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刻鐘後,凶手就被甄彆了出來,甚至都不需要施展大記憶恢複術。他的衣服甚至來不及漿洗,武器上擦乾了血跡,但彎曲的模樣和傷口的準直度吻合。
田伯光忙不迭上來求情:“太傅,此人作戰勇猛,日後可以將功贖罪。且其父親為長狄所害,殺父之仇,寢苫枕刃,不共戴天,其情可憫。太傅萬不可以為卑賤的狄人而害有為的壯士。”
“這難道不該問斬嗎?”公子卬道。
“萬萬不可!”這次輪到管理說話了:“此人雖然因私憤壞了太傅的名聲,但是世上哪有殺了俘虜就問斬的道理?”
管理告訴公子卬,狄人是奴隸階級,按照春秋的禮法,士人彆說殺奴隸了,就是殺了路上的野人,也犯不著償命。“太傅罰俸即可,斷不可輕罪重判,寒了士人之心。”
公子卬恍然,殺人者死是劉邦約法三章才有的,軍令如山也是後世司馬穰苴開的先河,現在他問斬於人,違背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
“好吧,從今日起,我與諸位約法三章,凡是我轄下的軍民,都要遵守——殺人者死,盜竊傷人者刑。
另外,軍令如山,有違反者,嚴懲不貸。之前我未言明,暫且隻能將他驅逐,但日後再有人無端傷害俘虜、野人、國人,必以償命。”
公子卬下定決心,最近一定要儘快搞一部《軍事法典》和《民法典》出來,哪怕簡陋點,也比春秋的禮法要好。
儘管公子卬覺得沒能殺掉犯人,已經很不爽,不過狄人卻對這個處置相當滿意。狄人現在是戰俘,他失去的隻是生命,但是齊人老爺失去的可是前程啊!
田伯光覺得公子卬罰的太重了,不斷說清,凶手也非常委屈:“狄人不過是太傅的財產,我是太傅的戰士。我父為狄人所殘害,太傅不為我聲張正義,反而一再醫治他們,饒了他們性命。難道戰士的血親還不如長腳的財產?”
公子卬問:“你殺的這個狄人,是殺害你父親的那個嗎?”
“我怎知道?狄人都長一副模樣,我怎麼分辨得來?”
公子卬:“不論如何,我都必須替自己的軍隊保有不殺俘虜的好名聲。”楚漢戰爭,劉邦越打越好打,項羽越打越艱難,一個原因就是誰都知道投降了項羽沒好果子吃,隻能死磕到底。既然田伯光雖然守城得力,但是連這點都看不出來的話,也沒有強留的必要,畢竟戰爭是政治的延續,拎不清戰爭和政治哪個更重要的將領充其量也不過是個唯力是視的李廣。
“表麵上看,你好像隻是殺了一個無關緊要的狄人,然而,因為你魯莽的舉動,在未來的殲滅戰中,會有更多的袍澤因你而戰死——原本可以投降的敵軍,因為擔心投降被殺,而不得不垂死掙紮,以至於無畏的傷亡。”
凶手低頭不語,田伯光出頭道:“太傅,當初就不應該受降。那日你訓示完以後,我回去左思右想。留狄人活口,委實不合適。雖然收服狄人可以壯大長丘,可城中多少百姓喪其考妣?父母之仇、兄弟之失,遠比兵堅甲利,繁榮富強更為重要。
試想一下,如若太傅的父母為楚王所害,楚人獻土一十五城,賠償黃金萬兩,戰馬千匹,以求和解,太傅會因此息兵麼?
將心比心,城中那麼多百姓血仇在身,即使他們日後穿金帶銀,但大仇不報,此生何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