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不想和你做(1 / 1)

那三個混混並非工廠員工,活脫脫現實版的三無人員,兜裡比臉上還要乾淨。隻能坐牢相抵。 我像是被困在深坑裡的困獸,左右上下,沒有一處有出口。醫生說越往後,宋大誌醒來的可能性越渺茫。 我如火炙烤。 經過一晚不眠百般掙紮的權衡下,我撥通曾經向我暗示數次的金主電話。 從金主那兒拿錢,不是一件輕鬆的事兒。 金主要的不是一具僵硬無趣的女屍。 更不是一條不會遊刃有餘的死魚。 那半個月,我幾乎每分每秒都身處地獄般垂死掙紮。我在生與死的中間來回敲門,最痛苦的一次,我隻能靠著營養液維持生命。 我從金主那兒拿到百萬醫療費用。宋大誌也在昏迷第二十天時順利蘇醒。 他顫抖的、敦實而短的手輕而重地抓住我纖細卻帶著傷痕的指尖。 我喉嚨裡難耐地“嘶”一聲低呼後他立馬驚慌失措地丟開我的手。 那聲音像是被卡車碾壓過般沉啞,他下意識仰身關心我:“受傷了?” “很疼……” 他關心的話停在這兒,整張臉從擔憂轉變成怔忪和呆愣僅僅隻用了一個仰頭的時間。 是的。 人是醒來了,可他也同樣沒了行走能力。宋大誌的雙腿沒有任何知覺,再次複查,確認四肢殘疾,無法再行走. 後來,宋大誌曾有一次想躲開家裡人,想放我走。她們以要我對他負責為由,要求我嫁給他。 要我負責他一輩子。他的婚姻、他未來的生活。 我沒點頭,亦沒有搖頭。 我隻是想不通,我想不通為什麼老天爺要在我大好的二十一歲的年華裡,跟我開這麼大一個玩笑。 我有喜歡的男人,他是學習中的佼佼者,我曾經和他是愉快共進的同桌。中考前我們約好一起上同一所高中。 他曾在課桌下死死抓著我的手抵在他膝蓋上,目光熠熠,嗓音激動又期許地和我說:“鄒俠,和我一起去一中。我們再做同桌,沒辦法做同桌也沒事。我們做校友。 我們再努力三年,考上同一所大學就好了。 大一,大一我們就在一起好不好?我們租個房子,住在一起。一起上課,一起下課。一起兼職。 我到時候學一個學知識硬又能快速成長掙錢的專業。儘早買房定下來。 鄒俠,填一中。” 少男少女的事兒,說得清,卻也說不清。 曾一起期許共進的未來,卻還是敗給現實中我爸媽口裡的那一句“學費不足,你去了你弟弟妹妹怎麼辦?你知不知道高中學費、生活費要多少?九年義務教育就夠用了。難道你去菜市場買菜還需要用得上那些複雜的知識嗎?” 那一年,我失約了。 也從原生家庭徹底擺脫出來。 一直到二十一歲。 我想湊點錢,我深知我和他的差距不僅僅是學曆那麼簡單。以後的日子,更是會天差地彆。 可我想試試。 因為我從同學口中聽說他這些年都沒談女朋友。萬一,萬一他是在等我呢? 萬一 所有的萬一都在這三個混混手中毀了。 我該負責。 我不敢不點頭,我也沒資格丟下宋大誌獨走。 可我如何能心甘? 誰又能對我負責? 我恨。 我恨不得手裡能有成百上千顆原子彈,足夠炸了整個地球,大家一起生一起滅倒也算了。 而衝動、幻想,始終要回歸理智。 所以我在宋大誌幫我脫離他家人視線成功逃跑後的第三天回到宋大誌家裡。任憑她們以我欠他一雙腿、一條命為由,默認不給辦婚禮、不拍婚紗照、不給彩禮。 為了省錢,連結婚證都沒領。 九塊錢的交易、破碎的人生。形式和麵子,有和沒有有什麼區彆? 沒有區彆。 逃出去那三天,我已經做完了我這輩子最想也是最盼望完成的事兒。我找到約定私生的同桌王臨川,在省城一所高校外條件匱乏臟亂差的旅店裡笙歌。 那三天,我和他幾乎沒出過房間。