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每個商人還需要根據經營規模,每年要交納一千兩到一萬兩不等的白銀作為入會費。
商會成員要嚴格遵守商會製定的各項規則,按照各類商品的市場指導價格進行交易,不能強買強賣傷害百姓利益。
中華總商會還列出了五條禁令,懸掛在大門前向所有來訪者公示,入會者如有違反將會傾家蕩產、牢底坐穿。
一、利用天災人禍,囤積居奇者;
二、與官府沆瀣一氣,欺壓百姓者;
三、吃裡扒外,勾結異族者;
四、見利忘義,偷稅漏稅者;
五、違反商業道德,違背倫理常識者。
會員之間產生的糾紛和爭議,必須由商會來進行裁決,當事人要無條件接受處理結果。
此外,中華總商會每一年,都會對會員所報備的商業活動展開審查。若發現有商人違反商會規章製度,則將視情節輕重,對其處以高額罰款。
當然,中華總商會並非一味的約束會員,同時也向會員們作出了三項重要承諾:
一、凡是入會的商家,可獲得商會內所有新奇特產品的區域代理權,以確保會員的利益最大化。
二、凡是入會的商戶,無論身處大明帝國的哪個地區,如果在經營過程中遭受來自任何非法侵害,中華總商會將代替會員與官府進行交涉。
特殊情況下,中華總商會將會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對不法侵害者予以嚴厲打擊,要求侵害者全額賠償會員所遭受到的經濟損失。
三、凡是入會的商戶,如果遭遇到官府的欺壓或迫害,中華總商會將派遣專員前往官府進行溝通,全力以赴為會員洗清冤屈。
倘若中華總商會無法兌現以上三項承諾,將會十倍退還商戶們所繳納的會費,公開向商戶賠禮道歉。
然而,最終選擇加入中華總商會的人,仍然是那些中小商人居多。
至於那些擁有強大背景的豪門巨賈,則大多是興致勃勃而來,卻又興趣索然而歸。
儘管如此,中華總商會的規模仍迅速發展壯大,短時間內便已擴展至一百多家商戶,足跡幾乎遍及大明帝國的兩京十三省,總資產超過了三千萬兩白銀。
半年之後,商貿局商貿司旗下管轄著的三十餘家工廠,已經全麵達成了規模化的生產目標。
這些工廠所製造出來的商品,通過中華總商會這個平台,源源不斷的銷售往大明國內各個地區。
而海貿司則借助福建鄭誌龍的船隊,成功的與荷蘭、葡萄牙、西班牙、英吉利、法蘭西等國家,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夥伴關係。
內務局安全司開始籌備建設造幣廠,準備生產金銀銅三種貨幣,減少與西洋人做生意時的貨幣兌換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