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人得有自知之明(1 / 2)

“也對,幸好我跟她之間的關係連一般都算不上,即使將來她有一天求到麵前,也可以毫不猶豫的拒絕。

這要是關係很好的話,不管怎麼做都容易得罪人。”

“沒錯,不過哪怕就是關係再好,對方的要求要是太過分,該拒絕的時候還是要拒絕,哪怕就是得罪了對方,從此以後不能做朋友,也得拒絕。

要知道在法律和原則麵前,並不是什麼都可以做。”

“真的可以拒絕對方嗎?”

“當然可以!”

“連最好的朋友都可以?”

“沒錯,朋友歸朋友,朋友的要求也不能架在法律之上。”

“那親人之間呢?”

“親人也是同樣的道理。”

“哦!

那好吧!”

“你現在還小,無需擔心考慮這些,隻要知道對方的要求,你無法做到的話,就彆輕易的答應。

一旦答應如果做不到的話,那你在對方的眼裡就不是一個可信之人。

而你做不到的事,對方即使再把你當做朋友,也不會和之前那樣親近。

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對方的要求太過分的話,那隻能說明,對方也不是真心實意的跟你做朋友。”

“怎麼區彆對方的要求是不是過分?”

“這個還真不好說,你隻要記住一點,那就是你做不到的事,對方讓你做那就是過分。”

“還可以這樣?”

“沒錯,現在你還小,一旦你承受不了的事,不就是過分嗎?

等你長大了,如果對方再要求,哪怕你有能力解決,那也得多當麵考慮一下才行,畢竟不管做什麼都得有那個能力才行。

隻要你需要有求於其他人,對方能做到那沒得說,對方做不到那不就是為難人家那嗎?

換作彆人有求與你也一樣,在這個時候你就要權衡利弊,你這樣做了對你是否有好處。

雖說朋友之間不能如此,那也不能對方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啊?”

“你也彆啊了,現在跟你說這麼多,你也無法理解,隻要記住媽媽說的話就成。”

“哦!

對了,媽媽,我們班上有個同學,聽同學說,他們家明明特彆困難,還每天上學都要帶白麵饅頭,你說這樣的人可以做朋友嗎?”

“你覺著呢?”

“我不知道這種人是什麼人,但是我不喜歡,更不想跟她這樣的人做朋友。”

“那就不做朋友,這種虛偽的人,跟他做朋友並沒有什麼好處不說,搞不好說不定在什麼時候,把你給賣了都不敢說。”

“啊?

她還敢做這種事?”

“怎麼不敢,明明家裡困難,為什麼不麵對現實,反而在那裡大腫臉充胖子呢?

難道他不知道父母每天有多累,還咬著牙供他讀書。

其實他什麼都知道,隻不過不想讓其他人看扁他!

可是現下這個時候,家家戶戶都不富裕,吃的差一點又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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