臟亂差是這裡的標誌,僅有的兩棟高樓也沒有建成,看樣子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停工了。
“雞心,你是不是很想走?”
林耀直奔爛尾樓而去,一邊問,一邊打量著這棟樓。
雞心不知道這話是真心還是假意,遲疑著說道:“耀哥,我說走,你不是不同意嗎?”
“強扭的瓜不甜,你人沒走,心已經走了,我還留你做什麼?”
林耀順著樓梯往爛尾樓上走,走了兩步,發現雞心沒有跟上來,於是招手道:“上來看看,要是這裡合適,我準備將這裡當做臨時據點。”
雞心咬牙跟了上來,二人一前一後往樓上走,很快來到了17樓的樓頂。
站在樓頂的天台上,整個馬頭山,乃至於半個元朗都映入眼簾。
林耀吹著晚風,打量了一下這裡的環境,搖頭道:“不太合適,這裡太高調了,住進來瞞不過有心人的目光。所幸,我跟刀仔沒被認出來,警署沒掛我們的通緝令,不然隻能和葉國歡一樣,躲進九龍城寨裡去了。”
“耀哥,你同意我離開了?”
雞心忍了許久,還是忍不住問道。
林耀回頭報以微笑,笑著說道:“大家都是一條船上的人,你執意要走,我怎麼挽留?”
“耀哥,不用分我六十萬,我這個人很知足,你給我五十萬我就立刻離開港島,一輩子也不回來了。”
雞心一臉期盼,連要價都比以前低了不少。
林耀笑的更燦爛了,拍了拍雞心的肩膀,攬著他一起看著腳下的城市,低語道:“你知道嗎,我是一個很講道理的人,信奉能用智慧解決的事,絕不多動武力。可有些時候,偏偏有些人不如你願,比如說你吧,我明明告訴你了,這筆錢現在不能動,為什麼你總是不信?”
“耀哥?”
雞心驚恐的看向他。
下一秒,隻覺得腹部一疼。
低頭一看,林耀不知什麼時候拿出了一把匕首,此時匕首已經紮在了他的肚子上。
“噓!!”
林耀捂著雞心的嘴,低語道:“天黑了,彆大聲說話!”
噗嗤!
噗嗤!!
一連幾刀下去,林耀將雞心推開,看著他怒睜的雙眼。
此時雞心還有氣,捂著肚子,一臉痛苦的看著他,目光無比的惡毒。
林耀歎息一聲,掏出紙巾,擦了擦刀刃上的血跡,麵無表情的說道:“你知不知道,我不讓你走是為了你好,現在港島黑白兩道都在找我們,你帶著錢離開就是羊入虎口。”
“我明明已經告訴你了,再等幾個月,以後有的是好日子過,你為什麼就不相信,非要讓我難做呢?”
“你以為你多厲害,葉國歡能逃掉,那是他爛命一條,誰都知道他身上沒錢。”
“所以,他能逃進九龍城寨,那裡的人不會為難的。”
“你不一樣啊,那個叫陳家駒的差佬,已經看到你的樣子了,誰不知道你是劫匪之一,這時候你要是出去了,跟六歲孩童手捧金磚招搖過市有什麼區彆?”
“還逃到新加坡去,你知道新加坡在哪嗎,知道要坐多久的船嗎?”
“你總以為我要害你,我是不想看你死啊!”
“可你浪費了我的苦心,將它視之兒戲,你該死你知道嗎?”
林耀走上前去,用刀刃在雞心的脖子上一劃,低語道:“下輩子,頭腦清醒點!”
說實話,在今天之前,林耀從未想乾掉雞心,吞掉他的那筆錢。
他做人是有原則的,如果雞心不是觸碰了他的底線,他真不想手上沾血。
可惜,他做的太過分了。
偷錢逃跑,這怎麼能忍?
真讓他跑到外麵去,萬一被什麼人給抓住,以他的性格恐怕一句也兜不住,啥都得抖出來。
貪財,喜歡錢,沒有錯。
不聽話才是大錯特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