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不要民事補償,隻要刑事判決!(2 / 2)

王滿華點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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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此同時。

審判台上,周廣宇對於蘇白提出來的訴訟申請,簡單的做了幾個關鍵詞的記錄,接著看向檢方。

“檢方請陳述對於此次開庭的訴訟申請。”

“好的審判長。”

王凱在麵對審判長的時候,整理了一下訴訟材料。

他和蘇白同樣是訴訟方,所以,在某些觀點上,和蘇白達成的觀念是一致的。

其實蘇白提出來的大部分的觀點都是他們檢方想要陳述的。

可以說蘇白已經將大概的訴訟申請陳述出來了。

不過,對於蘇白提出來的一些問題,他們檢方還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補充。

這也是他們檢方的某些權利。

王凱開口陳述:“審判長,我方與訴訟方剛才訴訟代理律師的觀點一致。”

“不過還需要進行一些的補充。”

“首先,我方認為,針對吳國興的判決,的確有一定的異議,並讚同蘇律師的觀點,認為一審判決對於吳國興的判處年限較輕。”

“其次,我方補充的是對於王媛的控告。”

“根據我方的證據以及法律依據所表示,王媛的確有著過失致人死亡犯罪的重大嫌疑。”

“檢方申請對於王媛進行判定。”

“並且針對王媛所犯下的罪行,檢方所提議的量刑是兩年。”

“審判長,檢方陳述完畢。”

王凱補充的是關於對王媛的量刑處理。

在檢方陳述完畢後。

周廣宇敲響法槌後開口:“現對本次庭審的內容進行總結。”

“訴訟方達成一致。”

“一:對於吳國興殺害方智慧一審判決的量刑認為量刑較輕,申請撤銷一審判決。”

“二:對於王媛在此過程中,認定其有過失犯罪的行為。”

“檢方及訴訟方對於總結是否有異議?”

王凱:“無異議。”

蘇白:“無異議。”

法槌敲響。

“檢方及訴訟方對於總結沒有異議,那麼現針對第一點開始進行陳述答辯。”

“現在請訴訟方,對於吳國興殺害方智慧一案,申請撤銷一審判決的依據進行陳述,包括但不僅限於法律依據或者提交事實證據。”

“好的審判長。”

蘇白點了點頭

對於撤銷一審判決的法律陳述還是很簡單的。

因為相關的證據,檢方和執法機關都已經準備的妥當了。

關鍵點主要的還是從一審判決中的主觀性方麵,以及當時一審時對方訴訟代理律師的觀點以及答辯角度來進行陳述。

蘇白早就已經提前準備好了訴訟相關內容。

將相關的訴訟內容從材料中取出來以後。

蘇白開始陳述。

“審判長,我方申請先對整個案件的過程進行描述,並詢問被訴訟方一些相關性的問題,將整個案件的脈絡理清楚。”

“申請通過!”

周廣宇敲響法槌,同意了蘇白的申請。

在申請通過後,蘇白看向吳國興,開始陳述相關的事宜以及一審中的大致辯述內容。

“在本案當中,吳國興故意殺人,這一點沒有異議。”

“主要的關鍵問題是,吳國興故意殺人是屬

於激情犯罪,還是有預謀殺人。”

“根據執法方和檢方提供的證據。”

“原本吳國興的目的,是尋找王媛,伺機展開報複行為,同時,吳國興的身上揣著一把刀身將近15厘米的刀具。”

“這一把刀身將近15厘米的刀具,最後是進入到了方智慧的身體,是導致了方智慧身亡的主要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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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審中,吳國興的辯護律師辯護的觀點是,吳國興屬於激情犯罪,原本並沒有殺害方智慧的想法,隻是由於自身的性格因素以及當時爆發的恨意和其他因素。”

“導致傷害了無辜的方智慧,屬於典型的情緒性犯罪。”

“但是在這裡我想進行反駁,並想請問吳國興的辯護律師。”

“無論吳國興是不是屬於激情犯罪,僅從犯罪的結果來看,他是不是使用刀具傷害了無辜的方智慧,導致了方智慧的身亡,並經過法醫鑒定方智慧身亡的直接因素是吳國興的傷害行為?”

“是的。”

葉華微微點了點頭,這一點是有著強有力的證據表明的,反駁不了。

聽到葉華開口承認,蘇白又繼續開口:“根據法律的定義。”

“認定故意殺人並致人死亡判處較輕行為有以下觀點:”

“一:處在防衛當中的故意殺人。”

“二:義憤殺人,指的是被害人有重大犯罪行為並在實施犯罪行為的過程中,遭受到了他人的故意殺害。”

“三:激情殺人,本身無故意殺人的傾向,但在被害人的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將被害人殺害。”

“激情殺人還包括了以下必要條件。”

“(1)必須是因為被害人的嚴重過錯而導致犯罪人的情緒強烈波動。”

“(2)行為人在強烈的情緒波動下喪失了理智或者是喪失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製能力。”

“(3)必須是在激憤的情緒下,當場實施的行為才屬於激情殺人。”

“四:受囑托殺人.….”

“.….”

“根據一審中的判定,吳國興所適用的是第三點激情殺人。”

“在本身無故意殺人傾向的情況下,是被被害人挑逗或者是激怒,從而失去了理智,失控將被害人殺害。”

“我想請問被訴訟方委托代理律師,你方的辯訴觀點是這樣嗎?”

葉華點了點頭:“是的。”

“吳國興雖然說持有刀具,但是一開始的主要目的是打算針對王媛進行衝動犯罪。”

“針對殺害方智慧的行為是典型的情緒性犯罪。”

麵對葉華的回答,蘇白繼續開口

“針對殺害方智慧的行為是典型的情緒份犯罪,那麼請問依照法律,方智慧對吳國興進行挑逗或者是辱罵,導致了其喪理智嗎?”

“根據執法方提供的證據,當時的方智慧應該是在勸阻吳國興吧?”

“執法方並沒有提及到方智慧在勸阻的時候對吳國興有任何辱罵或者是其他的激動行為。”

“請問被訴訟方代理人,你是如何判定被害人方智慧對行為犯罪人吳國興的挑逗和激怒呢?”

這個問題就屬於這場官司中最核心的問題。

激情犯罪是有著法律準則和法律的具體解釋描述的。

不是伱說激情就激情.…

蘇白看著葉華,等待著對方的回答。

而麵對蘇白的詢問,葉華微微皺了皺眉。

他不是回答不了這個問題。

而是在思考回答完這個問題怎麼去應對蘇白接下來的進一步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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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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