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佃戶(1 / 2)

穿越之長嫂難為 柚皮 4050 字 8個月前

宿致遠因為考取了舉人,享受不納稅政策,因此,宿家的土地也執行了七成的賦稅,隻不過農戶打下的糧食,七成交給宿家,三成留給自己。

雖然農戶留下的隻有三成,但這些農戶在宿家的大傘下,除了農忙可以種地外,其他季節宿家還要組織青壯練武,在也有在宿家鋪子裡幫忙的,這些都會另外給工錢。

這樣大家的收入就不僅僅是地裡打下的那點兒糧食了,收入相當可觀,也勉強能夠糊口,這也是大家一聽換了新東家,不願意留下的最主要原因。

但傅家畢竟沒有功名,肯定要交賦稅,去除給佃戶的三成,還要交給朝廷七成,傅家就什麼也剩不下了。

因此,宿致遠提議,傅家的這個莊子還是掛在宿家名下,這樣可以免除朝廷的賦稅,那七成的糧食就都是傅家的了,薛一梅和傅鬆自然求之不得。

薛一梅和傅鬆在聽了宿致遠詳細的解說之後,也決定莊子裡執行和宿致遠一樣的政策,青壯們訓練時也承諾給些補貼,隻不過傅家沒有店鋪去幫扶,隻能想彆的轍了。

不過,留下的人們也是聽莊頭李壯說了,以後新東家也會讓大家有彆的進項,就算沒有,宿家以後也不會丟下他們不管,這才將大家留了下來。

當然,這一點,薛一梅自然是不知道的。

薛一梅見隻走了兩戶人家,正好也不用補充其他佃戶,大哥他們種植他們兩家留下的地就行了,於是就衝著李壯說“李莊頭,既然大家都選擇留下了,那就給我介紹一下其他人吧?”

自己現在隻剩下八家佃戶,薛一梅自然想要將這些人的資料記在心裡,自己心裡也有個數。

李壯急忙說“好的好的!”

於是,薛一梅在李壯的介紹中,簡單了解了一下自己手下的佃戶。

李壯,三十二歲,是七屯的莊頭。

家裡有妻子錢氏,三十歲,兩個孩子,一兒一女,兒子李小聰十歲,女兒李小雪七歲。

家裡還有父母兄弟姐妹,他是家裡的老大,全家大小加在一起有二十多口人,租種著莊子裡四十畝耕地。

李壯還有擔任莊頭的工錢,每月二兩銀子,每次訓練莊戶和出外幫工,還有另外的貼補,總之日子是這裡過的最富裕的。

王滿倉,四十五歲,妻子劉氏,四十二歲,有三個孩子,租種四十畝地

大兒子王來財,二十一歲,妻子劉桂花,十九歲,剛剛懷孕。

二兒子王來富,十八歲,還沒娶媳婦

小閨女十四歲,還沒婆家。

王滿倉還有父母和兩個弟弟,四十歲的王滿囤,三十八歲的王滿糧,都各有子女一大家子人,加上父母,也有三十來口人,也算是一戶。

趙金明,三十八歲,妻子王氏,三十五歲,有四個孩子。

女兒趙小雨,十六歲,兒子趙小光,十三歲,小兒子趙小亮九歲,小女兒趙小靈,五歲。

家裡還有老母親周氏,兩個弟弟,趙金山,趙金川,也是子女一大家子,算是一戶,加在一起三十來口人,租種四十畝地。

劉孟山,二十六歲,妻子王秀秀,二十四歲,一個兒子,劉小寶,五歲,有個老母親,還有一個二十歲的妹妹劉小燕和妹夫陳水生帶著一個女兒陳雪梅住在這裡,加在一起七口人,租種二十畝地,算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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