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濤隻是來實習,實習一段時間又走了。主任的姐姐很眼紅我掙錢,她竟然也開始學這寫訴狀。隻是她打字太慢了。我寫訴狀隻用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她寫訴狀弄了兩個多小時,都沒寫完。她趴在鍵盤上一個一個找字母。寫好了句子又不通。
弄了兩個多小時覺得可以了,給人家拿去又拿了過來,說法院不收,嫌太囉嗦了。她以為所有的人都能寫訴狀嗎?她以為我隻是僥幸通過了嗎?她不知道我在寫訴狀之前已經當過情感論壇的版主。她不知道我在寫訴狀之前已經在網上寫過七八十萬字。
哥哥對我說:訴狀不能囉嗦,用最少的字,把事情講清楚,不能多話,要向原告說話。這些我都能把握。我唯一差的就是法律知識。而她一個五十歲的老婆子,平常隻是蓋個章,並不懂得寫文章是怎麼回事。
她那個訴狀改了好幾遍,費了很多紙,讓她很是0000煩惱,好像不明白我的訴狀人家拿上就走了,而她遇到的人怎麼這麼麻煩。文字的組織是一門學問。她認識好幾個律師,打電話反複的問,又用手機拍上讓人家看,改了不知多少遍才通過了。
看到那嶄新的鈔票,她的臉上開了花。訴狀太難,她就寫”強製執行申請書“,每當遇到些強製執行申請書的,她就非常高興。這是她弟弟開的”所“,她寫起來理直氣壯.而我寫個訴狀卻像做錯了什麼事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