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 菲兒的野望(重寫版)(1 / 2)

宋國崛起 屏峰書生 3554 字 4個月前

“婚姻的本質,是財產的關係。它規定了女人的既嫁從夫,夫死從子;《詩經》說‘婦有長舌,唯厲之階’,說妻子不能言語上有思辨,不論丈夫賢與愚,都要順從——隻有豬狗這樣的財產才不加甄彆地聽從主人。

婚姻規定了妻子不可‘冶容’,因為妻子打扮自己等於引誘男人的**之欲望,不是正經的婦容。

婚姻規定了妻子在家中的分工,采桑養蠶、紡績織作,中饋飲食、製備酒漿、奉養公婆、生養子女、招待賓客、協助祭祀——林林總總,好似主人規定了下人的活計。

可婚姻規定了男人什麼?天子一娶十二媵,諸侯一娶八媵,卿一妻二媵,士一妻一媵。是的,婚姻教育男人對女人不可專一,不可獨寵,把女人當成生育的媒介,把婚姻當成繁衍的契約。

我家雖然隻有一個胞弟,但姊妹不少。每一個都遠嫁於異國他鄉,因為周禮說同姓不婚,所以有的嫁給羋姓,有的嫁給薑姓。菲兒調查過,她們嫁過去後,身邊舉目無親,因為語言不通,也鮮能交到知心好友,生活是一眼能望到頭的蒼涼。吃飯是不能上桌的,祭祖是不能參與的,對於新婚的家,女人就是外人;侍奉公婆很下賤,即使是公女出身,給公婆洗腳的時候也要跪著,而不能蹲著;家族的大事,女人是不能置喙的,否則用大蔥抽嘴巴子;下人都唯夫家馬首是瞻,因為習俗和語言不通,常常被刁奴欺瞞。

如果夫君品行端正,尚且能少受點欺負;可問題是品行端正的夫君,身邊往往圍著一群渴望上進的家臣,他們攛掇著夫君如何如何誌存高遠,建功立業,與國分憂,男人一旦忙於事業,就不能長相陪伴,除了子女家裡連個可以訴說真心話的人都沒有,子女沒長大成人以前,說與他聽,和說與寵物聽沒什麼分彆,甚至還要更糟——孩子嘴巴沒帶門的,指不準那天就泄露出去了。

婚前,衛國女子可以打獵,可以無遮無攔地和數量不定的青年男子桑間濮上;可婚後呢?生怕女子出遊眼饞了歹人,男女魚水隻能放在晚間,頻率高了家臣、大夫指責你狐媚惑主;如果夫君獨寵妻子,而不雨露施於陪嫁,公婆就會責怪你善妒,不能妨礙丈夫開枝散葉。一般男人年到三十,腰腎就快報廢了,時長不過一刻鐘,而妻子還風華正茂,雖然已婚卻不能予取予求,又不能再尋青春二十的青壯,與喪偶無異。

菲兒可不要過這樣的日子,不要成為婚姻中的財產,相反我要擁有我獨立的財產,自己的事業,把彆人變成我的財產,而非相反。”

公子卬:“你不是已經是我的經銷商了嗎?不是已經有自己的產業了麼?”

“這麼一點小打小鬨,也叫做產業?“菲兒嗤道:“開邑辟地,帶甲數十乘,牧民萬人以上,府庫千金有餘,君有昏命,有所不受,此所謂產業。把東邊的,賣到西邊去,低賤的商賈尚且能為之,如何能稱得上是產業?”

“有兵有地有糧有民,非卿大夫之家不能為之。可古往今來,沒有一個女子能獲封卿位,即使殷商時,婦好忝為大將軍,也不能有封地,何況有周之天下?”公子卬理解菲兒的苦楚,才具、謀略她都不缺,可惜是女兒身,難以在封建社會出頭。

“菲兒發現婚姻製度有一個致命的漏洞,利用它可以有所作為。”

公子卬聯想到菲兒的第一次見麵,她說她喜歡虐殺壞人,掠奪壞人的財產:“你嫁給孫良夫,是為了謀殺親夫,鵲巢鳩占?”

這在古代不多見,可在未來比比皆是。有人讓父母兄弟謀殺自己的配偶後,向法院出具諒解書,就可以名正言順地霸占配偶的一切財產,死者的父母如果隻有死者這一個孩子,多半也隻能咽下這口氣,因為死者生下的唯一孩子,還在殺人者這裡,所謂投鼠忌器,如果強行報複,會斷了自家唯一的骨血,也就絕後了。

菲兒點點頭:“我不愛孫良夫,所以我下得去手。按照禮法,在他死後到我孩子加冠的這段時間裡,孫氏就可以名正言順地由我來執掌。期間有二十年,足夠我於中取便,掏空孫氏,清除異己,然後在衛宋邊境築建新城。隻要孫良夫一死,到時候我想你了,就去長丘尋你;離你越近,越容易進貿賣於衛國。等二十年後,孩子長大,我也三十有五了。他若孝,我頤養天年,他如果不孝,軟禁可也,我勢已成,樹大根深,翌子與我何加焉?”

菲兒果非凡人,這計劃妥妥一個武則天加慈喜,好像武則天還未加害過李治,菲兒手段遠勝之。

“你有沒有想過:萬一婚後無所出,那這一切皆為夢幻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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