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敖西。”
“年齡?”
“17歲。”
“17歲?”
“23,23,說錯了。”
敖西身處一間會議室內,和兩個LASD的內務局調查人員麵對麵,他們是來調查敖西開槍擊斃流浪漢的事情。
“我是內務局警官史蒂夫,他是塞姆,現在正式詢問你,請你簡單敘述一下事情發生的經過。”
“我和馬克警官一起去參加柔似蜜市政府組織的流浪漢清理任務,當時我正在和兩名遊客聊天,忽然發現其他警官都向一個方向跑動,我就也跑過去。
在跑動中發現,是一名非洲裔美國人流浪漢和一名警官打起來了,然後兩人倒地,然後我就聽到倒在地上的警官喊:他拿了我的槍!
我就下意識拔出了自己的槍,並進行口頭警告,但是警告無效,然後我發現,倒在地上的警官撐開了那名流浪漢,但是流浪漢卻意圖把手槍指向他,我果斷開槍,將流浪漢擊斃,就是這樣。”
“報告上說,你連開五槍,全部命中流浪漢的軀體,而近在咫尺的漢克警官毫發無傷,你的槍法不錯啊,不像是剛剛接觸手槍的人。”
“我的射擊天賦還可以,我的培訓警官都說我的進步很快,當時距離也很近,隻有兩三米遠而已,我的運氣也很好。”
“你不怕被流浪漢開槍打中嗎?”
“我當時沒有想那麼多,你知道的我的經驗很少,當時我應該躲到流浪漢的左側這樣會安全一點。”
史蒂夫翻翻手上的文件:“這份記錄上說,你剛到美國的時候經曆了很嚴重的搶劫,而成為後備副警長是為了打擊罪惡,那麼,你是否會過度使用武力,來進行報複?”
敖西眼睛一眯,覺得事情有些不對,問話逐漸有點歪了,而且感覺這個史蒂夫話裡有話。
他想了想回答道:“當然不會,受到過傷害才會更熱愛生活,如果對無辜的人肆意發泄自己的情緒,那麼和那些壞人又有什麼區彆呢,從一個黑暗進入另一個黑暗,是可悲的。”
“所以你就是用打了流浪漢五槍來熱愛生活的嗎?”
這個人在針對我,我得想個辦法反擊,不能在他的談話節奏裡。
敖西盯著他說道:“你是不是歧視我?歧視我是一個華裔?”
“什麼?!”
“根據LASD巡邏條例,在發現有人有攻擊意圖或持有致命武力,並且威脅民眾安全,在警告無果後,巡警可以使用高一級武力進行果斷處置,以防止惡性事件發生。
在本次事件中,流浪漢和警官打鬥、奪槍、不聽從警告命令,我開槍將他擊斃,且開槍後上繳槍支和裝備,完全符合流程,當時多位高年資警官在場,他們身上也有執法記錄儀作為視頻證據。
既然我的行動沒有問題,你卻一直進行引導性和偏頗性問話,對我無端質疑,毫無專業警官的專業性。
我有理由相信,你是對我華裔的身份不滿,對我進行種族歧視,我會向你的主管部門進行投訴,史蒂夫警官。”
塞姆警官輕咳一聲:“你誤會了,敖西先生。”
“還有你,塞姆警官,作為一名內務局的專業警官,在自己的搭檔流露出不專業的行為時,你不加以製止,反而放任他的行為,我也會投訴你的。”
敖西心裡大笑,他算是掌握了美國的特色了,凡是不利於我的,就用歧視翻盤,你們質問我就是歧視我,我是少數族裔,你們一定就會歧視我!
甚至這麼處理說不定還是對的,要是一個白人開的槍,這倆內務局的警官還真不會這麼問。
至於敖西在這次槍擊中有沒有漏洞,當然是有的,在場好幾個警察,為什麼是他開的槍?還連開五槍,比所有在場警察都快,這就是最大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