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整肅官場,淚流滿麵的老朱!(2 / 2)

但給予的報酬,卻十分豐厚。

同時,百姓監督司完全獨立於朝廷諸多機構之外,財政直接給付,由太孫親批,單獨列出,不再向戶部申請經費。

人事獨立,所有人員任命都由總管定奪,直接向太孫稟明,不受吏部考核的約束。

辦案獨立,百姓監督司有獨立的調查權,拘捕權,審訊權。

實際上,明初之時,老朱便授予了老百姓扭送不法官吏的職權。

但這一製度在某種程度上,隻是形式上的。

老百姓想要扭送官吏,又談何容易呢?

老朱時期,一共也沒有發生過幾次。

到了後來,這個製度就名存實亡了。

百姓監督司則是將這一製度轉移到了受控的機構中。

百姓監督司沒有品級,但有辦案權。

不過,朱允熞同時規定,百姓監督司不得用刑。

若是在地方上拘捕,原則上審訊之後,仍移交地方上一級的衙門法司處置。

確有必要押送京師的,也要知會地方,且獲得上麵同意,才能押送。

而在京師拘捕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日。

兩日之後,要麼移交刑部,要麼便必須釋放。

除非有太孫的特殊命令,才可以例外。

也就是說,百姓監督司隻有查案辦案的權力,但沒有給人定罪的權力。

最後的起訴,審判,必須移交法司。

除此之外,百姓監督司剛一成立,就在內部設置了反貪反腐機構,嚴厲告誡所有人員,不得貪汙腐敗一文錢。

招募而來的人員,先進行了培訓。

朱允熞多次親自給他們講課,因為百姓監督司的特殊性質,所以在辦案上,手段要儘可能柔和。

其次是不放過任何一件小事。

因為官員眼中的小事,在百姓眼中,可能就是了不得的大事。

同時,他命令《百姓日報》大造輿論,宣講百姓監督司,讓老百姓們來此舉報官員的不法行為。

而在此之前,百姓想要告官員,前提必須是官員所犯的罪非常大。

一般的事情,百姓們隻能忍著。

因小事狀告官員,隻會被認為是“刁民”。

百姓監督司的成立,直接扭轉了這一局麵。

小到收幾文錢的稅,乃至衙役官差向商人索賄幾文錢,大到官員家蓋豪宅,置田地……都在百姓監督司的監管範圍之內。

老朱曾經殺得人頭滾滾,血流成河,卻仍然有不少官吏,在百姓頭上作威作福。

可隨著百姓監督司監管的不斷深入,這種現象,慢慢變消失不見了。

誰也不願意因為一點點小事,就被百姓舉報,被百姓監督司邀請前去“喝茶”。

雖說不致於丟腦袋,連板子都不會挨,但卻是會狠狠挨一頓臭罵,同時也會記上一筆的。

考功的時候,評功就要低一等,仕途從此受累。

誰會這麼傻呢?

於是乎,上至一品朝中大員,下至無任何品級的官差衙役,每個人辦事都變得規規矩矩起來。

再也不敢在老百姓麵前過於囂張霸道。

金陵官場的風氣,為之一變。

以前朝廷殺貪官汙吏,百姓們也就是圍觀旁看。

畢竟,大多數時候,與他們其實並沒有太大的交集。

他們痛恨這種行為,但切身感受上,又有點麻木。

如今官場上的轉變,特彆是日常打交道的官差都態度大變,卻是更加的看得見,摸得著。

每一個人都能感覺到,官老爺變了,官差變了。

不敢再隨意欺壓百姓,因為他們真的害怕老百姓去百姓監督司舉報。

一時間,金陵城百姓,無不交口稱讚。

……

陽山。

老朱雖然離朝。

可對金陵的動向,卻是一清二楚。

“處死黃子澄、齊泰,也不向咱告狀,顧念骨肉之情,咱果然沒有看錯他。”

“好啊!好一個百姓監督司!”

“咱製定了那麼多嚴厲的刑罰,殺了那麼多人,可貪官汙吏,卻是越殺越多。”

“防微杜漸,勿以善小而不為。”

“與其等到貪六十兩銀子再殺頭,不如從貪一文錢便懲處開始。”

“從小處著手,小貪杜絕,則社會風氣大好。”

“風氣大好,則大貪之土壤難存!縱不能儘絕,亦能減去十之八九。這才是治本之策啊!”

老朱看著手中收到的情報,突然老淚縱橫。

一生反貪,到老卻越來越覺無力。

今日才知,原來如此!

(本章完)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