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金屋藏巧!(1 / 2)

“成,在哪聚?”

許躍新問道。

“就咱們學校對麵的小飯館,尤佩玲她爸當經理那家。”

“我聽人說,尤佩玲家這兩年條件好起來了。大家腰包裡越來越有錢,下館子的人變多,她爸每年能掙不少獎金。”

王有樂語氣中帶著羨慕道,“我看現在允許個體戶開飯館,要不哪天我也開一家得了。”

“完全沒問題。隻要事先做好調研,摸準市場方向,絕對能掙著錢。”

許躍新理解支持發小的想法。

自打去年開完大會,個體戶經營已有所鬆動。膽子大的開家店做買賣,弄不好收入比大學教授還高。

王有樂要是真敢開飯館,那他就是這個時代的先行者。

說完開飯館的事,兩人又聊了會知青下鄉時的有趣經曆,直到將近中午王有樂才告辭回家。

許躍新留王有樂吃飯沒留住,他舅舅中午要來看他。

送走發小,許躍新回臥室拆信。

三大麻袋讀者來信中的兩袋被他塞進了床底下,還有一袋不好塞靠牆放著。

本來還算寬敞的臥室,在這麼一放後就顯得空間小了。

“以後得買個房子,不然讀者來信都沒地方放。

許躍新拿起人民文學的來信,坐在書桌前念叨道。

上次去王朦家作客時,他就覺得能有間大房子真好。

買房的願望,在他心裡慢慢生根發芽。

拆開人民文學的信封,裡邊掉出一張彙款單,信紙上寫著數行字。

“春雨同誌,恭喜你。你的作品《牧馬人》已被我刊采用,後期將予以發表。”

“現向你支付稿費:壹佰叁拾圓玖角捌分,請憑彙款單前往郵政局領取。”

“人民文學。”

落款上是鮮紅的印章。

終於拿到第二部小說的稿酬了。

許躍新拿起彙款單去郵局取回錢,回家後把130塊9毛8分的稿費收拾清楚,工工整整地疊在桌上。

整理完這些錢,許躍新打開抽屜拿出之前《高山》的稿費、版稅、給陳藝雪寫歌的稿酬,還有母親給的錢,放到一。

高山的稿費和版稅之前花了一些,目前還剩702塊8角,陳藝雪給的稿酬是80塊,母親給了300塊,再加上今天的稿酬,總共是1213塊7角8分。

這是許躍新在不到一個月時間內的寫作收益,相當於京城普通職工兩年的收入。

碼字真的能發財!

看著桌上的一遝大團結,許躍新有點興奮,開始展望自己的買房事業。

他簡單回顧了一下京城地產發展史,印象裡改革開放後市裡的第一個商品房項目,是團結湖一號樓,二號樓,不分樓層戶型400塊1平,無公攤,單套均價在3萬左右。

這批房子後來賣得很差,總共160套房子賣了整整大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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