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以李玲玲父母和家人的條件,壓根兒不可能接觸到任何重要的線索。
但他們參與了此事,這是不爭的事實。
而且他們在明知道販賣的情況下,還打算將自己的親生女兒“奉獻”出去,甚至為了兩百塊錢,還將一個對他們釋放過善意的可憐女同誌牽連進來。
他們的行為,已經不能用壞來形容了,這就是惡。
是隱藏在人體內最深處的惡。
如果這一次不嚴懲,怎麼對得起李玲玲和韓蕊,還有那些千萬個被迫和父母家人分離的可憐女孩兒?
所以,李玲玲的父母兄弟,必須得接受法律的製裁。
徐婉寧比較擔心李玲玲的情緒,但讓人意外的是,她的表現,全程都很平靜。
“我會去自首。”
徐婉寧:?
“你自首?難道你也參與這件事了?”她的聲音拔高,警惕地看著李玲玲。
李玲玲搖頭:“我不知道,我壓根兒不知道他們竟然敢膽大包天做這樣的事兒!”
更何況,她在家裡就是一個邊緣性人物,除非是要用到錢了,否則家裡不論是誰,都不會想起還有她這麼一號人,自然也就不會跟她說家裡的重大決定了。
“可是,他們是我的父母,弟弟和哥嫂。我作為家裡的一份子,很難獨善其身。”
徐婉寧歎息:“可是,咱們國家的律法可是講究證據的。你沒有參與這件事,那你就是清白的。你的父母做了什麼,並不能強行安插在你身上。”
連坐?
那是古代才有的吧?
這都八十年代了!
“不過話說回來,你的戶口沒有跟他們在一起吧?”
這個問題,之前徐婉寧就問過,但李玲玲依舊不厭其煩地說了一遍。
“當初進部隊的時候,我們的檔案資料都是被單獨提出來的,所以我的戶口早就跟他們分開了。”
後來從部隊退伍以後,有一次可以選擇的機會,能將戶口遷回原地籍。
但還不等李玲玲開這個口,她的母親就替她回絕了。
理由自然是家裡還有哥哥和弟弟,她一個即將嫁人的女兒,哪有把戶口放在父母家的道理?
於是,李玲玲一個人擁有了一個戶口本。
“既然不是一個戶口,那就好辦多了。”
李玲玲沉浸在自己的思維當中,她聽到徐婉寧說了一句話,卻沒聽清楚她說了什麼,不禁問道:“婉寧,你剛才說什麼?”
“沒事。”徐婉寧搖了搖頭,又道:“不過昨天公安說了,你作為家裡人,有責任和義務去一趟公安局了解情況,我放你幾天假,你好好處理這件事,我不扣你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