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他才乾了兩年就六十萬,那我們……(1 / 2)

勞動糾紛永遠是互聯網上的熱點,而且是熱點中的熱點。

無他,因為打工人多,大家都對這種事感同身受。

所以,當這個判決表明,下班後或者休息日回消息都可以算加班的時候,很多的打工人都沸騰了。

“這事早該被定為加班了好嘛,我踏馬的下班了還得時刻盯著微信,就擔心有什麼消息漏了,結果下班了比上班還累!”

“就是啊,周末帶著老婆孩子出去玩都得背著電腦,就怕領導一個電話過來要乾活,而且根本不會覺得你是在加班。”

“真的想吐了,漏了消息還會說你工作不認真,踏馬的都下班了還能說出工作不認真這幾句話來,所以這個到底怎麼操作呢!”

“這是不是說我們以後也能提起類似的訴訟了,而且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了?”

很多的打工人都在報道下麵留言評論,說著自己的不滿。

沒辦法,社交媒體越來越發達,上班和下班的界限也越來越模糊,隱形加班的情況越來越多,但是法律卻沒有跟上。

以至於很多人現在都認為,隻有和上班時間那樣的工作才能叫加班,回個微信算什麼加班啊!

這個時候,這個判決真的讓很多人耳目一新!

而且,這報道裡都說了,起訴的原告連律師都沒請,人家就是靠著自己打贏了這場官司!

這真的是太有戲劇性了,簡直就是爽文小說裡的主角好嘛!

一個小職工被公司莫名其妙開了,反手就是天價的加班費訴訟,而且還贏了,這是什麼樣的感覺!

然而,鳥大了什麼林子都有,互聯網上永遠都有新奇的言論。

雖然你仔細看就會發現,這些言論一點都不新……

魔都,林五長正在隨意瀏覽著網上的新聞,他做過律師,而且也是什麼經濟和社會學家,對,就是互聯網意義上的專家。

平日裡發一些文章或者評論什麼的,對於各種時事都要評論一番,不管是不是自己專業領域。

結果就看到了“下班後回微信算加班”這個事。

尤其是看到評論裡好多人都在說什麼“你看人家沒請律師都照樣贏”之類的話後頓時不滿了!

律師其實是比較驕傲的群體,畢竟確實有門檻,而且還挺高。

這種想法很正常,沒什麼不對,但是有的律師吧就比較極端了,他們對於很多的話題都極其敏感。

就比如現在,林長看到這句話就很不舒服,什麼意思,意思是一個普通人能比我們律師還要專業?

而且這案子更是隱形加班的天價加班費賠償第一案,他本身就極其的排斥所謂的勞動法。

不要覺得奇怪,彆說當年立法時候了,就算是現在,依舊有不少人覺得勞動法就是一部純純的惡法!

這裡要給很多人說一下,我們所說的以及平日裡經常用的,叫勞動合同法,而網上很多人說,我們是為了加入WTO設立的那個,叫勞動法。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