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整個冬日,泰山軍主力五萬軍都在太原盆地過冬。
雖然戰事已畢,但張衝卻依舊一日不得閒,因為他在將大部分的精力都用來改革中樞決策的製度。
作為一個新興的集團,尤其是這個集團幾乎都是張衝以百戰百勝打造出來的情況下,張衝自然擁有無上的決策權,這是毋庸置疑的。
再加上張衝那超人一般的體質,使得他具備無窮的精力來處理大小事項,所以即便在鄴城時期,就已經形成三省六部製但這些人也不過是讚畫而已,最終的決策權還是在張衝手上。
之前張衝一直留在鄴城的中樞還好,但隨著他帶著幕府出征,並可見的要在太原停留很長時間,這個決策製度就有點不合時宜了。
因為如果再如過去般大小事皆悉由張衝決策,從鄴城到太原的漫長距離,還是來不及。
其實這個問題在張衝經略太原的過程中就已經發現了的,隻是當時一直忙於戰事,又因為改革決策製度太過重大,所以張衝就一直留在心裡。
也就是這個冬日,張衝有了足夠的精力才開始著手解決這個事。
但決策效率低雖然是一個問題,但也不是說就這樣隨便改革的。
古往今來,任何一個集團,其最重要的核心權力都是決策權。
由誰決策,如何決策,決策依據是什麼,決策和執行效率的高低,決策執行的情況如何,可以說都決定了一個集團的走向和興亡。
也正是如此重要,張衝閉門思考了很久,才終於有了一點頭緒。
首先在決策群體上,張衝依然是相信之前選出的那七名門下的,這些人也各自代表著泰山軍治下不同利益群體。
張衝很清楚,他自己再如何超人,一日也不過是十二時辰,這是自然的鐵律和生物多樣性無關。
所以為了日常處理現今龐大的疆域,張衝必須授權給這些他最信任,最有才能的門下們,讓他們和自己一起組成最核心的決策團。
之前張衝也是這麼做的,他先是分文武,即文有政事堂,武有樞密院,各自分管自己的事。
政事堂其實就是張衝的秘書班子、七位門下以及六位部尚書一起討論,無異議的就可以取旨執行了。
但現在張衝率軍在太原,不僅自己不在,連自己的秘書班子也一起帶到了太原,那原先政事堂就開不了了。畢竟最重要的決策人不在,草詔的也不在,甚至印也不在。
於是,鄴城的政事堂其實就隻能處理一些常規的工作,特彆重大的或者突發情況都需要快馬傳到張衝的行軍幕府上定奪畫押,可以說效率非常低下。
而為了提高決策效率,張衝想到的就是給鄴城政事堂的七位門下授權。
首先,張衝將所有的決策會先分好類。
首先就是最重要的禦前會,這個是張衝和中樞百官一起參加的大會,定在每月一日和十五日,也兩日也叫朔日和望日,所以泰山軍內部自己也叫這個是朔望朝參。
這種大會一方麵是張衝宣布重要決策,比如當年他確定王世子的人選的時候,就是在朝參會上公布的。
另外一種就是給在鄴城的百官一個直達張衝的機會,張衝很清楚,他選出的七位門下再如何公心,他們也是人,也有自己的好惡,所以下麵報上來的事情很自然會被壓在門下那裡。
而現在朔望朝參就給中下級官員一個製度上的口子,讓他們可以繞過官僚行政的條條框框,直接稟告張衝。
這不僅增強了官吏的活躍,也是因為隻有廣開言路,張衝才能更加了解下麵發生了什麼,做到明。
而除了這種涉及人數規模眾多的大朝外,還有一種更加日常的常朝。
常朝也是張衝舉行的,一般都是從每日的晨時開到午時,參與的人數會少些,都是一些高級軍政吏。
在泰山軍的體係中,官吏的品秩可以簡單分為高、中、低三個檔次。
其中千石以下皆為低級官吏,可為六百石、比千石、千石三級。
然後千石到二千石之間為中級官吏,具體品秩也分三檔,為一千六百石、比二千石、二千石。
最後就是高級官吏,皆是二千石以上。同樣分三檔,為三千石、四千石、五千石。
這種品秩排序也因為三種階梯,九種劃分,也被叫做三階九品。
所以能參加常朝的幾乎都是泰山軍的諸多宿將、幕老,都是中樞各個條線的負責人及其副手。
而且這種常朝,高級軍吏們也是要參加的,隻是不需要每日都參加,三日一朝即可。
而張衝在鄴城時期大部分開的話都是這種常朝會,舉凡軍國大事、百官奏議無所不議,但也隻論大事,不決小事。
除了以上這兩種會外,還有一種就是政事堂的大會,這個參加的人數就是門下諸公們,更加保密也更加有效。
但如今因為張衝缺席,這政事堂的大會已經停擺了,所以他現在思考的就是解決這個問題。
這十餘日他反複思考,終於決定在諸門下設立一個“首相”製度。
其實鄴城時期,眾吏們都很清楚,所謂的門下其實和漢家的三公沒什麼區彆,其實都是宰相,隻是人數更多。
而七人之中,按照席位的排列,也分為首席、次席,所以張衝提出這個首相其實並不難懂。
而大家也知道,這個人必然就是張衝創業的重要夥伴,如今的泰山軍首席門下度滿。
隻是如果說過去這隻是一種約定俗成,那現在張衝就要在製度上確定這一條。
而首相的責任就是在張衝不在的時候,參加並主持政事堂會,並可以直接擬政書通行六部長官。
可以說,張衝直接將政事的決策權交給了度滿,而自己則主要負責太原幕府的軍國事。
這等放權力度不可謂不大。
一開始張衝也曾猶豫過,想過用集體決策的方式,讓七位門下一起討論政務,然後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後,最後做出決定。
但張衝自己想想就知道這事有點不妥。
因為所謂的達成一致從來都是偽命題,度滿等七人背後都代表著不同的執行理念,如何可能事事相協。
而且這種方式會造成更大的後患,那就是私心廢公心。
如一件政策明明是一件好事,但卻要七人聯合通過才能執行,那如果其中一人就是不同意,這樣的政策就可能作廢。
那如何說服這種人同意呢?無非就是私下許諾。
這種選票政治是張衝一直深惡痛絕的,就單這一個後果,張衝就放棄了這個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