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最後的辯護(2 / 2)

五,齊豐正當防衛所針對的,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以上,根據我方當時所處的環境來看,對於我方都適用。

對於第三適用範圍,正當防衛不能超過一定限度,我想進行著重的解釋,審判長。”

林友平望著蘇白,敲響了法槌:

“申請通過,訴訟方陳述你的辯解。”

蘇白研究過一審判決,呂偉著重描述的就是正方防衛裡麵的第三條:

正當防衛不能超過一定的限度,齊豐殺了兩個人,可以說是已經遠超限度了。

想要從這方麵進行辯解...

有些難度。

他要做的,不是從這方麵取得勝利,而是讓對方取不得勝利,那麼這就算是他的勝利了!

麵對審判長的申請通過,蘇白將材料規整齊全,緩緩開口:

“刑法規定:正當防衛不能超過一定的限度,指的是實施防衛的直接目的是製止不法的繼續侵害。

即,實行防衛以後,以製止住不法侵害的行為為限度,不法行為被製止後,不能繼續實施防衛行為。”

“按照對於正當防衛的描述,齊豐在揮刀的時候,直接目的是製止不法行為的侵害。

同時齊豐在揮刀防衛以後,之所以繼續揮刀的目的,是對方兩人在繼續進行著不法行為,所以進行了數次的揮刀動作。”

“對於對方兩人死亡的結果,齊豐並沒有預見,他當時的行為和意識,都處在一種防衛的過程當中。”

“直到對方兩個人倒地,齊豐才製止住了自己的行為,沒有選擇繼續侵害,所以齊豐當時的情景符合正方防衛的條例。”

“審判長,我方辯護結束。”

蘇白話音落下。

庭審台上,聽完蘇白的描述,林友平依照檢方提供的證據對照了一遍,確認無誤以後,點了點頭看向檢方席位:

“檢方,對於齊豐是否為正當防衛,請開始你方的辯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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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對於蘇白的司法解釋,呂偉顯得很冷靜。

翻看了一眼自己麵前的材料:“好的審判長。”

“我方的辯訴如下:”

“我方認為,在本案當中,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的第二十條,司法解釋: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失,應當付刑事責任。”

“齊豐對於對方兩人,造成了死亡,這明顯屬於重大損傷。”

“而且,根據訴訟方律師說的,直到對方兩人倒地,齊豐才製止住自己的行為,沒有選擇繼續侵害。

但是在此過程中,需要考慮到對方兩個人是否還有行使不法行為的能力。”

“答案顯然意見,在齊豐揮刀以後,對方兩人受傷。”

“兩人雖然在主觀上想要繼續行使不法行為。”

“可是在能力上已經沒有行使不法行為的能力了!”

“顯然,齊豐的行為已經超過必要限度!”

“審判長,我方辯護結束。”

呂偉話音落下。

蘇白的目光落在了庭審台審判長林友平身上。

他剛才表述的雖然有道理,可是呂偉從行為人能力上進行辯訴,這是反駁不了的。

當然。

審判長也需要考慮他的辯護。

能不能判定正方防衛還是依靠審判長的意向,接下來最後關鍵一環就是法庭陳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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