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軍見鄒向紅在聽到蘇躍進的話後有點遲疑,呼地站起身喝道:“鄒所,這個所謂的地稅乾部曾經多次涉嫌毆打他人,被縣公安局處理過,還被他們地稅局給予記過處分。他今天又衝到我辦公室,態度囂張地質問鎮黨委的一項決策,還拍桌子大吼大叫,差點動手打我,這不是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是什麼?你們派出所必須維護鎮委鎮政府正常的辦公秩序,並依法處置違法犯罪嫌疑人,而不能顧忌對方是什麼身份。請你馬上把他帶到派出所去依法處理!”
鄒向紅知道李衛軍跟縣委書記羅秋林關係很好,跟縣公安局一把.手李煦中也是鐵杆兄弟,見他下了命令,不敢怠慢,對兩個協警努努嘴,喝道:“把他帶走,有什麼事到了派出所再說。”
陸濤見蘇躍進還想替他分辯,便衝他笑了笑說:“蘇會計,你彆說了,我去派出所把問題說清楚就行,不會有事的。”
蘇躍進“嗯”了一聲,說:“陸乾部,剛剛我打了電話給耀光支書和先燦主任,他們已經趕回村裡來了,到時候一定會到派出所幫你說話的。”
當看到陸濤被派出所的人押走、圍在書記辦公室門口的人群也漸漸散去後,李衛軍皺著眉頭思考了幾分鐘,然後抓起桌上的固定電話,撥打了鬆山市地稅局監察室主任歐慶昌的手機。
“歐主任,請問你們市局黨組研究了陸濤的處分申訴問題嗎?”
原來,這個歐慶昌是從桃林縣地稅局調到鬆山市局去的,曾在縣局擔任過十幾年副局長,與柳洪和李衛軍關係特彆好,還以親戚的名義在奧尼爾酒店入了一百萬元股金,屬於柳洪那個利益圈子裡的核心人物。上次陸濤受到縣地稅局處分,李衛軍就是從歐慶昌那裡得到的消息……
歐慶昌知道李衛軍一心想要置陸濤於死地,便用邀功獻寵的語氣說:“李書記,有我在這裡把關,你說陸濤能夠撤銷處分嗎?我現在是陸濤申訴案件調查組的組長,上次到桃林縣來調查,我有意搜集了一些不利於陸濤的證據,比如找到了對陸濤有意見的城關派出所金副所長調查取證,他在證言中強調陸濤毆打他人情節嚴重,至少都要受到拘留處罰的,但因為受到縣公安局個彆領導的阻撓和乾擾,陸濤最後被免於處罰。金所長的這個證言,對陸濤是相當不利的。此外,我還找了你嶽父、奧尼爾酒店那個挨打的保安隊長、一些親眼看到陸濤打人的酒店員工做了調查,他們一致證明陸濤是無緣無故衝到酒店毆打人,並強烈要求公安機關嚴厲懲處涉嫌故意傷害罪的陸濤。
“取得這些證人證言後,我親自撰寫了調查報告,認為陸濤毆打他人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公安機關雖然沒有對他進行行政處罰,但根據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以毆打、體罰、非法拘禁等方式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桃林縣地稅局對陸濤的處分是正確的,不應該撤銷。”
李衛軍滿意地“嗯”了一聲,又問:“你們市局領導看了這個調查報告後,有什麼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