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蒯得此人,曾立下小功,封地就在衛國邊上,隻隔著黃河,整天琢磨著一路征服衛都帝丘,一則獲得河內的封地,二則覬覦下軍將之職。他自然是主張兵車之會的,最好衛公不敢來會盟,這樣就有借口,攻打衛國全境,對於戚城這麼一個戰略要地,他實在不願意拱手相讓。對於宋國,他一旦知曉宋衛在匡地交惡,自然願意多一個宋國這樣的盟友,將來打衛國多了一個幫手。這樣的主張是為丁策。
如此我家太傅預計朝堂之上有四種主張。中軍將不妨讓大夫們一一在帛書上寫下自己對四個策略的偏好排序,是為投票,最終結果少數服從多數。如此公平公開,中軍將的決策自然就可以讓眾人皆服,推行下去了。”
趙盾道:“雖然投票能讓人心服口服,但是最終結果不一定就是甲策啊?”
管理道:“投票形式上看似公平,其中頗有值得操縱之處。中軍將且看。
我們不妨假設五十名大夫的偏好排序是這般:
甲甚於丙,甚於丁,甚於乙者十五人;
丁甚於丙,甚於乙,甚於甲者十四人;
乙甚於丁,甚於丙,甚於甲者十二人;
丙甚於乙,甚於甲,甚於丁者九人。”
趙盾道:“這麼假設,自然是甲策勝。因為最偏好甲策的人最多。”
管理讚同道:“若事先分明說好按照‘最高票當選’,則甲勝必是無虞。但若事先說好按照‘排序複選法’投票則不然。”
趙盾:“‘排序複選法’規則如何?”
管理道:“中軍將且看,丙策一開始為最低票數,理應廢除,因此原先選擇‘丙甚於乙,甚於甲,甚於丁者’隻能退而求其次,選擇第二偏好——乙策。
故而加其票於上,即可得到:
最偏好甲者十五人;
最偏好乙者十二加九等於二十一人;
最偏好丁者十四人。
如此一來,最偏好丁者最少,丁策廢除,因此原先選擇‘丁甚於丙,甚於乙,甚於甲者’十四人隻能退而選擇第二偏好——丙策,但丙策已然被剔除,隻能再退選第三偏好乙策。
故而加十四票於上,得到:
最偏好甲者十五人;
最偏好乙者十四加二十一等於三十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