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1186年的5月,已經過去兩年了,外約旦這片土地,經曆過蓋裡斯的時代,如今又在約翰等人的帶領下,發生了各式各樣的變化。
從基本的衣食住行,到高端點的藥品生產,乃至於武器的自給自足,基本上都鋪開了攤子。
這些商品的富足豐滿,使得這裡人的生活日新月異。
在斯卡爾村的一間書房裡,安托萬回想起過去這一年的生活,就覺得格外不真切。
他從一名卡拉克城裡的堂區神父,如今已經成了斯卡爾村這處教團聖地的負責人,負責著這片土地的運轉。
每天都需要去撰寫大量的資料,整理理論。
在開始一天的工作前,他從自己書桌裡,取出一枚金幣,然後又取出幾張供應劵。
主要是有硫磺皂還有白糖的。
這些商品價格不菲,市麵上供不應求,為了能夠滿足本地人的需求,往往都要施行限購才行。
他將枚金幣,還有供應劵交給了身旁的學生,讓對方幫自己跑個腿。
安托萬回到自己的書桌前,開始繼續他的工作。
在他的書桌上,放著五本厚厚薄薄的抄寫筆記,這是蓋裡斯提供的原始理論核心。
安托萬現在正憑借自己深厚的神學知識,圍繞這些理論核心,不斷豐富教團的教義。
安托萬的目標之一,就是確立這樣一個觀念:靈魂屬於上帝,而肉體歸於世俗,太平教團的存在意義便是讓人間成為天堂的倒影。
為此,他不可避免地再次重申了“因信稱義”這一理念。
事實上,因信稱義的概念並非馬丁·路德的獨創。
早在基督教初創時期,使徒保羅便以反律法主義的形式提出了類似的思想。
這裡涉及到宗教史和一個基本的宗教世界觀的轉變。
首先要了解亞伯拉罕諸教。
它們之所以被稱為亞伯拉罕諸教,是因為它們在文化起源上有一個共同的始祖——亞伯拉罕。
據傳,亞伯拉罕是諾亞的第十代後人。
至於亞伯拉罕是否真的存在,這依然存有爭議,畢竟除了猶太人的記錄外,沒有其他獨立的證據來佐證他的存在。
據說,上帝曾因人類的罪惡降下洪水,幾乎滅絕了所有人類,唯有諾亞的後代得以幸存。
洪水之後,上帝與諾亞立約,不再用洪水毀滅人類。然而,人的原罪並未消失。
於是,上帝選擇了亞伯拉罕,與他立下新的契約,命他前往迦南,宣稱隻要按照神的律法生活,亞伯拉罕的後代將會得到神的賜福。
這個承諾在亞伯拉罕的孫子雅各後裔身上得以兌現。
以撒又稱閃,是神話上的閃米特人祖先。
雅各是以撒的後人,經曆了與神角力事件後,他被改名為以色列,也成為以色列民族的祖先。
以色列有十二個兒子,他們各自繁衍出眾多後代,構成了以色列的十二支派。
最終,隻有猶大支派和便雅憫支派存留下來,而便雅憫支派由於人數稀少,最終並入了猶大支派,自此以色列的後裔隻剩下了猶太支派,即猶太人(其實還有撒瑪利亞人)。
猶太人嚴格按照亞伯拉罕與神的契約生活,遵循摩西的律法(即《妥拉》)及其衍生的戒律,過著戒律森嚴的生活。
這些律法規定了如割禮、食用潔食等嚴格的生活方式,形成了一個封閉的文化圈,這便是猶太教的起源。
猶太教隻傳給猶太人,認為唯有亞伯拉罕的後裔才有資格得神賜福,其他人則無此福分。
然而,在基督教的世界觀中,這一觀念被打破了。
注意,是在基督教的世界觀中。
在猶太教的傳統世界觀中,耶穌並不被承認是彌賽亞,因此被視為“偽先知“。
基督教的起源是耶穌及其門徒們將猶太教的教義傳播開來,最初的基督教仍保留了大量猶太教的戒律和生活方式。
嚴格來說,早期的基督徒可以被看作是精神上的猶太人:他們沒有猶太血統,但按照猶太人的方式生活。
這一切被使徒保羅所打破。
保羅是《新約聖經》中許多書信的作者,他提出了廢除《妥拉》戒律的主張,提出了“因信稱義”的概念。
保羅反對通過遵守律法、禮儀和行割禮等行為來獲得稱義,他認為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上帝,單靠律法並不足以被稱為義人。
隻有通過耶穌的獻祭,與上帝重新和好,憑借上帝的恩典和人類的信仰,才能被上帝稱為義人。
換句話說,在傳統的猶太教世界觀中,隻有嚴格遵循繁瑣的律法才能稱義;而在保羅的觀點中,這些繁文縟節的律法隻是表麵功夫,無法真正洗淨人的罪惡。
正是通過拋棄這些猶太律法,基督教得以降低入教門檻,真正開始普及。
正如後來的馬丁·路德以保羅的觀點提出了新的“因信稱義”一樣,安托萬也借助這一概念,進行了第二次反宗教經典的運動。
在這次運動中,安托萬用“因信稱義”這一概念來挑戰羅馬教廷的神聖性,指出因為“蓋裡斯”的緣故,每一個人都有成為司祭的可能,未來的某一天,每個人都應成為司祭。
太平教團的存在目的,不是讓人們死後上天堂,而是在人間就建立起一片天國樂土。
他強調現世的追
求,關注民眾的實際利益。
“我等雖來自五湖四海,族群各異,信仰亦曾不同,然從此刻起,皆在此旗下立誓,奉為一體,同心合力,為共之目標而終生勞作。我等不奢望身後之樂園,唯願以我等之奮鬥與犧牲,造福世人,使天國降臨於現世。”
安托萬寫下了最後一段總結,至此他的理論工作告一段落。
蓋裡斯與安托萬的行動,正是為了建立一個全新的秩序,這一秩序需要打破現有的體係,並說服公眾接受和信仰它。
那麼,如何才能說服廣大民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