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帶蘇宇同誌去把收繳的槍支還給他們,他們已經沒事了,可以離開了。”
折騰了一整天,原因也很簡單,姓魏的公子哥在醫院醒來,意識到事情徹底被搞砸了,壓根不敢跟他父親說真實原因。
魏副局長從派出所同誌那裡得知了蘇宇的身份,是鋼鐵廠一個采購員,在采購了獵物運會途中被自己兒子截住了去路,說要扣下物資,見一見蘇宇。
在魏副局長看來,這確實是他兒子的錯,但人都是有私心的,一個采購員而已,他還沒放在心上,他去了鋼鐵廠,那廠長都要親自接待,橫幅都要寫著歡迎魏局長蒞臨指導。
當然,他是民政局,壓根和鋼鐵廠不沾邊,這麼寫也僅僅一種儀式感,但你要說影響鋼鐵廠,他還做不到。
但好歹自己是和他們廠長一個段位?起碼影響力上比廠長更高,(因為職務確實比不上廠長高)可就是這樣,一個采購竟然把他兒子打了。
關鍵是打的還不輕,雖然對方並不知道他兒子的身份,但也太囂張了。
於是乎,他對派出所同誌說,對於他們區域的安全提出質疑,希望他們派出所所長給一個說法。
這簡直倒打一耙,這惹事的不就是你兒子嗎?怎麼還反過來要說法?
可魏局長畢竟是老江湖,他沒有揪著兒子被打的事情不放,反而另辟蹊徑,說對於這麼一個民間組織的狩獵隊伍提出質疑,試想一下,五十多人全員配槍,要是不可控,會發生什麼?
他們擁有這麼多槍支,是否備案了,誰批的?是否合法,這麼一個組織,是否違規,這些派出所不應該給一個明確答複嗎?
你彆說,不說他兒子被打這件事,單獨揪著蘇宇擁有自己狩獵隊,且全員配槍來說,確實是一個問題。
這個時代擁有槍支並不違法,但大搖大擺背著五十條槍去打群架,說他是一個隱患,不安定因素,一點不過分。
沒出事,是代表他們克製住了,可萬一克製不住呢?今天是不是就血流一地了?
擁有槍支合法,但聚集在一起,成為一個組織共進退,那合不合法就兩說了。
雖然派出所都覺得這是小題大做,但人家說的確實在理,不能因為沒出事,就不加以防範。
之所以說是小題大做,那是因為五十條槍在這個時代真不是事,這麼說吧,看過之前老報紙的都知道,有些村因為搶水灌溉土地,兩個村子都會打一架,甚至出人命,槍支,迫擊炮,甚至野山炮都拉出來對攻過。
不信可以去搜一下,我國之所以禁槍,就因為兩個主要原因,第一四九城有人打鳥,一顆子彈進了紫金城,打碎了玻璃,查了半天發現是幾個小青年打鳥,根本不知道子彈飄那麼遠,還好巧不巧打碎了玻璃。
第二就是老百姓擁有了很多槍支,甚至山炮,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就大打出手,派出所出動都控製不住。
就七十年代,一個鋼鐵廠這種萬人大廠,保衛科就能拿出突擊步槍,迫擊炮,火箭筒,甚至大口徑山炮,老百姓同樣不甘示弱,雖然沒有突擊步槍,但同樣有炮,雖然跟保衛科沒法比,跟公安也沒法比,但貴在數量多啊,一個公社多少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