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激烈辯訴,無罪?想什麼呢?!(1 / 2)

庭審開始。

各方入座。

被告人席位上,錢偉安靜的注視著控告方席位上的蘇白。

說實話!

他真的想不通.….

以前他也是這麼判決的,都沒有什麼問題,現在這麼判,就不行了?!

雖然現在被提起公訴,但是錢偉依舊相信,自己不會有太大的問題的。

並且自己的辯護律師,可不是普通的辯護律師。

對於劉軍的硬實力,錢偉還是很相信的。

隻是他所了解的,就有很多什麼審判員,審判助理出了事。

第一時間都會想到找劉軍委托代理官司,大部分就算是不能判定無罪。

也至少能夠減個一兩年的刑期,甚至輕罪,判個緩刑也是可能的。

在此前錢偉已經和劉軍聊過了。

劉軍認為,這場訴訟做無罪辯護,沒有任何的問題。

但同時。

私下的律師費也非常的高昂。

不過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錢偉在心裡麵默念著。

蘇白留意到了錢偉的目光。

自然知道對方心裡在想什麼,錢偉這是在想今天的庭審,肯定不會被判定有罪?

實際上。

在立案和提起公訴時,檢察和法院就傾向於錢偉裁定失職,枉法裁判,要不然的話,也不會提起公訴了。

不過.…

審查部門說的突破性證據.….才是最關鍵的。

錢偉想要以法庭答辯在庭審上取得勝利,從而達到無罪的目的。

今天他坐在庭審場上,錢偉吃大鍋飯肯定是跑不了的了。

隻是具體吃幾年的問題。

至於無罪?想都不要想。

.

….….

書記員宣讀完法庭紀律後,審判長入庭。

三位合議庭成員走入庭審現場。

咚咚!

“請坐下!”

“現在開庭!”

審判長任遠東敲響法槌,環視了一圈庭審現場的具體情況,緩緩開口。

唰唰唰。

全體成員坐下。

審判長任遠東繼續開口:

“本案由高院指定移交本院審理,本院對於該案件具有管轄權。”

“下麵開始核實出庭人員身份。”

出庭人員身份的核實很簡單,也很快。

公訴人方麵除了一個關同之外,還有另外一名搭配的公訴人名叫林峰。

劉軍的助理名叫張風。

在對庭審人員的信息核實完畢後。

審判長任遠東掃過訴訟材料開口:

“本案由常市中級法院審理,合議庭成員:審判長任遠東,審判員尹文慧,審判員唐林。”

“本案案由:”

“被告當事人錢偉,作為審判長,沒有行使法律的正確權利,在判決中嚴重違背了事實,法律的行為,對當事人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以此被提起公訴。”

“檢方,案由是否屬實?”

“審判長,屬實。”

宣讀完案由。

咚咚咚!

任遠東敲響法槌:

“案由屬實,下麵請檢方針對錢偉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陳述訴訟申請或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檢方負責人關同認真點了點頭開口。

從林峰手裡麵接過幾張材料,放在桌麵上,進行陳述。

“檢方通過對於張大虎案的舉報和調查發現.….

錢偉作為當時的審判長,對於這個案子的判決,嚴重的脫離了實際,造成了嚴重的事實後果。”

“違法了法律的基本定義。”

“沒有依據民事訴訟法中的誰主張誰舉證原則,進行判定,脫離了法律的規定內容。”

“法律適用錯誤,針對判定有著強烈的個人主觀,不依照法律事實,不依照證據,對於司法的公信來講,造成了嚴重的危害性。”

“所以,檢方對於錢偉提起公訴,認定其違反了刑事規定中瀆職罪中的第三百九十九條。”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根據第三百九十九條中的規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依據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彆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檢方認為,按照錢偉的枉法判決,屬於情節嚴重,建議量刑,三年有期徒刑。”

關同將訴訟材料翻了一頁,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

“審判長,檢方陳述完畢。”

咚咚!

法槌敲響。

任遠東在聽取完檢方的意見後,將目光放在了被告方席位上。

檢方作為公訴人,對於被告的犯罪人員,是有著建議量刑的權利的。

但是采不采納,是合議庭和審

判長的意向,檢方的控告隻是一個依據而已。

任遠東開口:“檢方陳述完畢。”

“現在請被告方陳述訴訟申請和依據的法律事實。”

“好的審判長。”

劉軍淡淡的點了點頭。

作為一個對於職務犯罪瀆職罪精通的訴訟律師。

見過不少公訴方的訴訟申請,在總體上都相差不大。

對於這場訴訟申請和錢偉的無罪辯護,他有著十足的信心。

基本上不會出現什麼太大的問題,也不可能出現什麼太大的問題。

麵對審判長任遠東的提問。

劉軍緩緩開口:“審判長,我方並不認同檢方的陳述,我認為我方當事人錢偉無罪。”

“我方的訴訟申請和事實依據如下。”

“一:根據對於枉法裁判罪的定義來說:”

“(1)表現是:民事中違背事實,法律的行為。”

“(2)客體是:影響審判部門的的正常審判活動。”

“在06年,最高檢察部門發布施行的關於枉法裁判進行立案的明確標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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