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那些地方想想就覺得要算了,在這高大上的地方呆了這麼久,再去那些地方感覺很不適。我不是看不起那些工作,我隻是覺得那些工作太累了,我未必能適應,還有去那些地方孩子的作業怎麼辦呢?
我想反正也沒人理我,偷偷的偶爾的寫一個也沒什麼,那些人大多是第一次來法院,起訴以後就走了,也不會到處給我宣揚的。但是寫的時候心是虛的,我要四處觀察,看有沒有律師在,我還要悄悄的詢問,問完了就讓當事人坐在等待區。
那天我寫訴狀的時候抬頭看到李哥在往我這邊看,我的臉一下子紅了,因為當初簽協議的時候就是跟李哥簽的。當時的感覺好像就是李哥站在我旁邊發現了我寫訴狀的事情。我快快是結束了,之後裝作乾彆的事情,再抬頭的時候李哥已經走了,我想或許他並沒有發現,是我多想了,我們離的這麼遠,他怎麼會知道呢?
後來他見了我也沒有說什麼,我確定他是沒有發現,我寫訴狀的時候,太緊張了,時時觀察四周的環境,被彆人一看就以為暴露目標了。
不知道我做的算不算壞事呢?對於當事人來說是好事,因為很便宜,對律師來說很不好,因為壞了行情,搶了生意。我想我也不常常寫,遇到那些窮苦的人,為幾百塊錢打官司的人,沒有工作而遭受家暴的女人,穿的破破爛爛的可憐的不能再可憐的人我才寫的。:,,.,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