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們、永不為奴(2 / 2)

吾父耶和華 千翅萬瞳 3492 字 2個月前

但今天,事情貌似變得大條起來了。

這世上,真有能施展神跡之人?!【荊棘冠冕複現時,那人已邁步出聖殿,瞬息間隱沒於門外,無蹤可尋。】

【阿梅代急呼而奔,然無論他如何尋覓,周圍人都在否認。】

——《卡拉克書》5:54

……

卡拉克城,六千人口,擠在一片幾十萬平方米的狹小台地上。

台地給予了卡拉克城易守難攻的特性,但同時也約束了城市的發展潛力。

因而這座城市的下城區,便如蟻巢一般擁擠、破敗、堆疊著各種難稱建築的棚屋。

而上城區,從一開始便用一道圍牆,與下城區切開了。

避免那些無序、野蠻、蒙昧、肮臟的下城區市民,輕易越過界限,去打擾上城區的高貴老爺們。

但現如今是特殊情況,城市在被圍攻,雖然說上下城區被圍牆切開,但主體的城牆卻是連在一起的。

守衛城牆的士兵,不可能在這個關頭,還去刻意區分上下城區,因此需要有人統籌安排城市的防衛工作。

這個職責原先是阿梅代主教負責的。

從表麵上看,基督教是根植於和平的宗教,耶穌一再告誡使徒們不要使用暴力。

因而由教士、主教負責城防,這件事在同時代的歐洲是極為少見。

但在聖地,因為情況特殊的原因,反而變得普遍了起來。

1119年的時候,安條克城被穆斯林加齊王朝圍攻,時任安條克宗主教貝爾納,接過了城防任務。

以教會為中心,用教會的科層製度,建立起臨時的軍事體係,成功調動起城市內的基督徒市民參與守城。

1120年的時候,時任耶路撒冷國王鮑德溫二世,同耶路撒冷宗主教,於納布盧斯召開會議,自會議上他們製定了25條法令。

法令的主要內容,是切分世俗王權以及宗教神權的管轄範圍。

大多數法令與性相關,譴責了大量與性相關的罪行,並明文規定了這些罪名的懲罰。

不過因為1119年安條克城被圍攻事件,其中的第20條法令如此規定:如果教士為自衛而拿起武器,不算有罪,可這隻是一種臨時措施。

簡單說就是,在有選擇的情況下,教士、主教,不應當成為軍人。

基於這個理由,阿梅代在市政再度召開了一次市政議會,他向那些議員們宣布,現如今已經有了更好的城防長官以供選擇,並還有一個好消息告訴大家。

由火山石修築的市政議會廳,隻能容納下幾十人的座位。

這裡與其說是一個議會廳,倒不如說是一個餐廳。

是上城區中上流人士,分食下城區尋常市民的餐廳。

今時今日,這個財主們的餐廳,再度被召開了一次會議。

寶相莊嚴身披華美祭服的阿梅代主教,在衛兵的開路下,踏進紛亂的議會廳中。

現如今,議會廳中的所有座位都被人坐滿,就連那原本空無一人的領主,也有人坐了上去。

那人年約四十,金棕色發絲盤於頭頂,麵容端莊略顯冷峻。

她便是斯蒂芬妮。

“阿梅代,你說有了更好的守城官長?他是誰?他現在人在什麼地方?”

“夫人,您應該認識,而且他現在也已經來了。”阿梅代朝一旁讓出通路,蓋裡斯走進了議會廳。

他剛一走進來,議會廳中的議員們便小聲嘀咕了起來。

因為蓋裡斯的打扮,同他們所預料的,差的有些遠。

在這個莊嚴、神聖的議會廳裡,竟多出一位穿著滿身補丁衣裳的窮人?!

他連身盔甲都沒穿來,如何能夠成為守城官長?

隻不過,斯蒂芬妮沒有開口說話,她隻是陰沉著臉同蓋裡斯對視。

確實,她真認識蓋裡斯。

第一更,因為是現碼的,所以寫多少發多少,希望今天能四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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