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誰主張,誰舉證,懂裝不懂是吧?!(1 / 2)

庭審場上。

李雪珍小臉驕傲,像是一隻贏了的小孔雀。

蘇白:.….

提醒了一句:“暫時先彆瞪了.….準備一下後續需要用到的訴訟材料。”

“奧。”

“好的蘇律師。”

李雪珍認真的點了點頭。

原告席位上,陳美霞老臉有些掛不住,她活了那麼多年了,這還是第一次和小年輕人對視,沒有贏。

心裡麵越想越氣,但後還是什麼都沒有說,安靜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李壯,李軍兩個人也都沒有說話,默默的坐了下去。

原被告雙方都坐在了各自的席位上。

書記員開始宣讀庭審紀律:

“一:.….….”

“二:.….….”

“三:.….….”

“四:.….….”

.

….….

宣讀完畢,伴隨著一句:“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場。”

唰唰唰。

庭審場上,訴訟相關人員全體起立。

三位合議庭成員走上庭審台,站在庭審台上。

書記員:“審判長,人員都已到場,可以開庭。”

咚咚!

錢偉敲響法槌:“開庭!”

“請坐下。”

唰唰唰,庭審現場的眾人紛紛落座。

審判台席位上,錢偉環視了一圈,目光稍稍停留在陳美霞身上一瞬間便挪移開了。

隨後,低頭看了眼訴訟材料。

關於這個扶人案,錢偉對於這個案子的大致過程了解過。

因為先前有好友已經跟他打過招呼了,所以他特意對這個案子稍微上了一點心。

這個案子怎麼說呢.…

在他看來,怎麼判都可以。

並且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對於判決。

錢偉在心裡麵也已經有了想法。

這種證據不充分的民訴案件,他作為審判長的時候判定的不少。

甚至於關於這個案子的訴訟變數,他都已經大致的猜到了。

在他心裡麵,總體來說,問題不大。

在翻閱訴訟材料,理清思路以後,錢偉看了一眼原告席位,開口:

“好了,現在已經開庭。”

錢偉翻了翻訴訟材料:

“原被告雙方開始陳述信息身份和代理權限,進行核對。”

“原告,請你方開始陳述出庭人員身份信息,還有訴訟代理權限。”

“好的審判長。”

蕭峰點了點頭。

這個案子對他來說,不算是什麼大案子。

雖然說蕭峰隻是南都一家一流律所中等水平的民事訴訟律師。

但在一般的民事訴訟中。

主要依靠的是訴訟的方式和爭辯的角度,判決的傾向性在於合議庭與審判長。

民事訴訟中,所依據的是證據方麵的內容。

隻需要根據證據來就好了。

對於這個案子蕭峰其實並不看好,但既然已經承接了,那麼還是要做好自己,身為律師的責任。

蕭峰繼續開口:

“我方出庭人員身份信息,南都百川律師事務所律師蕭峰,出庭當事人陳美霞,李壯,李軍,代理權限為特彆代理。”

特彆代理也稱為全權代理。

律師有權代為和解,撤訴。

咚咚咚!

“原告陳述完畢,現在請被告陳述出庭人員身份和訴訟代理權限。”

錢偉將目光轉向了被告席位。

“審判長,我方出庭人員身份信息,南都白君律師事務所律師蘇白,助理律師李雪珍,當事人張大虎,代理權限為特彆權限。”

咚咚!

核實完身份信息和代理權限,審判長錢偉繼續開口:

“本案由南都DC區法院代為審理,由審判成員錢偉擔任審判長,和審判員謝明豔,祝遠方組成合議庭。”

“根據民事訴訟法.….”

“原告和被告若是對於本案的出庭審判員有異議,可申請回避.…”

“原被告有無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蕭峰:“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蘇白:“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聽到雙方的回答,錢偉開始宣讀案由:

“本案案由,原告方陳美霞控告被告方張大虎於5月16日在溪水街道撞到陳美霞,導致其倒地昏迷,住院,產生了巨額醫療費用”

“現陳美霞向張大虎提起訴訟,進行追賠醫療費用,以及後續的補償,精神損失費用,案由是否屬實?”

“審判長,案由屬實。”

咚咚!

“確認案由屬實,請原告方開始陳述訴訟請求和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蕭峰點頭開口。

“我方訴訟申請陳述隻有兩點:”

“一:我方要求對方賠償我方醫療費用,精神損失費用,後續醫療費用,合計四十萬元整。”

“二:我方要求對方承擔本次庭審的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咚咚!

在蕭峰陳述完,錢偉翻了一頁訴訟材料,敲響法槌:“請被告方開始陳述吧。”

“好的審判長。”

蘇白點了點頭。

這還是他到這裡以後,第一場民訴被告方。

身為被告.….

還有一點兒不太習慣。

不過蘇白也隻是有一瞬間有這種感覺。

很快,蘇白就調整完狀態,看向庭審台席位。

“審判長,我方認為原告的索賠不合理。”

“我方申請駁回對方的訴訟申請。”

“我方的訴訟申請陳述如下:”

“一:對方沒有直接的證據,能夠證明張大虎撞倒了陳美霞,控告不成立。

因此我方對於陳美霞倒地不負有任何的責任,不應當承擔相關的醫療費用。”

“二:張大虎扶起陳美霞,並好心將其送到醫院以後,出於善心墊付了一定的醫療費用,這一部分醫療費用相當於是張大虎借給陳美霞的。

但是陳美霞一直沒有歸還張大虎的這個墊付的醫療費用,並且認定這是張大虎的賠償醫療費用。

可是我方根本沒有撞倒陳美霞,不需要承擔賠償的醫療費用。

在這裡,我方申請陳美霞需要歸還陳大虎墊付的醫療費用。”

“三:張大虎將昏迷的陳美霞送往醫院,並主動墊付醫療費用,見義勇為,樂於助人的行為。

被原告當事人惡意曲解,對我方的名譽損失造成了巨大的影響,我方請求對方向我方進行公開的道歉。”

“四:我方申請,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這訴訟申請.….

原告方麵完全接受不了。

聽完蘇白的法庭陳訴,庭審席位上的錢偉眉頭緊皺,朝著被告席位看了一眼。

而原告席位上的陳美霞老太太更是怒氣不打一處來,壓根不能接受蘇白的條件。

這條件是什麼鬼?

我把你告上法庭,就是想讓你賠我錢,現在倒好了!

伱還找我要錢?!

你還要我還什麼墊付的醫療費用,你都已經掏出錢了,還讓我還你錢?

想什麼呢?

想的怎麼那麼美!

隻有三個字:不可能。

我今天是來要錢來了,而不是賠錢來了。

陳美霞的心裡麵很堅定:絕對不可能。

.

….

蘇白:????

要錢咋了?

又不是讓你掏錢,而是讓你把張大虎墊付的醫療費還了,有什麼問題嗎?

你把人家好心人墊付的醫療費給還了,沒有問題吧?

要不是沒有證據證明你敲詐勒索,我還反手就把你送進去呢,那麼老了還出來訛詐。

人家當初好心墊付的醫療費用要回來,不應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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