除了他去前台要洗漱用品,連吃的都是喊外賣或是外麵小攤老板送上門。 我什麼都答應他,無論是喊他老公,或是配合他喜歡的方式。像是在做最後的告彆。 我看著他星眸皓齒,眼裡映著我倒影,口口聲聲對我說“鄒俠,我隻要你,無論你是失約了,還是輟學了,都無所謂,隻要是你,隻要是你就好”時,我心如刀割。 最後我拖著沉痛的身子,哄他入學後獨自踏上回程車輛。在返回的營運客車上,我單方麵刪除和王臨川之間所有的聯係方式,做好此生不見都準備。 我打算將我這輩子都賠給老實憨厚救我於水火之中的宋大誌。 我想,心死也不過如此。這輩子怎麼過都不會更差的。 可我終究還是太年輕,沒真真切切地踏入到婚姻生活中去,我也把剩下的年月看得太簡單,簡單到我後來才知道原來空白無味的生活幾乎能將我逼瘋、將我憋瘋。 性、錢、孩子。 維持男女關係的三要素。 不說占全,起碼有其中兩個才能維持下去。 可我和他…… 我不知道是一開始他就覺得我和他有距離感,還是他過於老實,總之即便在一個屋,一張床,他也隔我遠遠的。規規矩矩。 我也不好意思問他為什麼不和我進一步,隻心想著該是還不太熟絡,日子久了就好了。 但後來我發現根本不是我想的那樣,他以各種各樣的方式推拒,要麼“腿疼”,要麼“不舒服”,要麼“再等等吧,不合適,我怕唐突了你”。我就在這些荒唐的借口中過了一天又一天。 像個旱婦。 因為腿的原因,他家裡人不待見我,他媽和姐姐妹妹更是動不動找我事兒,責備我,罵我。 我念及他的傷,沒開腔。後來次數多了,我深知一忍再忍不是辦法,於是徹底爆發,順勢要求和公婆分了家。 日子再往後過,我被欺負得沒個儘頭,我便開始找宋大誌說理,一開始他還答應我,說會和他爹媽溝通,讓他們彆管閒事。 沒成想那之後他媽更是變本加厲,恨不得把全家老小大大小小的事都推給我,甚至嚴重限製我出行,連我去一趟鎮裡農貿市場都要管,恨不得叫我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累死在地裡才好。 我再次和他們鬨翻,連帶宋大誌也罵。村裡三十多戶人家被吸引來了大半。我就想趁機好好翻翻身,想著宋大誌當人的麵給我壯點底。 可誰知他竟啞口無言,保持緘默。讓我在人群中成為笑柄,我一人掀不起風浪也就算了,就連事後大家也都在傳“這瘋女人簡直沒點分寸,不知天高地厚。” “是啊,把宋大誌和他們家都罵得狗血淋頭,大誌還沒半點怨言,她也真是命好,這要是換個男人,早就拳腳相加了,看她還罵得出來?” “這都是慣的。宋大誌就是太老實了,像這種婆娘,收拾一頓就乖了。誒~~” 於是這段倉促而又畸形的關係裡,這三樣維持關係的東西,我一開始就沒有兩樣。 隨著家裡開銷日益見增,我和宋大誌的生活裡連“錢”這個努力就能多多少少有點兒的東西都不占了。 這還沒完,我所有的交流、呐喊、怨怒,在他的“老實”下,顯得像個歇斯底裡的瘋子。 我這個瘋子,被全村人唾棄,成為全村人典型的反教材。 我每天都活在水深火熱和自我懷疑的抑鬱之中。直至那天晚上……我想和他徹底打破僵局,破罐破摔地拉下他褲子,沒想到拉下是他的真實麵具。 他死守著,雙目猩紅,幾乎生平第一次橫眉冷對我,終於在關鍵時刻成功用一句若有似無的話擊退了我。 他說:“鄒俠,你過了。我不想和你做!” () xs。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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