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決定在h城買房子,每次來了就讓我陪他們去看。不知為什麼,現在父母買什麼總喜歡喊我。他們好像變成了孩子,很無助,怕自己不認識路,怕自己不會搞價,怕自己被人騙了。可我又來哥哥這裡上班了。我上個班也是不容易的,陪他們轉,不知什麼時候才能完成我的工作。拖的太久,哥哥又要怪我工作不力了。
所裡來了好幾個實習律師,都是年輕人,三個男的,一個女的,阿濤也還在,他現在已經能接案子了。我來主要是給哥哥整卷,寫訴狀好像成了不可能的事情。主任的姐姐天天都上班,嚴厲的監視著我,不讓任何一個人進到哥哥的房間。
以前偶爾有人進來找律師,我還能給哥哥接個案子,可是現在沒有機會了。我隻能默默的整卷。其實我並沒搶這些律師的飯碗。哥哥跟一個法官認識,有時候遇到那些生活比較困難的人,那個法官就讓那些人來我這裡寫訴狀,他給哥哥說少收一點,收三十或者五十,寫完訴狀拿了過去,能過關的就遞上去了,不能過關的就用鉛筆在上麵改一下,拿過來讓我改好再重新打印。
那些人進來常常被主任的姐姐領到那些實習律師的房子裡,寫完了訴狀他們就要200元,於是他們就說怎麼這麼貴,不是幾十塊錢嗎?那些實習律師就跟她們吵,誰說幾十塊錢,哪有幾十塊錢寫訴狀的。
有一天一個男人在樓上寫完訴狀,那個實習生要200元,那個男人罵罵咧咧,不就一張紙嗎?要200元,你們是搶錢呀!人家法官明明說是30元。於是一堆的實習律師出來跟那個人吵架。那個女實習律師說:你寫之前就把價格說話,他愛寫不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