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家務事(求首訂)(2 / 2)

吉時已到 非10 4441 字 3個月前

那女子跟在男人身後就要離開。

圍觀的人見狀散開了許多,於大多數人而言,不過是看個尋常可見的熱鬨而已。

衡玉卻半點也沒辦法將此事當作所謂熱鬨來看待。

十月的北地,寒風凜冽,那道隻穿著粗布衣裙的削瘦背影看起來單薄極了,她跟在男人身後走著,仿佛下一刻就有可能再次倒下。

而倒下之後,等著她的必然又是拳打腳踢。

“等等!”

衡玉突然出聲。

那道背影一滯,有些遲緩地回過頭來,一雙被生活磨得沒了光彩的眼睛裡,分明還存著一絲無法言說的期盼,正如最後一點殘燼。

“娘子可願同此人義絕嗎?”衡玉問。

“義……義絕?”女子喃喃開口,似乎並不理解這是何意。

衡玉:“大盛律中有一則,若丈夫毆打妻子致重傷,妻子可去官府要求強製解除夫妻關係。”

女子聞言麵上有了些表情,不確定地道;“可我是賤籍……”

賤籍沒有人權可言,律法往往並不會為他們主持公道。

“你既嫁給了他,便是良籍了。既然如今是良籍,自然同樣適用!”衡玉看著她,再次問道:“娘子可願意嗎?”

“我……”

那女子還來不及回答,就被男人厲聲打斷:“彆聽她胡言亂語!妻告夫?想都不要想!”

衡玉冷聲道:“誰說要告你了?這位娘子隻是前去官府要求判處義絕,並非是狀告官府要求懲處你此番暴行。”

雖說就此放過此人太過便宜對方,但這是她所能夠想到的,唯一的一處“漏洞”了。

如此至少可以幫這位娘子脫離火海。

但最終也要看這位娘子能否下定決心。

“你休想!”男人似有些慌了,緊緊抓著女子的手臂,威脅道:“你敢同我義絕,便要重歸賤籍做你的賤口奴婢!一輩子都彆想當個人!”

“那又如何!你又何曾拿我當人待?”女子猛然提高了聲音,止了眼淚,鼓起勇氣道:“縱然是回礦山去,也好過成日麵對你這惡心嘴臉!呸!”

“你這小賤人竟還衝我吐口水!看來我還是打輕了!”男人氣極,揚手還要再打,衡玉正要示意吉吉上前,餘光見蒙大柱大步走來,便抓住了吉吉的手。

讓蒙大柱出麵,真是再好不過了。

被自家將軍一腳踹在屁股上踢過來的蒙大柱攥住了男人揚起的手腕。

雖是將軍授意,但他也早看不慣這隻會欺淩女子的無能之輩了!

男人此時又急又惱,被少年抓著的手腕又疼得鑽心,當即破口罵道:“你又是哪個狗娘養的!少管閒事!”

“好啊,你敢罵他?!”吉吉幾乎是跳起來道:“他可是定北侯手下的校尉,有官職的!辱罵官員者,姑娘,怎麼說來著?”

“辱罵六品以下官長,合杖九十。”

蒙大柱聽得反應不及——啊?他竟還有這等用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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