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這地方寸土寸金。
房子雖然總體破舊了些,但勝在乾淨明亮,采光還好。
對於我這種在地下室混慣了的人來說,能有一個能曬到陽光的位置,都足夠讓我滿足。
房東抽著我遞的煙,腰間掛著的那一大串鑰匙,隨著她的走動發出碰撞的清脆響聲。
“兩房一廳,公用的廚房和衛浴,這是人家小男孩的房間,收拾的還挺乾淨。”
房東說著便推開了房間門,我探頭一看。
淺灰色係的床單被套,排列整齊的衣物,名牌球鞋和遊戲手柄甚至專門騰出了個區域擺放。
房東咬著煙笑道:“這麼年輕這麼有錢,也不知道錢是從哪裡搞來的,要不說還是當男人好,掙錢都不用像我們大女人一樣那麼辛苦。”
我點頭認可:“還是媽爸沒教好,正經人家的男孩就老實多了,賢良淑德,這種男人才適合贅回家。”
房東跟我找到了共鳴,搭著我的肩膀還想再多聊兩句。
掛在她腰間的手機卻忽然震動了起來。
“都說了在外麵帶人看房,沒出去鬼混......沒打牌,沒去洗腳城!你個公獅子怎麼就聽不懂人話?哎,得了我不跟你說了,我馬上回去還不行嗎?”
房東一臉歉意:“老妹,你先在這裡等他,我去去就回。”
我表示理解。
我之所以不願意結婚,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婚姻會讓愛情變質。
婚後的男人終究與婚前不同。
我雖然不是顏值主義者,但這種極大的反差。
於我而言不亞於詐騙,我是萬萬不能接受的。
沒了房東,我也沒了一開始的拘謹。
我在房子裡走動了起來,細看我即將入住的房間。
大概是為了節省成本,房東用的都是些老家具。
好處是沒有甲醛,住了不會得白血病。
壞處是家具都已經破損,牆角還有幾處發黴的印子。
我從廚房看到主臥。
卻在客廳的一角看到了和陳舊房子格格不入的一架鋼琴。
我有些恍惚。
鋼琴這玩意屬於奢侈品,買起來貴,學起來貴。
對於普通家庭來說,占用狹窄的生存空間都是一種過大的罪過。
但是我會彈。
在我還沒有變成像現在讓人唾棄的風流浪子之前。
我也曾有過一個忘不掉的人。
到現在為止,我都記得他修長十指在琴鍵上躍動的模樣。
我情不自禁上前,手搭在琴鍵上彈出了一段流利的音節。
因為太過於沉浸,我甚至沒注意到房門已經悄然打開。
站在門口的青年依舊背著他那lv的背包,眼神卻不似在酒吧看到我時充滿厭惡:
“沒想到你這種渣女也會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