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也能解釋,他是新人太緊張了,金手指了等等,不解釋也沒問題,就像敖西說的,這一切其實從流程上來說是沒問題的,就看調查人員怎麼想。
聊到了這個份上,史蒂夫和塞姆也沒什麼好說的了,他倆收拾一下東西,起身向外走。
看到他們不高興,敖西確定自己做對了,他們越反對,越說明我做對了。
走到門口的時候,史蒂夫回頭說道:“我記住你了,敖西。”
“我也記住你了,史蒂夫,你會收到投訴信的。”
過了一會,馬克和沃利推門進來:“你們在聊什麼?怎麼那兩個人臉色這麼難看。”
敖西簡單說了一下剛才的事情。
“你的感覺沒錯,他們兩個就是在針對你,但是,你表現得也太強硬了。”
“我要是不強硬一點,現在可能就是殺人犯,要去坐牢了。”
敖西剛才自己呆著的時候,他就想明白,他來美國不是真的為了當警察,他是為了完成係統任務,獲得獎勵,走上人生巔峰的。
當警察隻是為了方便,是一種手段,而不能當成目的,忘了自己真正的需求。
隻要他能繼續完成任務,擊殺紅名、黑名,是不是警察其實沒那麼重要。
當然,是警察更好,不會被抓,所以被記恨其實無所謂,最多就是一直是後備副警長,那又有什麼關係呢?
反而展現自己的強硬,更有好處,以後他開槍的機會還多的是,被審查的機會也多的是,每次都要被人搞一下,誰能受得了。
內務局知道他是個硬骨頭,反而會收斂一些,沒有抓到他切實的小辮子,不會怎麼樣他。
當然,那都是他成為正式警察之後的事情,後備副警長暫時不需要考慮這麼多。
“我明天還能繼續跟你們巡邏嗎?我的槍呢?”
馬克翻了個白眼:“哪有這麼快,三五七天能有個結果已經很快了,至於你的槍,需要等結案之後再給你,你去槍店再買一把用吧,反正你不差這點錢,回來找蘇珊登記一下槍號,注明是備用槍就能在執勤中使用了。”
“那行吧,一起去吃飯嗎?”
沃利要值夜班掙錢養家,馬克是當事警員,他還有一堆報告要寫。
敖西隻能自己離開警局去吃飯,離開前他先找蘇珊借了一台電腦,要寫兩封投訴信發到內務局的郵箱裡,聽說是寫投訴信,蘇珊興奮得很,還幫敖西找了模板。
都是民眾投訴警員的投訴信...改一下就能用,反正也差不多。
發完以後,蘇珊告訴敖西,警長已經要求文職人員把敖西加入巡邏排班計劃表,等計劃表做好,他就不用等支援電話了,等於是兼職轉全職了。
敖西咂摸咂摸嘴,覺得有點意思,內部調查還沒結束,警長就把他加入正常排班,是因為他開槍殺人了?
也沒法問,他隻見過警長幾次,都沒正經說過話。
既然想不明白就不想,反正車到山前必有路。
敖西找了個華裔開的朝鮮族特色餐廳吃了頓拌飯,然後去槍店選了把手槍,他明麵上已經沒槍了,得買一把防身。
先買了一大盒500發Hornady9毫米135grFMJ,隻要175美元,換算一下大概2.5r一發。
買子彈容易買槍難,琳琅滿目真的很難選,敖西會開槍,但是槍械的各種知識,比如優缺點,適合人群和目標什麼的也不咋懂。
選了半天,糾結要不要買個格洛克45MOS,看來和他的格洛克19差不多,但是要薄一點點,最後買了一把SIGSauerP320XFiveLegion,專為競賽設計和有高性能需求用戶設計,17發大容量彈匣,輕量化、特殊調校的扳機,和糙不拉幾的格洛克截然不同。
其實就是因為這槍很帥,有機會上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