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讓他拿了過去,那個辦事人員好像很不服氣的樣子,她大概沒想到我會寫,於是又對那人說“你沒有彆的訴求了嗎?”那個婦人很恐慌,因為她聽不懂她在說什麼,於是懇求那個辦事人員“你看看哪裡不對,給我們劃出來,我們再去改,”她說“這個我沒辦法給你說,”好在那個男的很堅定的說“我就這一個訴求,”她不甘心的說“那就再印一份,”那個婦人過來印的時候說“我總覺得我們這訴狀好像有問題,工作人員怎麼那樣說?”
我在心裡冷笑了一下,我現在毫不懷疑,那個工作人員一定被外麵律所的律所塞過錢,要不她怎麼老是讓那些當事人去外麵呢?她討厭我好像也沒什麼理由,因為之前我跟她並不認識,也沒有結過仇,如果說有仇,隻能是我沒請她吃飯,沒給她送禮的緣故,而律師會常常請她吃飯送禮。
法院附近律所的律所應該是非常的恨我,在律所哪裡是沒有改訴狀這回事情的,寫一個訴狀就是200元或者300元,人家是不搞價的。如果工作人員把字寫在上麵,打字店就知道怎麼改,不寫打字店怎麼會改呢?不會改不還得找律師嗎?
法院旁邊的律師大概想通過裡外夾擊把我擠走,遠處的律師也是不屑於做這些事情的,可他們又怎麼能擠的走我呢?首先我有個大大的牌子在這裡放著,其次我每天都打扮的很精神,精神的人總是讓人忍不住多看一眼的,看我的時候就看到了我的牌子。再次彆的窗口的辦事人員也還行,還有保安們也會為那些當事人指點迷津的。
還有可愛的審判法官,時不時的從法庭裡出來一些當事人複印證據,材料,還有律師拿著優盤打印一些東西,她對我的影響是有,但不至於元氣大傷。就像饅頭上落了隻蒼蠅,趕走了蒼蠅,把落蒼蠅的地方撕掉還可以繼續吃。
不是我小氣不拍她的馬屁,實在是我的收入比不過律師,何況還不是一個律師,誰能知道她的胃口有多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