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約法三章(2 / 2)

他繼續道:“所以基於這一點,我才希望老祖宗能夠聽勸。在我保證大明江山穩固的前提條件下,一定不能擅自做主,亂搞政策。”

“當然,我其實也能猜到,老祖宗對這條不滿,是怕我奪權,畢竟如果政策是由我來製定,那國家的權力就到了我的手裡,對於老祖宗來說,那肯定是不能容忍的事情。”

“但老祖宗必須明白的是,我能奪什麼權?是嫌現代生活條件不好?還是喜歡古代容易被砍頭?沒道理的,我來古代奪權,一沒那條件,二沒那可能。”

“所以我的作用就是給你們當參謀,提供意見以及實際操作的辦法,還有提供大量技術材料支持,這一點非常關鍵,我必須在現代也要擁有龐大的產業,就更不可能來古代奪權了,國家的發展規劃一直都在你們手中,我一直都隻是個智囊而已。”

說到最後,朱雲峰自己嘴角也抑製不住的上揚。

最後這句話才是重點。

為咱們老朱家謀求利益不假,但也得讓我朱雲峰富起來,先富才能帶動落後的大明王朝嘛。

等你們把大量值錢的古董拿過來後,他就能順勢建立起自己的商業帝國。

至於古董來源以及為什麼不優先考慮黃金也已經想過,他們家是有族譜做證明的,證明祖上曾經是朱家後裔,王室子孫。

屆時各種明朝以前流傳下來的古董就有來曆考究,確定是祖傳之物,之後隻要把朱家坪所有朱姓後裔子孫的利益聯合起來,答應分錢或者股份給他們,那就能堵上所有的人嘴。

相比之下黃金現在確實很貴,一克值七八百塊錢,但大量黃金來源證明就很麻煩。隻能跟小偷銷贓一樣到處找金店,每次出貨個幾斤,還得提心吊膽。

古董就不一樣了,一枚品相完好的元青花或者宋代官窯瓷器價格能達到上億,乃至數億。

搞個七八件價值巨大的古董,運氣好甚至能有十多億現金流。

以目前約700塊錢左右一克的黃金價格來算,一斤就是35萬,十多億就是差不多3000斤,玩古董不比黃金來錢高得多?

最關鍵的是不怕查。

朱雲峰之前在逼乎上查過,像這種來路不明的金子想出售太難了,隻能到處找那種黃金回收店,一次性出貨一兩斤就是極限,出貨太多會被懷疑是贓物。

並且如今都是網上支付,已經不用現金,短時間內銀行卡頻繁收入大量財產,就可能會被監控和調查。

所以搞黃金跟搞古董比起來就差遠了。

畢竟你古董來源是祖上流傳,這麼多年古董一直保存著可以拿朱家子孫不敢在清朝時期掏出來這套說辭解釋。

至於民國沒掏也可以理解為當時有大量田地祖傳可以揮霍,且亂世黃金盛世古董,當時拿出大量的古董流出在市麵上並不是一件好事。

但黃金又不是明代古董,會被人發現你是朱家後裔而滿門抄斬,不可能三百多年來朱家坪一點黃金都流不出。

真要被官方調查的話,光一個大額黃金來路不明就可能要去坐牢。

因而這幾天朱雲峰除了製定計劃以外,就是研究怎麼從古代搞錢過來,首選就是古董,有族譜和族人當背書,沒有任何爭議。

隻是古董雖然來錢多,但來錢卻慢。需要請大量專家鑒定真偽,等有了專家背書才能上拍賣行,可能要一年半載。

所以搞錢首先肯定是古董,不過初期創業階段,倒是可以先拿點黃金頂上當啟動資金。等步入正軌,把古董出手之後,有了渠道才能大肆售賣。

“咳咳咳。”

這次朱元璋那邊傳出三聲咳嗽。

朱標點點頭道:“好,這一條也能滿足你。”

“那就簽字畫押吧,有玉璽沒有?秦始皇那個傳國玉璽在五代十國就丟了,不過大明是有自己的玉璽的,你們都簽上字啊,蓋上玉璽,不能不認賬。”

朱雲峰笑眯眯地說道。

他當然知道就算簽上字,摁上手印,蓋上玉璽,對於朱元璋來說也是廢紙一張。

因為這東西的約束力在於法規的製定者擁有巨大的權力,通過權力來約束其他人遵守這樣的法規,就跟法律是一個道理。

但正因為擁有巨大的權力,卻也能無視法規。

就像朱元璋發了那麼多免死金牌,可基本發一個就殺一個,沒什麼卵用。

所以一個“撲街寫手”給一個本身就喜歡出爾反爾的封建皇帝,一個規矩製定者製定規矩似乎很可笑。

就算簽了這約法三章,對於朱元璋來說,好像跟簽了張廁紙沒什麼區彆。

然而所謂師出有名。

必須要有這麼個字據,朱雲峰才能開展接下來的工作。

畢竟朱元璋可以無視,他卻有辦法約束。

那就是關閉現代通道。

誒。

你違反規定,那我就不跟你玩了。

自己玩蛋去。

或許這種威脅在旁人看來好像小孩子過家家一樣思之令人無語。

可若隻有這點思考量,那就跟小孩子沒什麼區彆。

因為國家大事有的時候就是這樣

你需要知道你的對手在乎什麼,心裡想的是什麼,才能夠用某種特點的辦法威脅。

朱元璋在乎大明江山,在乎的是老朱家的皇位。

而失去現代,失去朱雲峰,那麼就意味著失去大明未來的前途,大明將依舊陷入封建王朝輪回,走向滅亡的道路。

因此朱元璋隻要不蠢,就應該明白至少在他自認為大明已經足夠強大,可以與朱雲峰翻臉之前,就必須遵守這樣的規則,不敢跟朱雲峰鬨翻。

反觀朱雲峰,沒有你朱元璋,我一樣過著現代生活,隻是過得不算富裕,但日子總歸能過下去,不至於到非你不可的地步。

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朱雲峰於朱元璋而言,是類似於米油鹽一類的生活必需品。

而朱元璋於朱雲峰而言,類似於日常需要的消費品或者奢侈品。

孰輕孰重,一目了然。

這也是朱雲峰有底氣能夠與一個殺人不眨眼,一個手上捏著大刀,高喊“殺儘江南百萬兵,腰間寶劍血猶腥”的屠夫談條件的根本原因。

至於以後朱元璋羽翼豐滿,達到了可以卸磨殺驢的地步,會不會對朱雲峰下手,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到時候朱雲峰自然也有辦法,畢竟他的基本盤可不在明代,而是在現代,可操縱的東西太多,不至於像身穿古代那樣毫無退路。

“咳咳咳。”

果然。

又是三聲咳嗽。

這就意味著朱元璋如朱雲峰所料的那樣,在這方麵已經不得不對他做出妥協。

朱標便點點頭:“好,我簽,四弟,去拿玉璽來。”

朱雲峰微微一笑。

這也算是奠定了雙方以後的合作態度,是平等對話的地位,而不是皇帝跟臣子的地位。

如此一來,至少他也能夠極大掌握自主權與話語權,不至於唯唯諾諾,聽話當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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