不過爺爺,隻能順著他的想法去。
就這樣,我在棺材裡,一住就是十六年。
等我慢慢記事起,就發現不知道什麼時候,棺材裡除了我,還有一條蛇,和我睡在一起。
那是一條晶瑩剔透的白蛇。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白蛇的背上,有一條貫穿了整個軀體的傷口。
白蛇看起來像是睡著了。
我把它當成我的小秘密,從未和任何人說起。
白蛇每年都要蛻一次皮。
它每蛻皮一次,都要醒過來一段時間,大概七天左右。
它每次醒來,我都很開心:因為它會說話。
聽聲音,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大姐姐聲音,很好聽,也很虛弱,有氣無力的。
它說,感謝我救了它,救命之恩,無以為報,隻能以身相許,以後它就是我老婆了。
問我願不願意。
我那時候,還不知道老婆是什麼意思,就一口答應下來。
它又說,既然當了我的老婆,我們的命,就聯係到了一起,同生共死,它要喝我的血療傷。當然,它也不白喝,它會分五百年的壽命給我。
我也答應了它。
從那以後,它每次醒來,都要咬我的手腕,喝我的血。
而它每一次蛻皮,身軀都要大上一圈。
用那蛇皮覆蓋在被它咬過的傷口上,奇異的是可以讓傷口還原如初。
幾年下來,它躺在棺材裡,已經和我一樣長。
好在隻有我能看見它,家裡的其他人,都看不到,也省了很多麻煩。
……
當我開始識字,爺爺就教我一些奇奇怪怪的本事。
看相、摸骨、風水……
那些本事,來自於一本書裡。
書名叫《點金策》。
爺爺說,這叫“點金”。
俗話說,一流秀才二流醫,三流丹青四流皮,五流彈唱六流金,七僧八道九棋琴。
這“點金”,便是中九流裡的第六流,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學會的話,以後混口飯吃問題不大。
最主要的一點,我是“藏命”,天生就不能做一些高大上的職業。
比如當官、參軍這些,通通不行。
點金這種本事,時常泄露天機,容易被“天譴”,瞎眼聾耳斷子絕孫什麼的,所以《點金策》分了上下,學上策不學下策,學下策不學上策。
爺爺學的就是上策。
等我學了爺爺的本事後,我才漸漸明白,棺材裡那條白蛇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