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沒有什麼其他的”
“就是我聽麗麗說,你總是強迫她發生她不願意的事.尤其是在你們兩個人的私生活上。”
張同偉沉默。
董珠沉默。
錄音筆斷聲,十幾秒後,才緩緩有聲音傳出來。
“我也不是說你,這種事情原本我不應該乾涉的,可是這畢竟會影響你們的生活,你和阿姨好好說說,你平時有沒有強迫。”
張同偉:“我沒有。”
“那昨天你和麗麗麗麗和我說她說不願意了,你還要,有沒有這回事?”
“她是說過.”
董珠:“.”
錄音的內容大致如此,剩餘的部分則是董珠的責怪和張同偉的道歉。
播放完畢。
蘇白繼續開口:“我想請問控告方以及控告方當事人,對於以上內容你們有沒有其他異議?”
“或者說,張同偉有沒有什麼虛構的部分?”
肖麗麗沉默。
蘇白望著肖麗麗追問:“張同偉在當時是否利用威脅或者暴力行為對你進行強迫?”
肖麗麗繼續沉默。
麵對肖麗麗的沉默,蘇白繼續看向控告人席位上當事人董珠。
“我想請問當事人董珠,錄音筆中,你為什麼要問張同偉是否進行強迫行為?”
董珠沉默。
“在整個的錄音過程中,你是否向我方當事人張同偉主動闡述了有錄音筆的存在?”
董珠繼續沉默。
蘇白抬頭看向庭審台席位:“審判長”
“審判長,根據刑事訴訟法中的證據規定。”
“錄音筆可以被法庭采納作為證據,但是涉及到當事人隱私的,法院應當不予采納。”
“這支錄音筆中,已經涉及到了我方隱私,我方認為這是違法證據,請法院進行采納。”
“並根據刑法中的規定。”
“在本案當中,張同偉沒有利用暴力和威脅等行為,發生關係,即我方申請撤銷檢方對於張同偉的控告行為。”
.
….
“可是張同偉是不是違背肖麗麗的意願了?”
陳樂在這時候,突然發問。
蘇白:.
這問題問的。
“侵害案件是口供案,但是不等同於全看口供,要看行為。”
“我方認為沒有違背肖麗麗的意願的行為。”
陳樂:“???”
沒有違背?
“我不認同被告方的觀點,在肖麗麗開口說了不要的時候,張同偉就應當立即停止犯罪的侵害,繼續進行那麼就是犯罪行為。”
“肖麗麗開口說了不要,那麼,她的主觀意願就是不允許,當時張同偉也知道這麼一個情況,可是他仍然繼續,這就說明他是強迫的。”
蘇白:“???”
什麼觀點?
“我不理解控告方的觀點。”
“在張同偉和肖麗麗兩個人的關係和兩個人的行為上,沒有爆發出來巨大的衝突,怎麼能夠構成強迫?”
“按照被控方的行為,大致意思就是,說了一句我不願意,然後就是違背婦女意願?不看行為方式,隻憑借主觀的一句我不願意?”
“男女朋友或者是未婚夫妻之間,說一句我不願意,並且錄下作為證據,就可以把人送進去?”
“對於控告方的觀點,我不認同。”
“並且我方認為,口供並不代表著真實的主觀想法。”
陳樂反駁:“口供不代表著真實的主觀想法那什麼能夠代表?”
“說了不要就是不要,張同偉已經聽到了肖麗麗的話,張同偉為什麼還要繼續強迫?”
“再說了,如果肖麗麗願意的話,那麼她為什麼要控告張同偉?”
“兩個人已經是未婚的關係了,肖麗麗不存在不願意,完全不會將張同偉控告上法庭。”
“這也從側麵,來解釋了,肖麗麗的主觀意願。”
“肖麗麗難道還會用自己的清白來控告張同偉嗎?”
蘇白:???
在陳樂發出這句問話的時候,蘇白楞了一下。
這.…
這委托律師也太容易利用主觀進行答辯了吧?
庭審上麵看的是主觀條件和客觀條件以及主觀事實和客觀事實。
不是你認為的清白,就能夠當庭審證據的。
庭審場上。
不僅僅是蘇白,包括檢方席位和庭審台合議庭成員席位,麵對陳樂的這句話,都微微皺眉。
大家都是用法律依據來說話。
這個問題.…
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
蘇白根本不需要進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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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