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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的,側寫師知道小醜的話是什麼意思了,當他見到經過治療與心理疏導,看似恢複正常的第六名受害者過後。
她矢口否認自己經曆的一切,無論是十二年後的受辱,還是十二年前的折辱彆人。
這個漂亮的驚人的女孩,十二年前她那麼驕傲叛逆,十二年後她骨瘦如柴憔悴不堪,也仍然遮掩不住她的美麗。隻是看著她,側寫師就能想象到當年那五個血氣方剛的少年是如何在她一句敢不敢做點違法的事後,就拚了命的想要討好她的心情。當一個人有了仰慕的人,那麼越是思想未成熟,就越容易衝動。
當然,這並不能磨滅掉他們骨子裡存在的深深的惡意。
而接下來的發展更加出乎他們的意料,之前強烈要求他們通緝凶手的五位受害者的家人,居然在同一時間拒絕警方繼續追查,並且如同第六名受害者一樣,矢口否認十二年的舊案,以及十二年後發生在受害者身上的虐殺——他們以極快的速度領回了受害者的屍體並且加以火化埋葬,警方無權阻止。
僅剩的受害者拒絕與他們合作,這六家人不約而同的選擇了掩耳盜鈴,因為死去的人已經死了,可是如果深究下去,那麼丟臉的是整個家族。
隻要裝作什麼都不知道就好了,不是嗎?
“不要再查下去了,讓一切到此為止吧!”
這是第六名受害者的父母對警探以及側寫師最後說的一句話,然後他們就把女兒帶回了家,拒絕警方以任何理由或麵目與她接觸。他們也許是對不稱職的父母,卻絕對是對足夠愛女兒的父母,即使她犯了再大的錯,也會義無反顧的選擇原諒與包庇。
凶手是誰,如何去尋找,都陷入了僵局,唯一見過凶手、與凶手接觸過的隻剩下第六名幸存者。
這個問題困擾了警探與側寫師許久許久,直到他們越發深入案情,直觸重點——他們拿到了第六名幸存者的心理病曆,上麵清晰地記錄著她患有嚴重的精神分裂症,看到病曆上的女孩,側寫師突然覺得眼熟!
他想起自己在小鎮上的那晚情人節,一個穿著大紅色鬥篷的少女靠近他,鬥篷戴在頭上,遮掩住了她的上半張臉,隻餘下的有著尖尖的下巴與雪白的皮膚,還有嘴角那一抹令人驚奇的笑容。當然他就覺得哪裡不對勁,卻沒有察覺,如今想來才明白。
為什麼會有幸存者?
不該有幸存者!
即便實施犯罪的是十二年前的五名少年,但幸存者才是真正主使,凶手為什麼要放過她?還有她身上的傷……一旦思路往這裡想的話,所有的謎題就都解開了,一切無解的問也都有了答案。
第六名幸存者就是凶手!
心理醫生拒絕提供病曆以及錄像,但警探野蠻慣了,還是通過了一些小手段搞到了錄像,錄像裡,幸存者臉上帶著複仇女神般的笑容,她告訴醫生自己還有第二個名字:“我叫冉秋。”
側寫師了然。她說她叫冉秋的時候,看起來完全不像是個二十八歲的成年女
人,分明就是十幾歲的豆蔻少女,他明明見過她的照片,可那天晚上的情人節,隻見了下半張臉的側寫師卻完全沒有認出來這是就是“失蹤的第六名受害者”。
所以隻有她幸存。
所以其他五名受害者才會乖乖去赴約,就算被警方保護了也會偷偷溜走,因為他們去見的不是彆人,正是當年出主意將冉秋分屍並且彼此互不往來多年的第六個人。
“我親眼目睹了我的死亡,所以我寄生在這個女人身上,伺機控製她,讓她聽我的話。”
說著,她似乎知道攝像頭在哪裡,對著攝像頭露出了甜美的笑容,一如僅存的班級合照裡的冉秋,那個在他們走訪了無數同學老師,都仍然印象深刻的好女孩。
第六名幸存者就是小醜。
可就如同她說的,“我沒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