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江如風的反駁,馮德深吸了口氣。
他剛才提出來,李大海輕信他人,而擔保造成損失,這是最有力的一條反駁辯論了。
至於其他的,還真沒有這條的反駁力度大。
他說出來這個觀點的目的,就是將造成擔保被詐騙的損失定在李大海的身上。
可是現在...
江如風沒有陷入證明李大海輕不輕信的問題上,而是又將問題拋了回來——銀行有程序違規在先。
這還怎麼辯訴?
壓根辯訴不了嘛!
自己這一方無論說什麼,對方就說,這件事情因為你們銀行違規在先。
一句話把事情定性了,這還怎麼玩?
完全沒有辦法再繼續就著這件事情答辯下去了。
所以...麵對江如風的陳述,馮德沒有再繼續陳述,因為沒有必要。
而且,這場庭審還是需要看審判長對這個案件的判定。
所以,繼續扯著這個話題,來來回回的辯訴,沒有任何的意義。
對於梁東溪,馮德也有過了解,因為他是銀行法務的從業人員,梁東溪也是從事有關金融法,商業銀行法的法官。
這個案子,雖然說銀行有責任,但李大海難道沒有嗎?
不管怎麼樣,他覺得,梁東溪對於這個案件的判定,都會保守一些,至少不會讓他們銀行全部賠償。
而審判台席位上的梁東溪,在麵對雙方激烈的辯訴以後,看了看自己的材料,敲響了法槌。
“現在雙方都針對各自的訴訟請求陳述完畢,雙方還有沒有其他需要陳述的?”
呼...
江如風深吸口氣,該陳述的已經陳述完畢了,沒有其他繼續需要的了。
不過...
雖然江如風知道這場庭審肯定穩贏,但具體的贏多少不知道啊。
法院肯定判銀行賠償,但賠償責任的劃分呢?
這個也不是很清楚。
不過這個不在目前辯訴的情況當中了,所以,江如風沒有再要求繼續陳述。
馮德同樣如此。
銀行的責任以及李大海個人的因素,都已經陳述完畢,剩下的就是審判長的考量了。
他同樣沒有什麼要繼續陳述的。
得到了雙方委托律師都沒有要繼續陳述的回應。
梁東溪提出來了中場休庭,同時在休庭期間,再次詢問雙方有沒有打算和解的意向。
江如風笑了笑開口:“我方可以接受調解。”
在一般的民事庭審當中,沒有宣布判決結果之前,中場休庭,是可以商議是否進行調解的。
甚至....有些審判長為了給原被告雙方,一個滿意的答複。
休庭好幾次,調解好幾次。
這個時候,審判長基本上是在爭取一個對原被告雙方都有利的方案。
在江如風開口同意以後,馮德同樣點了點頭:
“我同意。”
“好,既然你們都同意在休庭階段接受調解,那你們都談談各自的調解方案吧。”
“這是在調解。”
“希望你們都能夠考慮到自己以及對方的情況。”
“原告方,你們先說說自己的調解訴求吧。”
麵對審判長的開口,江如風點了點頭,同意了調解,就是要放低自己的訴求,於是他開口道:
“我雖然是全權委托代理,但是對於調解的訴求,還是要看我方當事人的主觀意願。”
“所以還請我方當事人李大海來陳述一下自己的調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