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南漢山城】(2 / 2)

5月15日,滿清太宗雖然責怪漢人將領,但東江鎮與皮島等地島嶼,畢竟還是被漢人將領們成功拿下了,因此便加封明降將滿清都元帥:孔有德,為〈恭順郡王〉、滿清水師總兵:耿仲明,為[懷順郡王]、滿清金州衛總兵:尚可喜,為「忠順王」,滿清廣寧衛先鋒右參將:麻登雲,為『督催糧草使』。

5月20日,明刑科都給事中:傅朝佑,上疏彈劾明中極殿大學士:溫體仁,「六大罪」因此得罪於明毅宗信王崇禎帝:朱由檢,還得罪於祖宗、得罪於天地、得罪於封疆、得罪於聖賢、得罪於心性,當即就被明毅宗下令打入刑部獄中治罪。

5月26日,在李氏朝鮮王國黃海右道石城島附近,逃出去的明皮島左參將:沈誌祥,借著官二代的身份四處收攬東江鎮與皮島的潰軍,企圖自立門戶繼承叔父的〈東江總鎮總兵〉官職。

為此明皮島左參將還帶兵前去向明登萊監軍道:黃孫茂,索要[東江總鎮總兵敕印]但卻被拒絕了,還稱;必須要有朝廷詔命才能勝任。

這氣得明皮島左參將一怒之下,當場就殺了明登萊監軍道:黃孫茂,又騙來明東江總鎮副總兵:白登庸,等將領借著商議事情為由趁機斬殺。

意圖奪取明沿海總兵:陳洪範,的兵權並挾持陳總兵,逼迫陳總兵承認他的地位,還授封其為〈東江總鎮副總兵〉,但陳總兵卻借口說要去登州府為偽明東江總鎮副總兵:沈誌祥,請命讓朝廷下詔書。

從而得以脫身回到山東承宣布政使司登州府。

7月11日,明陝西布政使司右參議:史可法,因功績著作擢升為「都察院右僉都禦史」,被調去巡撫南直隸;安慶府、廬州府、太平府、池州府,以及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湖廣承宣布政使司、江西承宣布政使司,等九個布政司提督軍務,設額兵萬人。

然而明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史可法,卻目光短小精悍,麵黑心粗,目爍爍有光,又有廉信肯與部下吃苦,故得士卒們效力。

7月15日,明兵部尚書:楊嗣昌,奏請朝廷處置讓石城島兵變的明沿海總兵:陳洪範,並讓他戴罪立功,負責出海捉拿叛賊:沈誌祥,得到了明毅宗的批準。

8月26日,從山東承宣布政使司登州府領兵出發到石城島的明沿海總兵:陳洪範、明山東總鎮總兵:倪寵,一起擒獲了手刃明登萊監軍道:黃孫茂,的叛賊明皮島遊擊將軍:李逢春、明石城島千總:李毓秀,父子倆。

但是明山東總鎮總兵卻與他爭功,明毅宗就責令他繼續前去捉拿叛賊主犯:沈誌祥。

11月10日,明司禮監太監:曹化淳,受命提督京營戎政,這是他再次擔任此職位了,遼東都指揮使司的危局日漸衰落,中原地區又久亂不平,因此明毅宗更加有意啟用宦官監軍重要軍事重地。

先有明工部員外郎:駱方璽,上奏稱“陛下即位之初便處置魏忠賢於大戮,豈為溺情閹宦,不過外廷諸臣無一可用而借才及之,人臣感激恩遇皆知仰報,何論內外,若內臣蒙恩受重任,孰不欲棄捐頂踵以酬陛下。”

因此明毅宗就以明內官監太監:李明哲,提督五軍營、明尚膳監太監:杜勳,提督神樞營、明印綬監左少監:閻思印,提督神機營、明直殿監右少監:鄭良輔,總理京城巡捕。

明崇禎十一年公元1638年正月14日,由於朝廷連年用兵,財源匱乏,又加上中原地區天災人禍,導致國庫逐漸供應不了日常開支,因此明工科都給事中:傅元初,便奏請朝廷請開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海禁,以通商佐餉。

正月23日,朝廷裁南直隸皇城南京冗員89人,吏部主事一人、戶部庫大使五人、兵部主事二人、兵部會同館副使二人、工部右侍郎一人、工部營繕清吏司主事三人、都察院監察禦史七人、都察院照磨所一人、通政司經曆使一人、大理寺左右寺丞各一人、翰林院孔目一人、詹事府主簿廳一人、國子監國廣業堂助教一人、光祿寺珍羞、良醞署正二人、行人司右司副一人、宗人府經曆使一人、太醫院生藥庫大使一人。

2月11日,明詹事府左春坊左中允:陳子龍,編輯的《皇明經世文編》完成,總計五百零四卷,補遺四卷,共分為;政治、文教、武備、皇室,這四大類。

子目六十一項、集明初至今崇禎十一年的書籍,共有4百27人之文集奏稿,保存了大量明代政治經濟資料,是研究明代曆史的重要文獻,該書還收集了相當多的滿清統治者祖先和大明帝國的關係,記錄了滿清皇帝最不願意讓人們知道的史實。

因此該書也是研究滿清前期~後金曆史的重要文獻,主要有十一人負責編成,二十四人參加選輯,列名參閱一百四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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